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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长之路
《在线律师》汇编
律师文化建设 系列文章
浅议我国的律师文化
作者: 施洪飞律师 蔡娟
http://www.jssf.gov.cn/lsfw/lswhjs/200701/t20070115_7213.htm
内容简介 21世纪可以说是一个文化的世纪,各个行业都以拥有自己的文化作为发展的锲机,律师职业也不例外。优秀的律师必须具有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注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的同时注重律师文化建设。本文在律师文化理论基础上,回顾我国律师文化历史,立足我国律师文化现状,对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提出几条粗浅的见解,旨在共同探讨。
关键词 文化 律师文化 律师 律师事务所 律师协会
前言
司法部《2004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提到:“要将文化建设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引入律师行业,大力倡导律师文化建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6年工作计划》特别规定:“进一步研究和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律师文化,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和全体律师应从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全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促进律师文化的发展繁荣。
以上这些,足以表明,“律师文化”建设已经成了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关注并致力研究中国律师的文化建设问题,既是解决当下业界诸多问题之所需,也是促进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历史的积淀与结果再现形成了巨大的文化,支撑社会的生命力甚至绵延千年而不绝。从“依法制国”到“依法治国”,中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程, 孔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依法治国”必然要以“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为根本。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文化的支撑,一个社会职业群体的发展,同样也需要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在大力弘扬法律文化的当今时代,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更应该适应法治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自身的发展中积淀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在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建造起律师文化,通过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文化建设,创建品牌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促使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提高竞争力,应对时代的要求与挑战。
中国律师这个社会职业群体代表着律师文化的主流意识,受律师文化的支撑,律师文化就是律师的生命。可以说“没有法律文化支持的法治形同沙滩楼阁。没有律师文化的律师事业形同无本之木”。
一﹑律师文化的理论
(一)律师文化的概念
众所周知,对任何一件事物的研究,首先要弄清被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同样,对律师文化研究也要首先从律师文化的概念开始。只有弄清律师文化是什么,才能进一步研究怎么样,要怎样,从而得出律师文化建设的真谛。
中国古代“文化”是文治教化之意,是一个国家治理概念,属管理学范畴。现代汉语语境中的“文化”已有变异,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律师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从属于社会文化中的法律文化,它是法律文化这个系统的构成要素,同时它本身又是一个微观的子系统。张福来同志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曾代表司法部党组对律师文化作了如下定义:“律师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它主要是律师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信念等等,同时也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团队精神﹑合作意识。”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概括总结。此外,由于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信仰,法律文化其旨意是指法律应成为人们生活和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面概括总结的前提下,律师文化还可延伸为弘扬正气﹑聚集人气﹑显示朝气﹑营造和气的传统和习惯﹑理念和意识﹑环境和氛围﹑追求和目标。总之,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律师文化的内容及表现
以律师事务所这一主体为平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创造的法律服务和各种物质设施等构成律师事务所的物质文化;律师在法律服务、人际关系中形成律师事务所管理作风、人际关系、精神面貌等构成律师事务所的行为文化;律师事务所治理中产生的金字塔形等级结构、指令链式管理﹑矩阵管理以及充分发挥非正式组织的民主自治管理等形成律师事务所的制度文化;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而长期形成精神、价值观、事业理念、道德、经营哲学等造就了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文化。律师事务所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共同构成了律师文化,其中精神文化根植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心理之中,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是律师文化的核心,居于主导地位。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淀了服务理念和核心价值、道德、知识、专业素质、语言沟通能力、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以此为核心的律师文化反映了“知行合一”的理念,体现了一般文化的内在要求和律师文化的特殊属性。律师文化具体表现在律师的个人气质、人格魅力、道德水准、精神风貌、执业水平、社会责任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服务标识、管理规范、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等方面。
律师文化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并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律师必须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观和做到在法律实践中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律师文化的好坏、优劣、先进性与否直接关系到律师业生存、发展的质量,也是律师业是否有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二﹑律师文化的实践及现状
(一)我国律师文化的实践
我国的律师业起步较晚,但也有了相当的实践支撑。
中国古代的讼师、师爷中虽出现过如纪晓岚等具有铁血骨气的律师或“讼师”,但大多数被人们称为“讼棍”,不为民众所尊重,且与题述的中国律师文化基本没有渊源关系。真正的中国律师制度是上世纪初清末宪政改良的产物,沈家本、伍廷芳主持拟定《刑事民事诉讼法》,专列“律师”一节从西方法律制度抄来律师资格、注册、职责、处分等九条规定。
新中国成立之后,解放初期,一直是进行无产阶级专政、军管或者打击国民党残余势力,几乎没有律师业务的开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砸烂公、检、法,群众专政盛行,权大于法,中国法制建设停滞倒退,律师业更谈不上有什么发展。
