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律师背后的故事
文/青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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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静的夜晚里,在悠闲的环境中,我总会想起这些年来,自己走过的路,也许是对自己的鼓励,也许是享受于期间的感受,也许是得意于自己的收获,不管怎么样,千百种滋味,只有自己能回味。”……小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上了这段话。
(一)初出道的助理。
小乙是个内向的女孩子,从学校毕业后,本来家里给她联系了一个区法院的工作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但去法院得花钱送人,想着家里的情况,弟弟还得上学,自己读书也花了家了不少钱,要拿出两三万来送人确实不容易。看着父母发白的头发,想着母亲在工厂忙碌的身影,小乙咬咬牙对父亲说去律师事务所工作,说自己不想从书记员做起。
父亲带着小乙来到律师事务所,父亲认识事务所的主任,刚坐下,主任就说别太紧张,所里很多年轻的律师,大家都容易相处。小乙哦了一声,脸颊就红了,“怎么办,偶一说话就脸红,怎么做律师啊”小乙似乎没听到父亲与主任的对话,只是感觉到自己的脸烫烫的。
第二天,小乙七点半就到了事务所,但太早了,小乙守在门口,一直等到八点正,楼道里来往的人多了起来,一个男人经过她身边,看了看她,有种异样的眼光,小乙不自然地拉了拉自己的淡粉色套裙的衣角,怪自己这裙子有点透了,那个男人脚步不停地走进了隔壁的一家公司里。一会,主任来了:“小乙这么早呀?呵呵,我们所一般是八点后才上班,不用来这么早的。”主任的样子好象很高兴,小乙又小声地哦了一声。
那天,小乙第一次真正地接触到案卷,主任把一个案卷给她看,要她草拟一份起诉状,拿着案卷,小乙有点兴奋,她对自己也感觉到奇怪。她认真地看了案卷,然后草拟了一份起诉状,边写边庆幸自己在学校时学的司法文书派上了用场。起诉状中,她简述了案情经过,把双方的纠纷焦点写明白,然后陈述了原告有权诉诸法律的理由。这份起诉状是她来到律师事务所写的第一份法律文书,写完后,她交给了主任,主任称赞了她,并作了一些修改让她拿去打印。打印过程中,她把主任修改的地方仔细看了一遍。
下班后,她和几位同事一起走,在事务所门口又遇到了早上的那个男人,他刚从隔壁公司出来,和她的同事打起招呼来:“下班了?这位是新来的小妹妹吧,怎么不介绍介绍?”他盯着小乙笑起来,同事介绍了一下,原来他是做贸易生意的,姓陈,他伸手过来和小乙握手,“你好陈经理”小乙故作老练地说着,并把手伸过去和他握手,但小乙立即发现这个陈经理用食指在自己的掌心抠了一下,小乙吓得马上缩回了手,陈经理哈哈笑起来:“认识你很高兴,我得走了,大家白白。”
接下来的日子,小乙在律师事务所一方面帮其他律师抄写点材料或跟随律师去一些政府机构部门进行查询的工作,另一方面跟随着主任去旁听开庭,回来草拟代理词,晚上复习律考。忙碌之余,小乙不禁怀念起校园的生活,虽然学习紧张,但心里总有休息的天地,不象现在,好象没有时间让自己自主地去做安排。
有一天,朋友的亲戚找上门来,说是有事要小乙帮忙,这是小乙接触到的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案子,若干年后,小乙依然记起这个自己起名叫“西瓜案”的案子。当事人是一个农村妇女,但说起话来毫不饶人的样子,小乙在事务所接待了她,了解了案情后,就走进主任的办公室想告诉主任接下这个案子,让主任安排律师办理。刚一进门,就看到那个陈经理坐在主任前面,主任在和他商量案子的事。主任同意安排律师办理这个西瓜案,但也要求小乙一起承办。虽然不是律师,那时候对律师执业的管理不太严,律师助理代理案件的情况也不少。说完,小乙出于礼貌向陈经理点点头准备出去,他立即站起来把手伸过来:“没想到小乙也是律师啊,这么年轻,难得难得。”小乙硬着头皮再次和他握了握手,这次陈经理握得挺紧的,果然不出所料,他的食指又在小乙的手心挠了几下,小乙几乎是甩开他的手,瞪了他一眼然后走了,身后是他哈哈的笑声
