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律师的侠骨柔情
——记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柳华律师
上海法治报 撰文 陈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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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庄重如山,而女人柔情似水。
法律与女人,仿佛对应着两个极端:刚性与柔情、理性与感性、逻辑与浪漫、抽象与形象……两者似乎很难融合。
但事实上,在我们的律师队伍中绝不乏优秀的女律师,她们总能把看似矛盾的两极,完美地统一起来。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叶柳华就是这样一位女性。
生活中的叶柳华有着外向开朗的个性,亲切端庄的外表以及女性特有的柔和;而站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的她,则是睿智的、敏锐的、执著的乃至犀利的……
既有“侠骨”,又兼“柔情”,这便是叶柳华留给笔者的最深印象。
毅然辞去“铁饭碗”
征服“天下第一考”
叶柳华是从2001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的,在此之前,她当过警察,再早一些,她做过教师。十年浩劫,让年轻的叶柳华没有机会读上梦寐以求的大学,但在当老师的几年间,她考出了中文学历,进入崇明县公安局当警察后,她又系统学习了法律。
叶柳华说,自己是一个有冒险精神的人,这从她毅然辞去警察的“铁饭碗”而选择律师职业就可见一斑,在没有任何案源基础和办案经验的情况下,选择律师这样一个风险极高的行业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但仅凭勇气无法做出正确抉择,叶柳华也逐渐显现出她对于法律的极强的悟性。那年的律师考试分数线为231分,叶柳华考出255分的高分,顺利敲开了这个素有“魔鬼考试”、“天下第一考”之称的律师执业的大门。
刚当律师时,叶柳华的案源很少。但凭借着一个个精彩的官司,凭借着当事人的口口相传,她的案子越接越多,生活也越来越忙碌。无论是标的很小的法律援助案件,还是全国闻名的知识产权大案,叶柳华总会尽心尽力,力求做到最好,这也让她在业界树立了自己良好的口碑。
首个案子就是“名案”
成功源于她的“顶真”
很多律师的第一个案子并不精彩。因为一来案源少,案子通常较小;二来经验不足,有可能以失败告终。叶律师却正相反,她受理的第一个案子,不仅办得非常成功,而且相当知名。
那还是几年前,社会上流行一种瘦身的健妮健瘦鞋,生产该产品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上法庭,罪名之一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该罪名一旦成立,该法定代表人则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公诉机关在举证时对笔录的选择性引用,很可能影响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为此,叶律师在做了充分准备后,当庭提出质疑,指出证据上的矛盾之处,最终获得法庭的认可,为当事人洗刷了此罪名。
笔者不禁好奇,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对立面是国家机关,而尤其面对这样一个具有相当社会知名度的案件,且又是自己独立承办的第一个案子,叶柳华为什么能如此从容不迫?叶律师笑答:“也许是因为曾经当过多年警察,我不惧怕任何强权,因为我尊重事实和法律。在此前提下,只要仔细研究每份证据,作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就一定能找到突破口。所以我心里有底气。”
有这样一个案件,法院开庭刚刚结束,当事人的妻子就给叶柳华发去一条短信:“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我都非常感谢您,您的辩护很到位,谢谢。”在叶柳华办案的过程中,这样的事有很多,不少人在案子结束后送来锦旗、写来感谢信、寄来贺卡;有些当事人在羁押期间,会直接把接见单寄给叶律师,他们把叶律师当成朋友,他们折服于她的辩护技巧和她的认真坚持,他们把她当成最值得信赖的人。
“我办案很认真,有时甚至到了顶真的程度,只要认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但在生活中,我和当事人是平等的,我应该让他们感到的是信任而不是压抑。”叶律师这样说道。
用相机记录山水人物
用双脚走出瑰丽人生
叶柳华是个开朗外向的人,兴趣广泛。
学生时代的她酷爱文学。虽然文革时期许多经典名著都被“打入冷宫”,但叶柳华却意外地发现了父亲紧锁的抽屉里的“宝藏”——《青春之歌》、《烈火金刚》、《红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岩》……少年时代的叶柳华乐坏了,一看就不可收。后来,她又想方设法和别人交换着看,陆续接触了不少古典和外国名著。以至于小时候的作文成绩一直是班上翘楚。而今,优秀的文字功底又成了叶柳华做好律师工作的奠基石,使她能够用精练和富感染力的语言,去透析法律的真谛。
叶柳华律师的另一大爱好是旅游,以及旅游带来的“副产品”——摄影。近几年,她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还游历了法国、德国、日本等国,所到之处,无不用她的摄影作品,记录下美好风光,迤俪山水。
叶柳华笑言自己是个“菜鸟”,因为刚刚取得了“初级摄影师”的资格。她拿出自己精心拍摄的照片,说其实这些还不能称之为摄影作品,只是自己喜欢某种景致的影象保存,它们经不起行家从技术层面上的推敲和美学角度上的审视。即便如此,叶柳华的摄影作品还是给笔者以极大的感染力。摄影或许也与律师职业有相通之处吧,都需要能够抓住瞬间的灵感,加以提炼,成为永恒的存念。
“我要感谢我的先生”
和女儿的关系像朋友
话题一转,谈到家庭,谈到先生和女儿,叶柳华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叶律师的先生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对刑事法律颇有研究。两人不仅是生活中的伴侣,也拥有事业上的共同语言。叶柳华常常和先生一起讨论案子,有时为了确定一个案件的辩护思路,他们甚至会讨论到后半夜。叶柳华笑言:“这个时候,在全上海所有的家庭里,我们这对夫妻也许是独一无二的——深更半夜还在为当事人讨论案子。”接着,她又非常郑重地对笔者说:“不过坦率地说,我在刑事辩护方面的成功,离不开我先生的支持。为此我要对他说:谢谢你!”
叶柳华有个女儿,两人之间的关系,用女儿的话来说就是“有代沟,但没有隔阂”。“我们之间有时像朋友,有时像姐妹。我在她面前很少端家长的架子,也不会将自己的生活理念、生活习惯强加于她,对非原则问题我和她总是存小异而求大同,因为我认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理念。因此,她对我几乎无话不谈,这也常常让她的同学既羡慕又妒忌。”叶柳华如是说。
本版撰文 陈忱
后记
采访那天,即将迎来“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眼前的这位亲切的女律师交流,实在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乐事。她的经历与感悟,她的开朗与乐观,值得不少女性朋友学习和借鉴。
“无论是文学还是摄影,都仅仅是爱好而已,并不是我的专长,也很难升级为专长。但我已经满足了。生活应该是这样,有工作让你去忙碌,有事业让你去追求,有爱好让你去充实,它们让你在解决生存问题的同时,也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体会到生命的精彩。这样的生活,我很满意!”她说道。
叶柳华律师小资料
女,1961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法律和中文专业双重学历,有在司法机关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经历。她作风严谨踏实、办事认真、干练;思维敏捷、责任心强;有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
叶律师曾先后成功地办理了某健身鞋公司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上塑二厂葛某某贪污案,顾然地、库迪等人销售侵权音像制品案,苏拉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等数十起重大刑事案件,使涉案当事人或洗刷罪名、或改变定性(重罪变轻罪)、或减轻量刑。其中顾然地、苏拉杰案分别被列为2004年、2005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叶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尊敬,并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声誉。现担任东芝电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鑫锘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