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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化建设 系列文章
对律师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跃龙
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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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律师文化建设这一课题,全国律师界同仁众说纷纭,各抒已见。现本人也就律师文化建设谈谈个人粗浅的见解。
一、律师文化建设课题的提出
从党和国家领导的层面上对律师队伍建设提出要求,是从2004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律师队伍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2004年,司法部《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首次提出积极培育律师文化,将文化建设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引入律师行业。在2005年6月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司法部党组提出了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重要课题,2006年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又提出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律师职业精神的号召。2006年司法部《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提出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把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的工作思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2006年工作计划》提出了重点研究的八项课题,并特别指出“进一步研究和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赵大程副部长在2006年全国律师工作座谈会和2007年初全国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上,就律师文化建设发表了至为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全国律协会长于宁、秘书长邓甲明,也曾就律师文化建设发表了重要见解。
二、律师文化建设的精髓
因为我们国家的特殊历史经历,“政治”的概念在人们心中留下了伤痕,从热衷于政治,到害怕政治和躲避政治,一谈政治,人们自然就想到“权利斗争”,想到“上纲上线”,想到“打压”和“整人”,这都是左派幼稚病和世俗的权力斗争观留下的社会心理烙印。但是,任何时代的律师群体,都会肩负一定的历史责任,也是这个时代赋予律师的政治使命。作为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行业负有这个时代不可推卸的政治使命,就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服务。律师可以追求“学者型”律师的博学严谨,也可以追求“工匠型”律师的工于技巧,“社会活动家型”的善于公关交际,但不能忘记和不顾所肩负的政治使命。律师文化建设是司法部为贯彻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律师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文化建设必须贯彻和体现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必须适应党和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建设大局,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战略的实施。我们应站在这一高度来领会、把握、践行律师文化建设的精神。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单元,应带领律师从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和政治使命高度理解律师文化建设的精髓,才能搞好律师事务所群体的文化建设。
三、对律师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于什么是律师文化,建设什么样的律师文化,律师文化包含哪些内容,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如何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本人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律师文化就是律师行业具有职业特质的共同认可、铸造、追求、维护的执业原则、执业理念、价值观念、职业理想,律师文化是一种行业精神,行业灵魂;律师文化不是律师事务所的旅游、娱乐、宴会、艺术创作等等。正如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所言,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最为核心的目的,就是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行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单元,应重视律所的文化建设,形成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文化。律师事务所共同的执业原则、执业理念、职业道德追求,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灵魂,是律师事务所永续生存、健康发展、克服困难、开拓竞争的精神基础;也象一个人具有人品高下,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水平,也决定着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品质、品格、品味。
三,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文化,对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发展具有主导作用,对律师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具有引导作用,对于律师及律所形象有很强的塑造作用。健康的律所文化,能使律师形成精神认同和精神归属感,对于律师个体具有凝聚作用,有利于律师形成敬业、合作、上进的品质,就如清新的空气对于人的身体,有利于律师心灵健康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恶俗和病态的律所文化,会戕害律师心灵,塑造病态的文化个体,影响律师发展。健康的律所文化,具有协调个体矛盾和个性冲突功能;恶俗病态的律所文化,则只能引起、激化个体矛盾和冲突。健康的律所文化,能够对抗律所整体或个体遭遇的困难和风险,对抗困难和风险,保护律所和律师;恶俗病态的律所文化,会使律所或个体遭遇困难和风险时,发生破坏力,导致整体或局部溃散。健康文化主导时,律师事务所其兴也快,一旦出现恶俗文化的主导,其颓更快,此例已不胜枚举。
四,建设适应中国特色的先进的律师行业文化,应以党的律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为方向,着力铸造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价值观的律师文化,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这是由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律师行业的使命决定的,是一种政治使命,也应是一种行业责任感。
五,律师和律所文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律师执业理想建设,形成崇尚法律、追求正义、为国为民的理想和精神境界;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行业和律所正确的行业荣辱观;律师和律所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律师形象建设,形成光明磊落、耿直大方、言谈高雅、行止得当、明德知礼、仪容得体的职业形象。
六,律师和律所文化建设不能搞空中楼阁,必须立足于律师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时代环境,考虑历史文化传统和外来文化影响,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立足现实来培养律师文化。古为今用时不能搞文化倒退,洋为中用时不能搞一味西化。律师文化建设不能进行空洞说教,应具有现实针对性,必须向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中对律师业有不良影响的文化因素挑战,剔除“奴才文化”、“痞子文化”“山头主义”、“个人主义”、“投机主义”、“泛商业化”“以德替法,以人治取代法治”等落后或恶俗文化的影响。比如在关注社会,忧国为民的理想建设中结合“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对律师能产生影响的古代哲人的理想境界;以“言必行,行必果”,“童叟无欺”的诚信文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作为诚信建设的内容;在崇尚法律,仗义护法,维护正义的教育中吸收“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正义之声,剔除传统文化影响形成的奴才文化,“苟安”“和为贵”的不思进取,不讲抗争的平庸思想;结合古代中庸文化中的适度和分寸,作为律师言行得当、仪貌得体、不卑不亢的形象建设内容;以圣贤“舍生取义”,来抵制见利忘义、金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恶俗倾向。在平等自由和法治理念的培养上,则应更多的吸收西方法学家的思想,如波恩的“在人治国家,国王就是法律;在法治国家,法律便是国王”等法治思想精髓。
七,律师文化建设应与相关行业尤其是司法机关的行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取得实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文化有机体,其中,律师文化只是一个组成部分,建设律师文化,离不开法治文化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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