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著述
以下是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编辑的几部法律书籍,以及撰写并发表在法律专业报刊上的关于法律方面的一些文章: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节目中以专家身份对“一撮猪毛”案件作点评。(拍自电视屏幕) |
※《向公平出发——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任主编)
※《信仰的力量——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任主编)
※《在线律师法律答疑系列丛书》(任主编)
※《法律纠纷一站式解决系列丛书》(任主编)
·《略论名誉权与举报权的冲突与协调——从伊利高管举报案谈起》(在“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与刑事司法适用”研讨会的主题发言)
·《社会转型期刑辩律师的作用及舆论支持》(在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
· 用商标克敌制胜(发表在《首席财务官》2005年12月号)
· 网上交易:呼唤完善电子合同法律(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 如何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 漫谈网上侵犯名誉权(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 政府采购中律师实务(发表在《中国律师报》上)
· 律师如何面对“入世”(发表在《中国律师报》上)
· 证人为什么敢作伪证(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 球员转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北京青年报》摘录刊登,后在其《法制文萃》中全文转载)
· 欺诈售房应该双倍赔偿(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 债权人如何防范执行难(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 旅游市场问题多(发表在《法制日报》上)
【下文发表在《中国律师报》上】
政府采购中律师实务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朱寿全
我国处于市场经济初期,目前正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经验,改革政府采购制度。而政府采购市场的相互开放,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追求贸易自由的重要目标。由于国际金融机构的介入,我国部分政府采购市场实际上已经开放。因此,利用法律手段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是当务之急。在我国对政府采购立法抓紧进行的同时,律师为政府采购提供法律服务,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律师介入,可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竞争行为;保障采购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有利于采购过程中遵循透明度原则、竞争性原则、公平性原则。
律师为政府采购提供法律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采购方或供应商、承包商及服务提供者等政府采购主体的一方。服务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为采购方审查采购方式如招标采购方法适用条件;审查供应商、承包商及服务提供者等的资质及其提供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草拟或审查采购有关文件。
二是为供应商、承包商及服务提供者等审查采购方提供的文件以保证其合法有效。
三是保证采购双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四是在双方进行的采购必经程序性工作中,以法律专家的名义,为一方提供法律意见
五是在双方签约时,为一方草拟、审查采购合同,保证履约顺利。
六是在一方因对方在采购工作中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时,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一方实施救济服务,其方式以协商、仲裁、调解为首选,以减轻讼累。
七是办理一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政府采购的采购对象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各个领域。政府采购的广泛性与复杂性,要求包括律师在内的有关方面专家积极参与和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