西瓜案开庭前一晚,小乙把材料看了一遍又一遍,想象着开庭的情形,以及开庭要注意的问题。终于,当坐在法庭的原告代理人席上,小乙突然感觉到这个法庭就象自己的世界一样,她的心很静,她知道她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庭审按照法庭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三个阶段进行着,对方也请了两名律师,其中一名律师一直不出声,而一直在说话的另一名律师说的话总让小乙感觉到有漏洞。其中有一个问题法庭没有注意到,小乙在调查阶段向对方发问,小乙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烫,但声音却并不表现出紧张,对方律师支唔着不直接正面回答问题,小乙笑了,她并不是要答案,而是要提醒法庭注意这个问题,达到这个目的就行了。她注意着对方一直没发言的律师,他时不时地盯着她看,好象有什么话要说一样,她不知道这名律师在最后会有什么举措让自己防不胜防,但一直到辩论结束,那名律师都没发言,小乙松了口气“原来只是虚张声势……”。(后来认识了那位律师,知道那次其实也是他第一次出庭……)
西瓜案开了两次庭,第二次开庭前要去下面县的一个村里取个证人证言。其实案情并不复杂,小乙的当事人即原告与被告口头协议合伙做西瓜生意,就是由原告联系瓜农买瓜,并由原告出面打白条赊帐,被告联系汽车运输,将西瓜运到外地卖了。但被告后来否认是合伙,而原告先垫付了给瓜农的钱,由此引起纠纷。由于被告否认自己找的车去瓜地拉西瓜,所以,得让瓜农作个证,小乙这次去就是为了找瓜农。
瓜农所在的村离市区比较远,一起承办案件的那位律师出差了,小乙就自己去。一大早,小乙就到了汽车站,她看到原告身旁站着一位个头高大的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原告解释说:“小乙律师,这是我的朋友,我们去的地方太偏僻了,两个女的不太方便……”小乙心里嘀咕起来:“带着他我看就更不方便……”。
汽车走的路越来越窄,路面也越来越烂,小乙被颠簸得有点发困了,她回头看了一下当事人,当事人的头靠在那个男的肩膀上睡着了,小乙愣了一下,赶紧回过头,很明显这种关系不太正常,“算了,我想这么多干嘛。”小乙叹了口气,看着车窗外的树林,看不到任何建筑物。
终于,车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小乙一行下了车,顺着小路走进一片甘蔗地,周围很静,只是听到甘蔗林被风吹得“沙沙”响,在高过人头很多的甘蔗林里,真的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小乙心里有点害怕了。“你去前面等会”当事人对那个随行的男人说,然后又拉着小乙说:“来,我们去甘蔗地里方便一下。”小乙看着周围,人影都没有一个,估计附近也不会有什么厕所了,只有硬着头皮跟着她,这一过程在当事人嘀咕着“借个地方方便,见怪别怪,借个地方方便……”的声音中结束……
找到瓜农,作了个调查笔录,过程也挺顺利的,小乙就是感觉到一个字“累”。
下班了,小乙正在收拾桌面的东西,主任走过来说:“小乙啊,今晚和当事人吃个饭,一起去吧,当事人请了我们所的律师一起去,就当是聚餐了。”小乙很高兴,因为这是第一次和同事聚餐。
来到酒店,有当事人在,小乙看到有两位有点面熟,突然想起是**法院的法官。小乙第一次感觉到,在酒席上,有酒,气氛就会很快活跃起来,劝酒敬酒,无所不用其技。小乙不太懂喝酒,但那晚也喝了不少,头有点晕,一位女同事是出了名能喝,她那晚是酒席上的主角,喝的都是三十多度的白酒,喝了不少,最后坐在沙发上睡着了。后来那位女同事告诉小乙,如果不是她把一些酒悄悄吐在餐巾上,她没准早就喝倒了。期间,一位当事人打开包间的门就说是厕所,幸亏有人拉住了他。离开酒店前,大家发现一同事不见了,后来在餐桌底下找到了他……
有时候在酒席上看到的不是酒醉的场面,有些场面曾令小乙尴尬不已。还记得那是小乙进事务所工作的第三年,客户请了某某局的两位某某长吃饭,席间,两位某某长一直在打电话,好象是问对方到了没有。过了一会,有两位穿着时尚抹着浓得有点点刺鼻香水的女孩走进包间,分别在两位某某长身边坐下,其中一位女孩说:“哎呀,都说了刚从老家回来嘛,人家不得洗个澡才来嘛。”小乙突然感觉到冷得起鸡皮疙瘩。
吃完饭,客户安排了KTV。一进KTV的包间,两某某长就各自搂着一名女孩跳起舞来,贴得很紧,其中一对跳着跳着,就随舞曲转到了隔间里去了。小乙脸上有点发烫,出去找服务员要一些水果啥的东西,一会客户跟着出来对小乙说:“小乙,你先回去吧,今晚估计会很晚才散场,你也累了,再说你一个女孩也不太方便在这种场合。”小乙那时候真的是巴不得他这样说,赶紧说是啊是啊累了。收拾着尴尬小乙逃似的离开了那里。
陈经理所在公司是主任的法律顾问单位,很多时候,该公司对外往来的交易合同都由事务所来审查,小乙作为主任的助理,该项工作常由小乙来负责初审。有一天,小乙在审查他们公司的一份合同时,接到一个电话,一位朋友介绍一个案子,是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是位下岗女工人,因经过一单位职工宿舍楼下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铁砸伤头部,治疗后找不到人承担责任,现在派出所想复印一份当时派出所的处理意见,但派出所不给复印,所以找到小乙。
