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特写:为战争受害者出庭的中国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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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诚 赵辉 本报记者 万静
主持人的话
她是一个娇小温和却又意志坚强的中国女人,是一个让日本政府和三井等著名日本企业十分头疼的中国律师。她就是康健,一位代理中国劳工、慰安妇对日索赔诉讼的中方代理律师,同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进行了近十年的“抗战”。她的身后是一些风烛残年却又伤痕累累的侵华战争的受害者。她所进行的诉讼,是一场关于中华民族尊严的诉讼,是一场民间个人针对日本政府强弱悬殊的诉讼,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世纪之诉。在这场诉讼中,她试图让人们明白:日本侵华战争的罪恶不大白于天下,人类文明史将因此而蒙羞。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康健谈话的语速很快,声音背后给人一种女性律师特有的稳健和敏捷。这种感觉几乎贯穿了与她交谈的整个过程。可以想见,这个在9年时间里义务为中国战争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提供法律帮助的女律师在日本法庭上的表现。
此外康健的率真与坦荡也着实让记者感到意外和惊喜。没有过多的矫情与客套,她毫不避讳坦陈自己是个有良知的法律人。这点似乎让她在普遍的民族主义与民族情绪下更多地看到了小人物灾难深重的痛苦和悲哀。而这些,往往被大浪淘沙般的宏大历史叙事所遮蔽。
在近10年时间里,中国战争受害者在日本已经提起了二十多起索赔诉讼案,但是只有其中很少部分取得了局部性进展。“纠正认识与复原真相同样困难而艰巨,路还很长。相比较对于历史的愤怒,如何让生者的权利得以实现要更有价值。”
康健并不认为在这个需要众多人共同努力的事件中自己有多么举足轻重,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没有这上百名律师的据理力争,“那些半个世纪前的痛苦或许将会永远深埋于黄土”。在康健看来,她与日本律师团在为战争受害者的个人权利伸张正义的同时,也让那段历史有了向更多人掀开更为真实一角的机会。
最初的感动竟是 来自于日本律师
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因日本军队在二战期间所实施的违反国际法和人道原则的严重犯罪行为而遭受人身、财产、精神方面重大损失的各受害国的受害者或其遗属,对加害者日本国政府及日本企业和其他日本组织所提起的,要求其承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承担其他民事法律责任(如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诉讼。这类诉讼有的在日本国内,有的则在受害国或第三国进行,它在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远较一般意义上的涉外民事诉讼复杂,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牵涉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诉讼活动能够健康、正确的开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02年1月30日成立了“民间对日索赔工作指导小组”,借以对诉讼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指导。但是最早的民间对日索赔则开始于1995年,而康健以律师身份最初介入此类诉讼也是开始于这一年。有意思的是,康健说她最初能下决心参与这种费时费力且完全义务性的诉讼并且一干就是九年的感动竟是来自于日本律师。
记者:您1995年就开始参与为战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您与日本律师团的合作是怎么开始的?
