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证指南
办理下列各种公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1、产权比例声明公证
2、遗嘱公证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4、监护人保证书公证
5、亲属及法定监护人公证
6、委托书公证
7、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8、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9、继承公证注:以下所列证明材料仅供参考,未有特殊注明的均须提供原件。办理公证所需的具体证明材料以当面咨询为准。
(一)产权比例声明公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办理产权比例声明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结婚证;
3、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等;
4、派出所或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三方亲属关系证明(或父母子女姓名填写齐全的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5、须父母双方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6、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法院生效判决书),并由子女共同购房的父或母一方到公证处办理;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二)遗嘱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立遗嘱人所处分财产的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存款证明及其他财产证明等);
3、由立遗嘱人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或政治部、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处、干休所等部门)开具的有关立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的亲属关系证明(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4、立遗嘱人配偶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5、立遗嘱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出具的精神健康证明。
6、遗嘱手稿;
7、立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尚未办理离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款证明及其他财产证明等);
4、草拟的协议书;
5、须协议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监护人保证书公证
办理监护人保证书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外籍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作为监护人;
(1)被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
(2)监护人的护照、居留证、暂住证等;
(3)被监护人父母在本国经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原件;
(4)监护人保证书;
(5)监护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外籍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中国人作为监护人:
(1)被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
(2)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市户口)、暂住证(非本市户口);
(3)被监护人父母在本国经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原件(未附中文的委托书应提供中文翻译)。
(五)亲属及法定监护人公证
办理亲属及法定监护人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派出所或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父母子女姓名填写齐全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委托书公证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等);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如房产证、购销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等);
4.草拟的委托书;
5.委托人为夫妻二人的需提供结婚证;
6.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7.委托书公证必须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七)夫妻财产约定协定公证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存款证明、机动车登记证及其他财产证明等);
4、草拟的协议书;
5、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放弃继承权声明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3、被继承人遗产的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存款证明及其他财产证明的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见证明信格式);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继承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存款证明以及其他财产证明等);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5、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见证明信格式);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证明信格式
(死者配偶单位出具)
×××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年×月×日出生)的妻子(丈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何地死亡(死者父母是否健在或死亡),该职工与×××系原配夫妻共生育×个子女,其子女为:
长子×××,××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何地死亡);
次子×××,××年×月×日;
女儿×××,××年×月×日;
……………………
有无其他子女或收养子女
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盖章
××年×月×日
继承公证证明信格式
(死者单位出具)
×××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何地死亡(死者父母是否健在或死亡),其妻子(丈夫)是×××(××年×月×日出生),其夫妇共生育×个子女,其子女为:
长子×××,××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何地死亡);
次子×××,××年×月×日;
女儿×××,××年×月×日;
……………………
有无其他子女或收养子女
(死者有既往婚史的,应注明既往婚史及生养子女情况)
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盖章
××年×月×日
继承公证证明信格式
(死者子女单位出具)
×××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年×月×日出生)的父亲××年×月×日在何地死亡,其母亲×××于××年×月×日在何地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何情况(健在或死亡),该职工的父母共生育×个子女,未收养子女,其兄弟姐妹:
大哥×××,××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何地死亡);
二哥×××,××年×月×日;
姐姐×××,××年×月×日;
……………………
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