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女律师要有更好的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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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学里学的是中国语言文学,不知怎的,我就迷上了当律师,几个考场下来,我竟如愿以偿,当上了一名女律师。
律师是一个专业人士,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要能信手拈来,对繁杂严谨的法律程序要运用自如,要思维敏捷,要能言善辩,还要知道每天颁布的新法、失效的旧法、法院的最新精神、社会的最新动态。所以,在这一行里浸染几年,无能的都有能,有能的就更能。而作为女性,置身其间显然又不同,承受的工作压力与男性是一样的,经常性地受到性别歧视却又是男性律师没有的。其实也可以理解,因为每一件需要用到律师的事都是麻烦事,是一个单位的大事,甚至是一个人命关天的大事。乍一看,女的就是缺一点安全感嘛。所以做女律师要取胜就只能有更好的内功。
上个月,一个信得过我的当事人将其朋友的案子介绍给我,新的当事人见面就说:“怎么是个女的。”我哭笑不得,好在已经习惯用微笑显示自信。当然,结果是我教育他们“男女平等”。我到看守所见犯人就更经常地听到这句话。因为以男性为主的罪犯还指望着男律师给他们捎点香烟。而事实上,我也到看守所买过烟给我的男当事人。更大的尴尬还在于,当事人希望你在法庭上咄咄逼人、锋芒毕露。但案子一完,他们也想起你是个女人来了,经常听到的是:“你这么厉害,你老公怎么过啊?”我听了倒没有什么,反正习惯了。但我先生就惨了,整天被人家同情着,日子还真的不好过。但我们的传统造就出来的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似乎没有怪罪别人的理由。女人本就应该柔情似水,我要是个男人,也会喜欢温柔的女人。事实上也是,在这个行当里,直面生存的压力,因为律师事务所是真正的“自负盈亏”;直面竞争的残酷,对手可能又是同事;直面胜负的结果,要在庭上忍着听完败诉的宣判。所以,在我们这一行里是没有机会做女人的,或被胜负决定关系,或被竞争弄得尴尬,或被金钱左右地位,性别早就被忽略了。开会时,满满一间办公室里,除了你其余都是男人。当然,你忘了自己是个女人,别人也会忘了你是个女人。女律师的残酷还在于经常被忘记是个女人,又还得天天做个女人。在法庭上,面对男性慷慨激昂、针锋相对时,内心深处仍有一种风头太劲压过男性要令人生厌的压力,所以,男律师要是败在了女律师名下,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打倒女律师:“那女人哪是女人,整个一个母老虎(不幸,本人还属虎)。”而不公平的是,我经常可以猜到我的男当事人的想法:找她作律师还行,千万别找她作老婆。没办法,已经是“女也怕入错行了”,更何况我是真的很热爱我的职业。我有耐心听我当事人的倾诉,我很高兴自己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我为胜诉而激动,也为败诉而颓丧。我觉得自己还有点用,我能独立,有一份不错的收入。所以,我对自己说:“抛弃那些庸俗的观念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只要在人品上、在学知识上能胜人一筹,就能够做得跟男人一样好,甚至更好。”当然,我要提醒自己的是:在工作上要忘记你的性别,也让别人忘记你的性别。但回到家里,自己就得记住:你是妻子,你是母亲,你是女儿。
要感谢我的先生,他对我的容忍和照顾总让我找到做女人的感觉。抱歉的是,他说,他总忘不了我是一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