康健:他们先找到我。1995年,我参加联合国第四届妇女大会,在和日本女律师代表座谈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日方代表大森典子突然提出议题单子上没有的内容,就是要给中国山西慰安妇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希望得到中国律师帮忙。说实话,最初我有些怀疑,也很戒备,日本律师为什么要为中国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呢?但是当我看到他们已经拟好的起诉书时,我被深深地触动了。起诉书长达几十页,写得非常详细,对于自己国家所犯下的种种战争罪行毫不回避。当时慰安妇索赔案件中的大森典子律师已年近五十,但她还有一个九十多岁的婆婆需要照顾。有一次为了查证案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她专程赶乘下午六点多飞机到北京和我讨论。我们一直谈到第二天凌晨2点。身心俱疲的她顾不上休息,又马上搭乘早上7点的飞机回日本。她办公的地点离她的家很远,每天得先搭电车,再坐地铁赶到办公地。她的公文包永远都是沉甸甸的。正是日本律师这种勇于承担的精神和做法才促使我开始关注对日索赔诉讼。
在日本侵华的14年时间里(从九·一八事变算起),日军在它的铁蹄所到的每一个中国地方,都有无数的中国妇女受到耻辱的蹂躏和残酷的摧残。虽然很多地方尚没有发掘出当年所生成的档案材料,但是无数幸存者的亲身受害经历同样也是极为珍贵的旁证。1994年,以日本民主法律家协会所属律师为中心所组成的访华法律调查团,开始了向战争受害者听取事实的调查活动。代理中国受害妇女诉日本政府一案的日本律师尾山宏、小野寺利孝、大森典子等人,依据有关法律要求日本政府承担二战期间日军对中国受害妇女应负的赔偿责任。此后康健律师依日本民诉法规定以辅佐人的身份参与到索赔诉讼中来。
在诉讼中,康健指出,由于侵华日军的残害,给这些中国妇女带来的灾难是有目共睹的。她们当中有很多人已离开了人世,现存的受害人,由于战争的创伤至今生活仍不能平静。一方面她们要继续品尝日军摧残的苦果,另一方面由于身体原因,她们大都失去了劳动能力。日本政府作为当年侵略战争的发动者,对于她们所遭受的这一切不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对向中国战争受害者谢罪与赔偿这一问题,始终予以否认或回避。2001年5月30日,东京高等法院以“国家无答责”和“时效期限已过”等理由判决中国原告方败诉。但康健并未从此气馁,反而更激起她要为中国战争受害人讨回公道的决心,她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日索赔诉讼中来。
从律师角度看待 对日索赔
从1995年到现在,康健作为中国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在日本法院以辅佐人身份先后共参与了11件对日索赔案件,这还是把相同案件的一审、二审放在一起计算,否则就不只是11件,而是二三十件了。平均每一起案件的诉讼时间都长达五年以上,而像慰安妇索赔案件,康健就从1995年一直打到现在。
在这些案件当中,康健坦言输多胜少,但不是输在法律上,而是因为日本政府始终不能拿出自己的诚意和责任心来面对当年的侵华战争。而且通过中日双方律师团及支援者的努力,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判决书认定了日本侵华战争的犯罪事实。2002年4月福冈劳工索赔案件的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和2004年3月的新泻劳工索赔案的胜诉是中国劳工在近十年诉讼历程中获得的为数不多的胜利。
记者:9年时间里,大约有二十多起索赔诉讼案分别在东京、札幌、新泻、京都、广岛等日本地方法院提起,而这些诉讼案多数以败诉而告终,法院的理由是什么?
康健:我想这大概可以总结为三个理由。首先是个人不具备国际法的主体资格;其次诉讼已过时效;第三是依“国家无答责”的法理国家免责。日本各相关法院凡判决原告败诉的无一不是将日本政府的上述抗辩作为判决的理由。但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现在没有多少日本人了解和承认那段历史,有些人认为我们主要是去要钱的,因此都非常傲慢,甚至对受害人不屑一顾。但事实上,“二战”劳工问题从本质上是个国际性问题,应该基于国际上确立的规范,基于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进行国际性解决。
记者:针对这些法律上的壁垒,律师团如何进行策略上的选择?新泻诉讼主要胜在哪儿?
康健:我们主要是依据事实,举出大量的证据证明加害者的不法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严重损害。同时引用可用之法律,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新泻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可给予积极评价之处就在于认定事实方面更扩大了,它不仅认定了是日本政府和企业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这种强掳中国劳工的行为,同时法官在判决中还明确认定,日本政府及日本企业在战争结束后,趁着混乱,匆忙将中国劳工送走,并且销毁资料,掩盖事实,这是极不诚实的表现。日本政府这种不诚实的行为,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原告行使诉讼权利。在日本国法院中国劳工起诉的案件有12起,可以说这都是同类型的,作为原告方的律师及日本支援会的日本友人都是十分努力的。而作为被告的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都是同样的态度,就是推卸责任,不承认事实,所以日本法官人格的表现及做人的勇气,是十分重要的。新泻的判决,我认为体现出了这一点。
记者:也就是说我们的案子最终结果要看日本法官的人格?