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律师制度才得以恢复和发展。但当时的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由国家任命、指派,具有强烈的优越感,并且文化层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对于律师文化建设来说,至多有部分地区、部分律师的“自发”行为。
1986年,司法部开始组织律师资格统一考试,200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系列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了《律师法》,确立了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律师的准入制度逐渐走向规范并与世界接轨。律师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越来越年轻化、专业化、律师文化建设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基础越来越稳固。
近二十五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重建律师制度的实践形成了上万家律师事务所和十二万人的律师队伍。当今,这支律师队伍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力量,同时他们也开始了中国律师文化的创造之旅。
(二)我国律师文化的现状
我国的律师业起步较晚,缺乏成熟的律师文化建设的经验,相对于其他种类的文化,律师文化比较嫩稚,对许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来说是一种新事物、新现象,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丰富的具体的感性材料。从总体讲,
近年来律师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表现为: 律师队伍日益壮大, 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 律师执业机构发展很快, 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律师职能作用日益凸显。但是, 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 律师文化建设相对落后, 不能适应律师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要求,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全国地方各级律师协会大多没有全面完全地开展业务。因为,众多的律师协会还没有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中脱离出来,律协秘书长大多是由律管处(科)长兼任。律师协会的章程也是形同虚设。尽管目前有不少律师协会勉强通过直选的方式选出了自已的律师协会会长,购置了自己的会所,成为了的自律组织,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仍然干预过多。
其次,部分律师事务所缺乏文化建设,具体表现为:有的不在管理体制上下功夫,只靠为聘用律师高提成来吸引律师;也有的每年收律师固定费用后律师收案、收费自由;有的律师所常年不开会或聚会,律师之间一年都互相见不上两面等。此外,目前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大多数注重了效益,而没有注重自己的文化,也就没有自己的品牌,因而缺乏生命力和竞争力。律师文化的缺失,文化教育功能的缺位,致使律所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律师流动频繁,部分律所有的律师只考虑自己的收入和自己的舒服,不考虑律所的整体利益,甚至有的律师违规办案,自己一个收取一个案件多个当事人的律师费,出庭找别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冒名,损害当事人利益……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稳定和发展。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进入恶性循环状态。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是律师作为律师职业的直接主体,远远不能达到“文化人”的标准。不可否认,律师是有文化的,然而当今的律师文化确实还有很多不足。
第一,律师整体素养不能适应职业要求。统一的司法考试解决了律师法律素质存在的一定问题, 但是, 从目前现有的律师队伍状况来看, 其法律素养和职业要求相差甚远。在目前的律师队伍中,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 很大一部分律师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律专业教育, 导致律师缺乏法律思维习惯,他们在案件的代理中往往首先考虑的是人情、关系, 而不是法律的具体规定,
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少数律师只重视业务, 不重视提高自身素质、自身修养,个别律师职业道德缺失, 服务为民、诚信服务意识淡薄,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相互间搞不正当竞争, 损害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另外,我国目前的律师基本上是同国内的律师打交道,有相当一部分律师不懂外语, 不懂现代科技知识和经济知识, 无法或者很难与外国经济组织和个人交流或为其服务。
第二,律师作为专门的法律服务者,其法律意识却没有达到人们满意的程度。
律师虽然掌握了较多的法律知识,但是我国薄弱的法律基础下, 法律意识也比较淡,并没有把法律的位置摆正。由于社会上目前存在着许多不正之风,公检法系统也经常出现一些腐败现象,
律师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中左右周旋,做不到完全清廉执业,不能为权利而斗争。
第三,律师的团队作战意识较差,律师习惯于单兵作战而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在具体事务的代理上,各个律师自己接案,自己处理,所谓的案件讨论制度也形同虚设,刚刚从事律师行业的新律师得不到指导帮助,这样严重影响了律师服务质量,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很多律师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自由,从一般意义上讲这似乎无可厚非,但如果将之置放于中国向公民社会转型的大格局中,无疑这十分浅薄。
第四,律师不能承担起和执业环境相对应的社会职责。律师对于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变化,是最敏感的,而且律师在最大程度上受益于法治建设的发展,律师更应该成为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然而很多律师只把此当作简单的挣钱机器,很少有律师能够在法治建设当中发挥作用,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教授曾经讲到律师的政治使命,律师不仅有法律使命而且有政治使命。我国绝大部分律师还未能承担起自己的政治使命。
除以上几个方面,我国律师文化还存在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与经济欠发达的律师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
我国律师文化建设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我国律师文化已取得的发展,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应当针对问题,对症下药,继续发展我国律师文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走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
当今,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加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注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律师界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有利的社会环境,加快律师文化建设的步伐,有创造﹑有选择的继承传统律师文化,移植西方律师文化,建设中国有特色的律师文化。建设中国有特色的律师文化,国家的支持是基础,各级律师协会是建设的重点,律师事务所是建设的点面结合部,要在支持的基础下,抓住重点,发挥点面结合作用。
(一)律师文化要建设好,离不开国家的支持
