法庭鏖战
经典判例
论著随笔
律师服务
版权法规
电影拍摄案
主编署名权
脸谱版权案
四合院拆迁
央视台标案
足球赛合同
地图册署名
正乙祠戏楼
广告词侵权
侵犯著作权
女人当家案
音乐版权案
无单放货案
股权转让案
二手房交易
故宫仿真画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保护
经典案例
商标法规
商品房篇
二手房篇
物业管理
楼市指南
楼市访谈
动态传真
律师服务
房产法规
公司治理
国企改制
公司诉讼
股东诉讼
法律顾问
特许经营
公司法规
合同问答
合同风险
案例分析
合同范本
法规详解
合同法规
离婚指南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离婚误区
涉外离婚
离婚之后
事实婚姻
聘请律师
律师视线
婚姻法规
员工权利
补偿赔偿
工伤保险
竞业禁止
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
劳动顾问
委托律师
劳动法规
业务范围
长济动态
主要律师
招聘律师
律师相册
主任律师
纪实特写
神圣使命
法律著述
律师瞬间
诉讼顾问
诉讼咨询
患者权利
事故处理
诉讼须知
典型案例
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
损害赔偿
医疗规范
管理制度
医事法律
长济顾问
服务方式
工作范围
顾问分类
常年顾问
专项顾问
公司顾问
私人顾问
远程顾问
公益诉讼意义
国外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律师
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协作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劳动工伤
精神损害
知识产权
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
保险理赔
国家赔偿
现在开庭
经典案例
仲裁指南
律师问答
律师服务
外贸法规
以案说法
楼市随笔
忠告问答
手续税费
房屋贷款
律师服务
二手房法规
服务项目
走出国门
开办条件
离岸公司
热点国家
律师权利
律师服务
诉讼流程
刑法词典
问题解疑
辩护实录
经典案例
律师视线
法规解读
刑事法规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行政案件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仲裁工作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医患纠纷
国企改制
收购公司
企业破产
国际货运
建设工程
房屋拆迁
房屋交付
房屋交易
房屋租赁
房地产
二手房买卖
信用证……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劳动案件
仲裁案件
执行案件
法律援助
公证指南
诉讼证据
诉讼费用
诉讼文书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合同实务
国际贸易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刑事诉讼
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
律师法律
风险代理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代理方案
代理案例
诉讼业务
非诉业务
执业经验
律师营销浅谈
实习律师雕琢
青年律师成长
成功律师感悟
女性律师追梦
刑辩律师困惑
知名律师纪实
国内律师现状
律师神圣使命
律师职业规划
律师文化建设
司法考试园地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全国优秀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持

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本站导航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精选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视点 视频报道专辑 法治人物聚焦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成长之路
法律顾问在线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合同实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海外购房置业 国际贸易律师 公益诉讼在线 注册海外公司 医疗事故律师 聘请律师指南 诉讼仲裁指南 法律法规总汇 热点法律新闻 法律幽默集锦
 在线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知识产权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留言本 留言本2 律师函复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找回密码

 聘请律师
1.聘请律师: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可按下面的电话联系或填写聘请律师表单
2.法律咨询
 《律师卡》会员(高级会员)可拨打"聘请律师电话"咨询法律问题
 非《律师卡》会员(含一般会员)如单纯咨询法律问题,请勿拨打"聘请律师电话",请先查看留言与咨询


 特别提示
1. 请您记住:
  www.148-law.com
 (148要司法;law法律)
 本网名称:在线律师
2.《在线律师》网由全国优秀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第6届感动中国十大新闻人物朱寿全主任律师主持。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
物业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物权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法律新闻
首页>>律师答疑丛书>>劳动合同纠纷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网 编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

劳动合同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主任律师 副主编:王爱民律师 策划:丁国文律师
撰稿:朱寿全主任律师 栗振涛律师
2009年5月第1版 32开 平装

