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人生应当跨越的三个平台
李小海 福建天胜联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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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谭》云:忧勤是美德,太苦则无以适性怡情;淡泊是高风,太枯则无以济人利物。身处市场经济大潮的现代律师,如何在物欲横流的环境下认真把握自己,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是摆在当代中国律师面前的一个难题。
律师人生的发展,概括地讲其实也只有六个字:做人、做事、做文章。而这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则又构成了现实当中律师人生应当跨越的三个平台。
第一个平台 亲友平台
亲友,一般肇始于五缘:血缘、地缘、商缘、文缘和法缘。亲友的呵护和支持是我们律师人生的起点,也通常是第一桶金的来源。因此,面对亲情关系这个初始平台,作为刚出道的律师,要认真把握如下三个要点:
一是认真对待。能出十分力时付出十二分努力。俗话说:小心天下去得,大意寸步难行。你要让亲友深切感受到你的责任心特别强,因为亲友找到你无非是出于对你的信任,在经验和名气方面亲友心里是有数的,因此,亲友案件打的是亲信牌。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亲信(即自己人)而不一定是专业。
二是尽量优惠。在很大程度上,价格优惠是友好的重要象征,案件如果是亲友介绍的也会使亲友觉得很有面子。当然如果确有必要,干脆免费处理好了。我们要做到的实际上就是释放给亲友一个信号:自己人与外人毕竟是不一样的!更何况,佛经早有所云:退步原来是向前。
三是有效沟通。初出茅庐经验不足,不如人意时常有之。但在中国的人情世故当中对亲友又往往极为容易谅解,所以亲情沟通极为重要。但是,沟通也要讲究技巧,正如葛洛夫所说的那样:“有效的沟通取决于沟通者对议题的充分掌握,而非措辞的甜美”。当然,我们也要时时提醒自己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时甚至要主动提供一定的无偿增值服务作为补偿。
如果你已经是资深律师,在除了精益求精的坚持上述要点之外,可进一步考虑尝试如下突破:
一是做到亦师亦友。即如何进一步增进双方的友谊和信任,对亲友来说你是律师,甚至是资深大律师,因此他完全有理由信任你并尊称你为老师。而对于你来说,亲友永远是亲友,也就是一生的朋友。亲友不仅给你提供事业上的机会,也常常会给你提供人生的启迪。因此,亦师亦友是科学处理亲友关系的最佳归宿。
二是成为顾问单位。这是亦师亦友的自然深化结果。每个律师的亲友当中总有那么一些单位领导或企业家之类的人物,但并不是每个律师都拥有亲友顾问单位。尽管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认为亲友之间建立业务关系容易产生尴尬,但我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亲友对你不够信任或感觉不大好的托词。如果亲友对你的人品、专业和收费都非常满意的话,聘请你担任法律顾问是从你出道到成熟的自然发展结果。
三是主动持续推广。如果亲友对你极为满意,则不仅其自身的法务要毫无保留地托付给你处理,更重要的是还会主动帮助你进行品牌的持续推广,使其在自己受益的同时也让身边的朋友连带受益,这也是亲友延伸其帮助范围的重要体现。如果你真能做到来之能战且战之能胜——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经典地成为宣传的榜样,作为亲友,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综上,跨越亲友平台打造的是亲信关系,如果你确实能让亲友们长期信赖并赞赏有加,你的律师事业一般就具备了坚实的保障。
第二个平台 社会平台
社会平台广阔而复杂,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其实任何人的创业和生存环境基本都是相似的。事业做到一定程度,不能仅在亲友范围内兜圈子,更重要的是要广泛参与社会并被社会所广泛认同。就律师而言,社会平台通常包括四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每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平台上,处理原则均有所不同。现分述如下:
一是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是律师顾问单位和客户的主要群体,也是律师打交道最多的社会组织之一。企事业单位对律师的法律需求还应进行市场细分:首先,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对律师的需求比较正面和保守,一般不会太为难律师。但对律师的要求偏高,一般只有品牌律师才有可能介入大中型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所以,律师们在与该类组织打交道之前,先要进行一定程度的铺垫和品牌积累。对于该类客户,一般把事情做好就行了,但在处理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方面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和能力,皆大欢喜是照顾方方面面感受的唯一标准。其次,民营企业对律师的需求比较特殊,利益最大化和结果最优化是其基本的追求目标。因此,其着重考察的是律师办事能力而不一定是其他素质。而且该类要求在不同地区还有不同的地方观念,原则上在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对专业相对侧重,在小城镇和落后地区对人脉更为考究。所以,律师在与民企打交道时要特别慎重,高昂的律师费有时绝对是烫手的山芋。而且经验表明:律师招致惩戒的多数客户来源都是民企。对于该类客户,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和程序观念,收案收费要做到规范完整。最后,涉外客户对律师的要求虽然较高,但付费观念也很强。如果你外语能力突出,发展外向型业务应当是一种最好的选择。不过该类客户地域性限制很强,在涉外业务领域当中,非诉业务比诉讼业务一般更为重要。可见,涉外律师要特别注意锤炼专业素质并注重个人形象,至于事务的操作则一般严格按照行业惯例运作即可。
二是政府机关。政府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是提升律师个人影响力的重要平台,收益不是考虑重点,甚至“没钱赚吆喝”也值。与政府机关相处,一般要掌握好如下几个原则:
第一,坚持独具匠心原则。政府公务员一般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到一定级别的机构还配备有公职律师,因此,基本的法律问题咨询和简单法律事务处理不在顾问范围之列。政府聘请律师指导一般是希望借助律师的见多识广视野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给其提供灵活变通的操作方案。所以,律师在为政府机关提供服务过程当中,一定要事前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要让政府机关真正感受到社会律师确有其独到、过人之处,而匠心独运也就成了政府顾问的不二法门。
第二,坚持专业至上原则。政府机关本身就是权力中心,就像美国前总统福特所说的那样:政府大到可以给你一切,也可以拿走你的一切。所以,它对律师的依赖不是人脉而是专业。律师在政府机关面前一定要注意坚持专业至上的原则,正如行话所云:律师,除法律之外没有上帝,法律是唯一的上帝。