首先,国家要关心律师,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我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律师可以及时的化解矛盾。党组织、人大、政协要吸收大量律师,提高人大、政协部门参政、议政、决策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律师的地位,让律师得到群众信任,以自己的人格魅力、道德素养、知识水平感化公众。其次,司法部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律师从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规范律师执业,打击“黑律师”、“野律师”。再次,国家应对经济欠发达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从财政上给予支持,拨出专项资金为律师文化建设给予帮助。例如对新律师减免各种费用,使新律师能够轻装上阵,对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在初始执业时免费发放律师徽章、律师工作装、律师职业装,让公众更容易识别律师等。国家的支持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前提。
(二)律师协会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重点,要创造条件积极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使律师协会真正成为律师的“娘家”,真正做到律师有事找律师协会
首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帮助律师协会真正从行政管理部门脱勾,成为真正的自律性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建设良好的律师协会文化。其次,律师协会要发挥自身作用,完善相应的准入制度,
建立律师执业的监督体系, 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加大对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立律师与法官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正常关系,向社会树立良好的律师职业形象。再次,各级律师协会要利用每年的律师培训时间,组织律师学习,提高律师的整体道德素质﹑法律专业素质﹑服务意识教育素质﹑加强对新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培养律师的律师文化意识。最后,律师协会还应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征文活动、专题报告,促进律师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依法执业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文化建设的点面结合部,建设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要积极发挥其作用
总的来说,要建设律师文化,律师事务所就要改变松散的联合体的现状, 进行团队管理,文化管理,树立相互协作、集团作战的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以律师事务所文化为纽带、沟通的渠道,发展律师事务,培养团队律师文化。团队律师文化的培养必须做到:管理者对律师信任,组织管理透明、公开,律师间彼此相信各自的正直、个性特点和工作能力。同时,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品牌意识,宣传自己的律师,提高整体水平,从时时处处关心新律师,支持年轻律师,提高老律师,使律师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工作,使律师干有奔头,做有思路,行有标尺,让律师文化建设在律师事务所达到最佳的结合。
具体来说,律师事务所要在建设中国律师文化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1.加强律师素质
首先,律师事务所要力求人员实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同时注重律师文化建设和知识涵养,鼓励和资金支持律师继续学历教育与深造。一方面,律师不但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更需要较深的文化水平。律师不能仅靠从业前学到的一点知识, 要注重从业后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化、制度化的继续教育, 以便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文化层次。另一方面, 律所要要求律师不断拓宽自己知识面,
成为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三懂”律师, 能够充分利用电脑互联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为当事人服务。
其次,律师事务所要保证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律师执业水平。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讲诚信, 诚信决定着律师业的兴衰。除此之外,律师事务所还应建立“理性、良知、团队精神,委托人利益至上”理念。律师执业水平对律师文化建设有重大影响,如果律师不敬业,不尽责,不按律师执业规范工作,根本就谈不上律师文化,反过来律师文化是律师执业的重要内容,律师文化直接影响到律师执业水平。
2.营造文化氛围
律师事务所必须创造一个文化氛围,让每一个律师在这个环境中得以沟通、交流,得以帮助和激励,更得以塑造某种理念。律师应该成为由一定知识结构所支撑,受一定价值与道德观念所支配的文化人。只有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既有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又有灵活的工作手段,既能恪守法律的界限,又能创造性地运用法的精神处理现实的生活事件的“文化人”式的律师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办公环境具有自身特色的装饰,体现律师事务所的文化格调与品位;通过设计所徽、所标、所旗,来展示律师的气度风采;通过创办所刊、网络建设构建宣传、互动的平台;通过形意巧妙的格式文书设计,体现律师事务所所的规范、统一;通过印制宣传册,制作宣传片,实现向社会有效的推介。
通过文化氛围的营造,增进团结,丰富律师的精神生活,提高律师的文化品位,使律师事务所成为共同奋斗的团队,以实现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精品化的良性发展。
3.建立律师会所
律师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职业群体,要建设律师文化,固定的律师文化交流场所必不可少。有能力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律师会所,用于律师及其他法律人的交流,用于律师文化的专门建设,在会所中发展律师自己的文化。形成以会所为中心,带动律师文化发展的格局。
4.奉行文化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当将人视为管理对象,以人为本,将人、人的个性、行业特性放在第一位。律师文化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切行动的指南针,是团队的精神支柱,是评判事务的基准,是律师事业的核心,更是个人生命的集合内涵,具有一种极强的心理凝聚力量。当一种文化得到认同后就会形成一种黏合作用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把企业员工凝聚起来。律师文化还能够沟通律师的思想情感融合律师的理想、信念、作用、情操培养和激发律师的行业意识和团队精神产生对律师事业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心使全体律师凝聚成一个协调有机的整体。律师事务所奉行文化管理可以准确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在行业和社会定位,从而促进律所发展,律师文化繁荣。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可建立社区法律援助模式,与小区物业委员会签定社区法律援助协议,设置法律宣传栏,定期进行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优先实施法律援助,自觉从事公益事业,从而赢得社会的支持。这也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好内容。
结语
具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给我们留下的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与文化。作为中国新一代从业律师,我们肩负着建设中国律师文化的光荣使命。律师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以追求民生,崇尚科学,维护人权,促进法治为己任,“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品质优秀的律师群体,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谱写和谐的音符。当代律师要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做起,建设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实现人创造文化、文化塑造人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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