主编:朱寿全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民盟北京市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和谐中国十大杰出人物、创业中国十大风云人物、中国骄傲十大领军人物、全国优秀律师。其主办的律师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作为学者型律师,朱寿全在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等擅长领域业绩卓著,其透视现实发表的观点,通过众多媒体得到了充分体现;其代理的典型案例,入选专业书籍及《中国律师风云榜》;其主持的《在线律师》网站(www.148-law.com)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网站排名中名列前茅;其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等,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贡献了点滴力量。手机:13381063369。
副主编:王爱民
  祖籍北京。中共党员。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第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任教于北京工业大学,理论功底扎实。1998年获得律师资格证书。
  十年的律师业务实践,在诉讼与非诉讼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专业经验,加上坦诚大方、热情敬业,勇于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工作精神,以卓有成效的业绩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及客户的信赖。电子邮箱:wamwrf@sohu.com
策划:丁国文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2003年获得司法职业资格证,同时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经营知识产权事务所多年,担任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单位十多家。现执业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擅长企业法律顾问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农村土地承包诉讼。电子邮箱:dingguowen@tsinghua.org.cn
撰稿:栗振涛
  《在线律师》网特约撰稿人。东北师范大学理学学士、法学学士双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于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 电子邮箱:jiuzhoufengyun2007@163.com
在线答疑网址:
《在线律师》网站 http://www.148-law.com

前 言

  法律对于平常百姓来说,不是墙上赏心悦目的年画,不是电视里逗人发笑的小品相声;不是遇到委屈时哭诉的对象,也不是胜诉以后念念不忘的恩人;法律是客观存在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桥梁,是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律师是工作在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唯一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职业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社会公众的客观需要。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除了为维护当事人权益而忙碌奔波外,律师还可以通过总结业务实践,把自己的经验和体会贡献给未曾谋面的广大公众,来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

  本书就是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网的主持律师及特约撰稿人奉献给大众的一系列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普法实务书,纳入“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这套丛书涉及到的问题大多是生活中寻常百姓经常遇到的、关心的问题。书中选取的案例,都是过去经常发生的,将来还要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案例。本书作者通过深入浅出的分析介绍、归纳总结,为读者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法律参考。

  本书绝不仅仅是某些案例的简单介绍,而是在摆出案例事实和介绍了当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后,根据法律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表明了写作律师的态度和倾向,这就在为读者提供相同案例判决结果内心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了寻求法律公正的其他可能的途径。这种写作特点,完全符合我国案件的判决不以判例为主要依据的大陆法系的特点,立足于现行法律的规定,全面分析案件的各种可能,以期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参考。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旨在帮助读者学习法律与应用法律,定位是普法实务书,针对的读者是普通群众。所以,本书从始至终注意保持贴近实际需要,体现通俗易懂又不乏理论分析的写作特点,其优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1)整本书以关键词来贯穿始终,作为基本的线索,要比问答的形式更简单明了,易于查询,实用性和针对性强。
  (2)一般法条注释书不可避免受制于立法本身的缺陷,存在相同知识点分散在各处,不集中统一,不便于查找的缺陷。而关键词点击就突破了法规本身的限制,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容整合归纳至一处,便于集中解决问题,使读者省去前后查找的麻烦。
  (3)针对一些复杂问题,挑出实务中应注意的疑难点,提供法律指导。另外,对于实际问题发生后的维权途径、诉讼程序等问题,也有所交代,这对指导普通群众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将会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的策划、编辑以及写作,完全是以为读者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本书的写作紧紧围绕这一出发点,但是因资料有限、时间有限,而现实生活以及法律的变化却是无限的,因此,书中的疏漏和错误在所难免,诚恳希望广大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无限地为广大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网
2009年4月23日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劳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3.劳动关系的建立
4.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
5.禁止提供担保及扣押证件
6.书面合同的签订
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的规定
9.试用期
10.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1.服务期
12.劳动者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13.违约金的规定
14.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
15.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6.加班
17.劳动卫生与安全
18.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合同的履行
19.合同的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0.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1.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2.劳动者无需通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2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4.无过失性辞退
25.经济性裁员
26.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27.劳动合同的终止
28.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29.经济补偿
30.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3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32.集体合同
33.集体合同的生效
34.集体合同争议纠纷处理及法律救济
35.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36.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
37.劳务派遣协议
38.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39.用工单位的义务
40.同工同酬
41.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2.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43.非全日制工
44.非全日制工的适用禁止
45.非全日制用工禁止试用期
46.非全日制劳动着的工资标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47.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48.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49.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50.不依法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51.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52.违法收取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53.违法收取劳动者财物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
54.未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济赔偿等的法律责任
55.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56.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57.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
58.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59.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60.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61.劳务派遣单位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2.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63.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附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