小乙放下电话,急急忙忙就带着授权委托书出去了。来到派出所,当时承办该案的干警出去了,小乙当即让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了名,然后坐在派出所那等待。等了有十多分钟,一位五十多岁的干警回来了,知道小乙的身份后,他的脸色显然从呆板转为温和:“这么年轻做律师工作,很不简单嘛。”说着话,他拉开一个抽屉,小乙看到里边一堆的纸,有夹着的,有没夹着的,他翻了一下,找出几张夹着的纸,从中拿出一份他们调查的笔录给小乙看,小乙说想复印,他不同意,说这份材料不能复印。后来他开了个证明,证明该事故确实在派出所辖区内的一幢楼前发生,并造成当事人伤害的结果,但根据调查的结果,不能完全确定掉下的铁块是属于哪户人所有。
其实拿到这份证明,当事人可以据以提起民事诉讼,把该楼所有住户列为被告,不能证明该铁块不是自己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小乙离开派出所前,那个干警问小乙要了张名片,并告诉小乙他叫老胡,说以后有什么纠纷的案子可以介绍给小乙,小乙笑了笑,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回到事务所,小乙才发现已经下班了,其他同事都走了,而给陈经理公司审查的合同还没有修改完毕,她想还是先把合同看完再走,正想着,陈经理从外边走了进来,小乙心想绝对不能和他握手了。他知道小乙还没修改完合同后,说:“先别着急,吃饭要紧,我约了朋友吃饭,一起吧?”小乙立即说不用了,但他又说:“反正合同今晚上要修改完,饭还是要吃的,随便吃点你就回来改合同就是了。”小乙想了想,同意了。
在酒店,陈经理的朋友先到了,一进门,陈经理就向朋友介绍小乙:“这是我的[伙记]”,并把手搭了一下小乙的肩膀,小乙马上闪开,那朋友说:“哦……第一次认识第一次认识,很漂亮啊”,在小乙的家乡,[伙记]有时候是形容关系暧昧的男女,小乙脸有点红了,递了张名片给那位朋友:“你好,很高兴认识你。陈经理太喜欢开玩笑了,我是律师事务所的助理,我们所是陈经理的法律顾问。”席间,对于劝酒,小乙是一概推脱,匆匆吃了几口,小乙以要修改合同为由,离开了酒店。
出了酒店,一阵风吹过来,小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突然有点心累的感觉。
正在修改合同过程中,小乙接到一个电话,是那个派出所老胡,问她有没有时间,请她到酒吧喝酒,小乙有点意外,习惯性地拒绝了,老胡在电话那头说:“怎么不来呢,做律师要学会应酬,认识多些人,自然案源就多了。”小乙以有事为由再次拒绝了。
晚上十点,小乙关上事务所的门,准备走路回家。走二十五分钟的路回家,是小乙没办法的选择,也许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明白,当口袋里只有六块钱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感觉。每每有人当着小乙的面说“律师是有钱人啊”,小乙只是笑笑,她虽然是一个助理,但看到一些同事,年轻的律师们和她这样的助理们,为了温饱在奔波,这些解释给旁人听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时小乙每个月的工资是六百元,一半给家里,一半还要买衣服什么的,刚出来工作没有一些上班的行头衣服,是不行的。看着路灯下自己孤独的影子,小乙在想,下班了能回家,在家有父母等候自己,其实是很幸福的事。
正想着,在事务所附近的路口,一辆无牌车停了下来,一个人在里边叫着小乙,是那个老胡:“真的加班这么晚啊?”小乙说是啊,“上车,送你回去,这么晚了,不安全”老胡在车里叫着,小乙嘀咕起来“上还是不上呢?”看着穿警服的老胡,小乙打开车门上了车,老胡一路上没说什么,直接把小乙送回了她住的那个小区大门。
老胡的车走远了,小乙突然笑了,当然不是为了省下车钱而笑。
有人说律师是不太讲情感的人,但小乙要说的是,最懂感情的是律师,面对自己的职业特殊性,面对法律的客观与公正,似乎没什么情面好说,但往往这个职业群体,在脱离工作的时候,是最富感情的一类。
小乙喜欢在有雨的季节里,想象着爱情的滋味,她不知道自己的爱情会是什么样的,今后能陪伴在自己身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她相信,爱情一定是具有与众不同的感觉。那段日子里,她忙着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忙着律考,但闲暇的时候,她知道自己一直在等待着一段让自己心动的爱情。
