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女律师
未曾远离 博客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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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做律师有天然的优势。
优势一:在社会一般认知中女性较男性仍为弱势,基于男律师普遍具有怜香惜玉的“绅士风度”,当女律师遭遇男律师时,通常易被礼让。再当法官也是男性时,结果就更完美了。
优势二:就思维与口才而言,如今的女青年决计不亚于男青年(详见各高校法学院辩论队中哪一个不是阴盛阳衰的局面)。男性会礼让,女性绝对不能仿效,否则会让自大的男人感觉到屈辱,你越是使出温柔一刀,男人越死的甘心情愿。
优势三:女性天生更重视生活细节,有悲天悯人的母性情怀,容易被自己的当事人极富感情的说辞所打动,完全设身处地义无反顾地为当事人代理。而在男律师眼中,那些坐在身旁不停变换的当事人不过是一个个客户,或者说一个个钱夹。“我怎么可能像你们这帮外行一样幼稚?”男律师们在与当事人对话了解案情时通常都会这么想,然后依照自己最佳盈利的思路修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按自己的营业方式开始办案。
当然,以上只是盖然论之。换个角度而言,这些普遍特征并非每一个个体女性均具备,所以立志成为律师的女人们就要注意培养以下几点:
典型的女性外形特征:一定得选最好的衣饰鞋帽,雇韩国发型师,烫就得烫最具想象力的卷毛,硅胶直接注入,胸围最小也得36E。什么蕾丝呀,皮草呀,纹身呀,能装备的全都整上,外面穿黑丝绒立领套裙(儿),里面穿白色鹅绒衬衫,俨然一洋人女律师。再戴一金丝眼镜,特来电的那种。法官一进门儿,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为什么呢~?”,一口地道的蔡明腔儿,倍儿有面子……(纯恶搞,误以为然者,后果自负)
对抗式思维模式:基本表现为,对方刚要张口,立刻就要将“我反对!”脱口而出,然后用你那富有母性关怀的感人言语如滔滔江水一般涌向法官和对方辩席。
易被感染的价值倾向:这点基本上不用特意培养,只要注意作为一个女性不能像那些没六儿的男人一样渐渐被这个无情的世界冷漠化。这是由于男人无情的悲哀现状,才更需要女性律师散发其温情的光芒。
敏锐的理解力:要求女性做到善解人意的确有些苛刻了。但细心的姑娘们往往有比男性更敏锐的神经,有时面对一些性格腼腆的、言语表达不畅的当事人,需要认真体会其真意。这一点只有女律师能够做到,让这样的当事人栽在男律师手里就算毁了。
难道说,律师这个行当已经是女性的天下了?百年之后,恐怕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