康健:如果没有原告方律师及支援会的不懈努力,也是不可能胜诉的。
记者:日本法律中的“国家无答责”条款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康健:“国家无答责”是日本明治宪法时期的一个法理,我想在很多判决中,中国人都听到了这个陌生的词,现在已经不陌生了。日本政府就是用这个陈旧的法理来进行抗辩。新泻地方法院的判决很清楚的驳回了日本政府的这种抗辩。它的理由就是日本政府在对中国劳工实施了如此严重的反人道的行为,在现今的社会还是适用这种陈旧的法理显然是不妥当的。我无法考证日本政府是否有什么政治阴谋,因为这个法律问题已经多次解释过,在此不必重复了。不过,可以看出日本政府一再坚持这个观点,可以充分显示出其为推卸战争责任已经顽固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记者:在日本打官司您会遇到哪些压力?有没有人身威胁?
康健:我们在日本有时候会碰到日本的反对派,喊口号反对我们。另外,我们在被告公司门口讲明事实真相的时候,也有这些保安、警察拿着棍子站在我们旁边以示威慑,日本政府没有公开的做出什么表示。
记者:日本官方和民间对中国的对日民间诉讼分别有何态度及看法?
康健:官方和民间的态度还是有挺大差异的。我感受日本官方基本态度的途径有一定的局限,主要是通过法庭上日本政府的代理人以及外务省、法务省还有国会议员的态度来判断出日本政府的态度。他们基本是很谨慎的官话,但是都谈到很重视中日关系,认为有必要中日友好。我的回复是希望他们拿出实际行动来,不要停留在口头上。民间的态度显得积极一些,起码有人敢公开站出来支持我们,但是这是少数,多数人还是冷漠的。
康健眼里的日本 支援人士
谈到最初和日本律师的合作,康健说她只是单纯地把它看成是一项外国律师委托中国律师协助调查的法律事务。她甚至对于日本律师的目的还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双方合作程度的加深,康健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作为一位中国律师,您提出要媒体多写写在对日索赔中一直默默奉献的日本律师,这种建议似乎很少有人提及,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康健:从1995年我最初参与到对日索赔诉讼至今已有9年的时间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接触到了很多日本律师,他们那种正视历史、敢于从法律与正义的角度去面对中国人民对日索赔诉讼的勇气和做法深深触动了我。我和这些日本律师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工作关系,我们在一起讨论问题时,大家都不分国籍与民族,完全都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对待任何事情。有时也会产生争论,但大家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维护和伸张中国劳工与慰安妇女的合法权利。日本律师调查案件时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面对失败挫折毫不气馁的坚韧品性都是我们中国律师学习的地方。而且他们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也不会有谁去评他们先进,给他们奖励,但这些日本律师还是坚持下来。只从这一点上我就觉得我不如他们。
记者:在一些中国人的印象当中,大部分日本人是不愿意承认那段残酷侵略中国历史的,而且他们还具有很强的民族优越感,看不起比它落后的其他亚洲国家。您在与日本律师的合作中有没有这种体会?