第三,坚持“三公”原则。政府机关事务的处理不仅涉及到机关本身,还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甚至不特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甚至很多事情在政府机关内部也往往存在不同的争议。因此律师在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或接受其委托处理群体性事件等过程当中,一定要本着对法律、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让各方利益相关者了解法律、接受法律、受益法律。这也是律师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和树立律师行业形象的必然要求。
三是行业组织。对律师而言,应当积极参与的行业组织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律师本身组织,二是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律师参与律师行业组织非常重要:一是可以向同仁学习先进经验,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二是扩大个人在业界的影响,一个在业界没有影响的律师即使在社会上存在一定的影响也很容易被人视为旁门左道,“墙里开花墙外香”多数情况下还是不容易被人所认可;三是体现奉献精神。行业活动可以使我们对本行业情况更加熟悉,这为改善行业状况和发展律师事业均提供了素材和经历。至于参加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则除了多做贡献之外,往往还可以和业务开发实施有机结合。而其具体的参与操作方式则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理事、举办讲座、公益咨询等。
四是公检法部门。诉讼律师与公检法部门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现实生活当中,甚至有的交际型律师单纯依赖司法关系而生存。但我个人认为,司法关系是一把双刃剑:不介入,可能会导致办事不够顺畅,毕竟人情大如天;介入太深,则可能不能自拔,不良司法泥沙很容易把律师推向犯罪的深渊。比如深圳中院破产庭和武汉中院司法腐败案,就牵扯到众多大牌律师。因此,良好的正常工作关系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硬道理。
综上,跨越社会平台打造的是诚信品牌,如果你的个人魅力和专业品牌长盛不衰,你的律师事业一般已经飞黄腾达。
第三个平台 政治平台
政治平台立意高远,但有意攀登并非难事。正如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叶剑英元帅所言:“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
律师人生拟跨越的政治平台归纳起来大致如下:
一是政党工作。一般来说,要想从政必先入党。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八大民主党派,身为党(会)员都要有作为意识。以民主党派为例,会员律师应当坚持做到:第一,积极建言献策,这是发挥民主党派职能的有效载体和正常管道,通过收集社情民意和过滤筛选建言内容的过程,也是律师关注国家社会的主要途径;第二,认真完成调研,调研课题是民主党派最重要的党务工作之一,也是参政党参政的主要手段。调研课题一般要切合实际,关注民生,捕捉社会热点难点,在内容上还要做到文笔洗练、言简意赅,所提对策要实用有效。一篇好的调研文章其社会作用大大高于学术论文。因此,会员律师应该站在严谨治学和对社会公众负责的角度认真对待调研课题。俗话说: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只有经过千锤百炼的课题才能达到“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效果。第三,为党派的事业殚精竭虑。任何政党都需要党员骨干来完成党的使命,推动党的发展,因此,争取成为骨干会员是律师从政的首要目标,而为党派的事业奋斗终身直至殚精竭虑则是会员律师党务工作的最高要求。
二是参政议政。古人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关心国家大事和百姓生活永远是参政议政的主题。至于参政议政的主要平台,除了党派之外,最重要的莫过于人大机关和政协组织。代表律师的参政工作主要有三项:首先是坚持为民请命。要经常与所在选区保持联系,倾听选民的呼声,反映选民的要求,说得概括一点就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是要像《中庸》所要求的那样: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其次要服务社会大局,人大机关以解决辖区政治、经济、文化重大事务为己任,如果代表律师能适时提出一些高屋建瓴的思路和建议,这对出台或实施人大决议和议案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最后是履行监督职责。人大法律监督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地位的超然独立,因此代表律师的监督相对而言比较有效。当然,法律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既得利益和既存弊端的否定和调整,这就对监督者的勇气和责任提出了考验。诚然,政协委员律师虽然与人大代表律师有所区别,但在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却大同小异。
三是立法活动。律师参与立法本身就是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无疑,参与立法无论对提高律师的专业能力、思辩角度还是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都具有巨大的帮助。在立法活动当中,律师应该正确处理好立法部门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各类关系。一部良好的法规不仅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法律智慧的结晶。在一定程度上,投身立法活动还是匡扶正义的善举。
四是公益事业。歌德云:我们为祖国服务,也不能都采用同一方式,每个人应该按照资禀,各尽所能。可见,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当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积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诸如捐赠、普法、维权等。通过该类公益活动,不仅可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律师的社会功能,也是律师拓展品牌的重要途径之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帮助律师积累政治资本。佛家说:行善不在大小,贵在持之以恒。只要你一日行善,你就可以称为一日菩萨。对我们律师而言,减收、免收律师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我们律师行善的独特方式。因此一个善良的律师,完全有条件做个日日菩萨。更何况公益宣传远胜于商业广告。西方谚语云:在我们这个行业,当你开始关心数钞票,胜于做好广告及服务客户时,很快的,你就会发现没有多少钞票可数。
综上,跨越政治平台打造的是公信力,如果你的个人影响和政治地位日益提升,你的职业生涯一般已经达到如日中天的盛况。
跨越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文化,由亲信、诚信到公信,其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建立健全律师文化的重要过程,也是律师出道、成长到成名的金光大道。
子曰:道不远人。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