立,当时是一个区法院的书记员,小乙在他所在的法庭办事时认识了他。去的次数多了,也就熟悉起来,当时有位法官开玩笑说让立去追小乙,立当时脸红了,小乙只是当他们在开玩笑。有一天,立约了小乙去打羽毛球,小乙去了,一开始以为是几个人去,租个场地只是两个人打会累四的。但去了才知道,立只是约了她,小乙有点不好意思了:“啊?怎么就两个人,我不太懂打,怎么办,要累四我呀?”立哈哈大笑起来,接下来,打一会停一会,停下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就聊天。那晚立请小乙吃饭,小乙心想“不会是要追我吧?”,立长得挺帅气的,但小乙估计他只是适合做朋友,因为没有什么其他特殊的感觉。过了几天,一位比较熟悉的法官告诉小乙,立确实有点喜欢小乙,小乙没作声,之后,立再没有约小乙,小乙去那个法庭办事,大家就象以前一样,没什么异样。
事务所接了一个业务,是一个上市公司受让一家国企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产权,并以受让资产作为出资与出让资产的国企组建一新公司的项目,项目的立项及其他评估等方面的事务,由这家国企的项目工作组去办理,事务所仅代理这家国企就转让资产并组建新公司的合作协议进行谈判。小乙和另一名律师协助主任与对方交涉并商谈。
在谈判过程中,小乙认识了这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勇,在转让资产后再新设立一公司这种兼并方式,对兼并前企业的债务,由兼并后的公司承接的这个问题上,勇和小乙讨论了好久,这个过程,让小乙第一次接触到大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挺佩服勇的。小乙一直记得,在协议签订后,勇要离开前,小乙第一次和他握手,也是最后一次握手,他只是说了一句话“这次来你们这里,很高兴能认识你,以后多联系”。
勇真的很优秀,小乙当时还在想会不会就此喜欢上勇了呢?直到小乙遇到后来的男朋友,才知道什么是心跳,才知道那时候自己的想法挺傻的,佩服和喜欢并不等于爱。
在小乙的感觉里,律师这个职业,最大的特点是接触的人具最广泛性和最多阶层,形形色色,带给这个职业很多的精彩,也带给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一个丰富的人生经历。
也许因为是女性的原因,小乙对离婚案件有着别样的看法,一开始的时候,每办理一个离婚案件,都让她对人的感情一度失望,然后自己学会调整工作带来的情绪。有一件离婚案,让小乙记忆犹新,感触很深,因为这个当事人离婚后不久就疯了。
还记得她来找小乙的时候,所带来的材料,让小乙不禁佩服她的耐力,其实她懂得要些什么证据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取得丈夫有外遇的证据,她不惜千里自己跑到外地去找丈夫开厂的地方,拿到丈夫与第三者的信件和照片,还有丈夫与第三者生育一孩子的证据,她说可惜的是那个工厂并不是以丈夫的名义登记,不然她要分割这份共同财产。一审她胜诉了,她的丈夫不服财产分割,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她说没有钱再委托律师,没再委托小乙,但小乙帮她写了一份答辩状,她自己去开庭。二审开完庭,她来找小乙,哭了,小乙有点愕然,一直以来她给人的表现是很坚强的,她说很累了,判决给她的财产,她也不一定能拿到,小乙安慰她,告诉她法院可以帮她强制执行。
又过了段日子,在法院门口小乙遇到她,她那时的样子很憔悴,小乙问她怎么了,她流着泪说前夫不给她看孩子,还打她,威胁她说再来找孩子就打四她,她说愿意什么钱也不要,就是想带孩子,孩子是判给她的,但她一直都没能见到孩子,说完,她叹气地走开。小乙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候车亭,小乙在那等同事来接自己,在那见到她,目光呆滞,头发凌乱,已经认不出小乙,只是自言自语着不知道说着什么。
正想着,小乙的同事吴律师开车来了,小乙上车边扣安全带边看着车窗外的那个疯了的她,她现在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吴律师开口问小乙,他的手在小乙穿短西裙的膝盖上捏了一下,小乙吓了一跳:“喂,干嘛!”吴律师嘿嘿笑着说:“没什么,发现最近你变漂亮了。”小乙差点没晕倒,心里骂了一句“TMD男人都是一样的色!”骂完突然感觉自己心里骂的那个“TMD”有点粗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