康健:没有,至少这些参与对日索赔诉讼的日本律师没有给我这种感觉。他们都是承认那段侵略历史的,否则他们也不会参加进来的。
目前,国际上已营造出了一个受害者个人向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要求赔偿的氛围,索赔诉讼案件的数量在增加,地域在扩大,影响在增强。中国受害者的悲惨遭遇受到有正义感的日本人民的广泛同情,以尾山宏、小野寺利孝为代表的三百多名日本律师自愿结成阵容强大的“中国人战争受害者索赔律师团”,免费为中国受害者对日索赔做代理。该律师团邀请著名法学家出庭,提供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依据;邀请著名历史学家提供原告受害历史背景的意见书;动员加害者出庭为原告的受害事实作证。在日本学术界,家永三太郎等著名学者组织了“中国人战争受害者索赔支援会”(以下简称支援会),开展市民集会、报告会、签名活动等声援活动。支援会的成员大部分为律师和教师,其中也有学生、家庭主妇等。支援会的资金主要靠向社会募集和成员自己捐献。
接下来,康健用她特有的简捷清脆而又有条不紊的语调,向记者描述了一个个感动她的人和事:
“小野寺利孝,是日本‘中国人战争受害者索赔律师团’干事长。据与他一起工作的事务员讲,自从小野寺律师接手中国劳工的索赔案件后,晚上很少在11点之前回家的。而且从此以后每年一次的出国度假也取消了,因为他实在太忙了,同时还得拿出自己的积蓄投入到索赔案件当中。小野寺律师已经六十多了,还患有糖尿病,每次来中国时都是边吃药,边和中国律师及当事人讨论,而且一谈就谈到很晚……
“在中国劳工福冈诉讼案件中,当地律师团的律师年龄都很大,他们的律师团长立木先生都七十多了。在福冈案件一审判决中国劳工胜诉后,当地的右翼分子就开着车、拿着大喇叭跑到立木先生家门口喊了一晚上,弄得老先生一夜没睡好觉。可是第二天满面倦容的立木先生还是准时参加我们的活动……
“安达洋子,中国‘慰安妇’索赔案件支援会的一个成员,是位高中老师。信川美津子,是一位有两个年幼孩子的母亲,也是支援会的成员之一。每当我们去东京参加诉讼时,由于原告都是年届古稀的小脚老太太,身体大多不好,又都很有心理负担,我真担心自己一人照顾不过来。多亏了安达洋子和信川美津子这些善良的日本友人,她们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这些老太太,伺候她们吃饭,陪她们洗澡,晚上直到安排老太太们都就寝了,她们才放心地离去……”
记者:您有没有和他们探讨过,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康健:当然问过,他们的回答就是为了让日本人取得亚洲人民的信任和尊重。从法律角度看,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的迫害和奴役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理应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和道歉。他们有义务让日本政府和侵害企业正视自己的赔偿责任。
这条路我会一直走下去
毋庸讳言,对日索赔诉讼的律师代理工作是非常艰苦的。它需要律师不仅要具备很高的法律业务素养,同时对律师的业务操守和品德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一般是没有酬劳的,而且还得经常自掏腰包去付路费或者是打印材料的费用。康健告诉记者,在代理新泻劳工索赔诉讼当中,律师调查工作的细致超乎寻常。为了证明当年中国劳工在新泻所遭受的非人待遇,他们甚至找着了当年的天气记录,以证明当时劳工工作环境的恶劣。对劳工的调查通常都得三四个小时,作完一个调查笔录都得十小时以上,工作强度是很高的。而且这些案件的当事人主要居住在交通不发达的农村。康健和助手经常不得不坐长途汽车、拖拉机甚至步行到当事人家中取证。为了赶路,他们经常是连夜穿梭在群山峻岭当中,有时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
记者:我最关心的是您现在面临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康健:最大困难就是人力和物力的问题。我们希望有更多日语翻译的志愿者参加,我们也期望得到资金的支持。因为这场诉讼毕竟是一场艰难的跨国诉讼,所以我们希望中国的企业也能够提供一些资金的帮助,要知道我们这场诉讼面对的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强国——日本政府。而且又是这么的顽固,如果我们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人的尊严,就必须要认真的、有准备的坚持下去,这就非常需要各方面的支持。
记者:代理和参与对日索赔案件一定花去您不少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还要承担经济上的损失。您是如何处理对日诉讼和事务所日常业务的?
康健:自从我开始参与到对日索赔诉讼后,我们的事务所基本就没什么发展。作为该所的主任,我心里是很愧疚的。对日索赔诉讼的确占用我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有经济收益。因此我就抓紧一切时间去办理其他案件,尽量弥补对日索赔诉讼带来的损失。我既不做广告,也不搞宣传。只要客户信任我都会尽心尽力地去代理。
记者:既然已经很困难了,为什么还要坚持,今后还会继续坚持吗?
康健:因为我是律师,律师是社会正义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不是惟利是图的经营实体,他(她)必须要讲良知。律师是法律人,是有智慧的,是靠证据和法律来讲话的,如若不讲良知那是很可怕的。日本政府理应对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伤害承担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不求任何名利,无怨无悔参与其中的日本友人的做法,更让我认为参与和坚持是值得的。今后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