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著述
【下文发表在《中国律师报》上】
律师如何面对“入世”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朱寿全
随着中美两国政府就中国“入世”达成协议,我国加入WTO的步伐将大大加快。“入世”后的中国将有许多改变,律师业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我国的律师业将何去何从,律师该如何执业,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转变观念,共同发展。“入世”后国外的律师可以进入中国,这对中国的律师会有一定的冲击。但司法独立是一国主权的重要象征,目前我国尚不允许外国人参加中国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也不能聘用外国律师,获准进入中国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不能从事适用中国法律的业务,不能在中国出庭诉讼。所以,我国的律师不必担心自己的饭碗被洋律师抢走。相反,我们可以与外国律师相互合作,形成双赢局面,共同发展。外国律师的执业规范和高水准的服务方式将开阔中国律师的眼界,我国的律师也会在竞争中提高水平。
加强自身修养,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是目前我国律师应重视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处理中国“入世”后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国律师应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尤其是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
至少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增强对外交流的能力;必备电脑、网络等通讯手段,使办案工具现代化,进一步加强联络。“入世”后,中国律师的执业范围将更开阔,在产权、股份制、招投标、引用外资、知识产权、破产制等方面,律师将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和空间。律师可用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良好的外语勾通能力为中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届时,非诉讼业务将飞速发展,律师的职业会更加火爆。
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细化专业分工是我国律师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律师似乎是全能的“万金油”,从普通的离婚案到复杂的金融案,什么都能。“入世”后,这种情况肯定会发生改变,因为一名律师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可能对世界各国的各种法律法规都非常熟悉,并具备实践经验。以后律师执业将“专业化”,出现“房产律师”、“证券律师”、“金融律师”、“税务律师”、“海事律师”、“工程律师”等专业分工,逐步改变目前这种“小而全”的现状,与国际律师业接轨。
迈出国门,走向世界,提高中国律师国际知名度。“入世”后,根据对等和互惠原则,律师业的开放程度将大大提高,我国也可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抢滩国外市场,拓展法律服务范围,提高国际声誉,把蛋糕做大。
“入世”后,挑战和机遇是并存的。我国律师唯有现在做好准备,将来才能立足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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