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指长济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避免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具体工作内容及服务方式,因企业的性质不同(如分为一般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保险企业等)而有所区别,由公司与长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
一、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公司改制、公司经营、公司管理、公司清算、公司诉讼、仲裁以及顾问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
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内容为:长济律师对公司下列事项提供相应法律意见及方案设计,代理或代办有关事务,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文件:
(一)公司设立
1、分析、研究、选择公司类型及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资格审查,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方案。
2、设立公司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
3、公司设立后首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立。
2、公司控制权与股东权利保护,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与完善。
3、公司董事会制度、监督机制、激励制度的完善。
(三)公司改制及运营
1、公司股份制改造,国企改制。
2、公司兼并、收购、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
3、资产转让或拍卖,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
4、股权转让,扩股,股份继承。
5、证券发行与上市。
(四)公司经营
1、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公司经营权转让,公司承包、租赁经营。
2、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
3、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范本的完善,合同纠纷的处理。
(五)公司管理
1、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2、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的完善与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
(七)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
公司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行政复议案件。
(八)其他法律服务
二、外商投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除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长济律师为外商投资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代表机构的下列事项提供相应法律意见及方案设计,代理或代办有关事务,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文件:
(一)投资环境调查,投资产业分析,投资形式选择、审批及批准程序。
(二)对投资方的合作伙伴进行审慎及资信调查。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合同及章程等法律文件。
(四)购并、资产重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五)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外汇、税收、海关、商检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六)外国公司设立代表机构的程序、条件。
(七)其他法律服务。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除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长济律师对公司下列事项提供相应法律意见及方案设计,代理或代办有关事务,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文件:
(一)立项、规划、用地手续等。
(二)委托征地及动员拆迁。
(三)合资、合作开发。
(四)委托勘探、设计、监理。
(五)建设工程总包、分包。
(六)商品房预售、出售。
(七)房屋交付。
(八)物业管理。
(九)其他法律服务。 四、高新技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除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长济律师对公司下列事项提供相应法律意见及方案设计,代理或代办有关事务,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文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创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资或合作协议、技术入股协议、章程、规章制度等;
(三)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的各项手续。
(四)高新技术企业在外贸、海关、税务、贷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五)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以及各项登记备案手续。
(六)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以及保护。
(七)各种纠纷,诉讼、仲裁。
(八)其他法律服务。 五、金融保险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服务对象有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相关的企业等。
除一般性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长济律师对公司下列事项提供相应法律意见及方案设计,代理或代办有关事务,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文件:
(一)有关金融保险法律、法规。
(二)金融机构设计、发行、上市新的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
(三)不良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
(四)各种融资方式及途径。
(五)银企合作。
(六)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以诉讼、非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求偿。
(七)诉讼、仲裁。
(八)其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