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鏖战
经典判例
论著随笔
律师服务
版权法规
电影拍摄案
主编署名权
脸谱版权案
四合院拆迁
央视台标案
足球赛合同
地图册署名
正乙祠戏楼
广告词侵权
侵犯著作权
女人当家案
音乐版权案
无单放货案
股权转让案
二手房交易
故宫仿真画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保护
经典案例
商标法规
商品房篇
二手房篇
物业管理
楼市指南
楼市访谈
动态传真
律师服务
房产法规
公司治理
国企改制
公司诉讼
股东诉讼
法律顾问
特许经营
公司法规
合同问答
合同风险
案例分析
合同范本
法规详解
合同法规
离婚指南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离婚误区
涉外离婚
离婚之后
事实婚姻
聘请律师
律师视线
婚姻法规
员工权利
补偿赔偿
工伤保险
竞业禁止
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
劳动顾问
委托律师
劳动法规
业务范围
长济动态
主要律师
招聘律师
律师相册
主任律师
纪实特写
神圣使命
法律著述
律师瞬间
诉讼顾问
诉讼咨询
患者权利
事故处理
诉讼须知
典型案例
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
损害赔偿
医疗规范
管理制度
医事法律
长济顾问
服务方式
工作范围
顾问分类
常年顾问
专项顾问
公司顾问
私人顾问
远程顾问
公益诉讼意义
国外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律师
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协作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劳动工伤
精神损害
知识产权
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
保险理赔
国家赔偿
现在开庭
经典案例
仲裁指南
律师问答
律师服务
外贸法规
以案说法
楼市随笔
忠告问答
手续税费
房屋贷款
律师服务
二手房法规
服务项目
走出国门
开办条件
离岸公司
热点国家
律师权利
律师服务
诉讼流程
刑法词典
问题解疑
辩护实录
经典案例
律师视线
法规解读
刑事法规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行政案件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仲裁工作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医患纠纷
国企改制
收购公司
企业破产
国际货运
建设工程
房屋拆迁
房屋交付
房屋交易
房屋租赁
房地产
二手房买卖
信用证……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劳动案件
仲裁案件
执行案件
法律援助
公证指南
诉讼证据
诉讼费用
诉讼文书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合同实务
国际贸易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刑事诉讼
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
律师法律
风险代理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代理方案
代理案例
诉讼业务
非诉业务
执业经验
律师营销浅谈
实习律师雕琢
青年律师成长
成功律师感悟
女性律师追梦
刑辩律师困惑
知名律师纪实
国内律师现状
律师神圣使命
律师职业规划
律师文化建设
司法考试园地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全国优秀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持

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本站导航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精选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视点 视频报道专辑 法治人物聚焦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成长之路
法律顾问在线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合同实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海外购房置业 国际贸易律师 公益诉讼在线 注册海外公司 医疗事故律师 聘请律师指南 诉讼仲裁指南 法律法规总汇 热点法律新闻 法律幽默集锦
 在线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知识产权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留言本 留言本2 律师函复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找回密码

 聘请律师
1.聘请律师: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可按下面的电话联系或填写聘请律师表单
2.法律咨询
 《律师卡》会员(高级会员)可拨打“聘请律师电话”咨询法律问题
 非《律师卡》会员(含一般会员)如单纯咨询法律问题,请勿拨打“聘请律师电话”,请先查看留言与咨询


 特别提示
1. 请您记住:
  www.148-law.com
 (148要司法;law法律)
 本网名称:在线律师
2.在线律师网由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任律师主持。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
物业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物权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首页>>长济主任律师>>法律著述

长济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神圣使命 法庭鏖战 法律著述 律师视点 律师瞬间


法律著述
【下文发表在《首席财务官》2005年12月号。作者: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朱寿全主任律师、王涛律师】

公司必须学会管理商标,否则经营成果可能被付之一炬,而从另一方面看来,善用商标者甚至能不动一刀一枪,化小小商标为击败对手的利器。

用商标克敌制胜

  损害赔偿金1000万元!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起诉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光明”)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红河光明败诉,不仅要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赔钱,还被判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侵犯原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红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河红啤酒”。

  “红河红”不同于“红河”,红河光明也非故意,如此巨额的赔偿金让红河光明感到冤枉。这其中故然有立法问题,例如国内一直没有法定的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国家商标局最近才公布《商标审查标准》征求意见稿),但是不管怎么样,红河光明在这个事件上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商标在最初和现在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识别,对商标的识别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区别不同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最基本方法。正是由于商标的这种重要作用,使得它可以成为现代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利剑。

  商标管理和运用遍布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在商标取得注册证书之前,企业应注意不要把过多的精力与财力放到推广品牌上。因为此时在申请过程中任何一点意外,都会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红河光明就是例子。红河光明在很早就想注册“红河”也采取过行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注册成功。后来,公司在其商标红河红虽然已经核准却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仍大量使用并且宣传该商标。对此次一审判决结果红河光明不服,称正按照法律程序提起上诉。如果二审被判侵权成立,红河光明不但要赔偿巨额赔偿金,其市场的销路也将受到影响。若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其投入红河红的精力、资金将全部作废,损失不可估量。这正是红河光明的最大失误。

  国外企业在商标运作方面,有很多做法值得我国企业借鉴。一些跨国企业进入中国之前就会在中国注册他们的商标。待真正进入中国后,商标证已到手,侵权等问题自然不会存在。例如家乐福,在1995年就几乎注册了全部商标的42类。

  抢注商标甚至可以成为打击对手的有效手段。如果一家企业预感到危机,把可能给自身带来危机的相关企业商标进行抢注,就能以最直接简单的方式阻止他们顺利进入市场--特别是在跨国企业竞争中,因为有些企业可能在初期来不及或者想不到在其他国家进行注册。前一段时间,西门子对海信的抢注行为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海信商标英文被西门子在德国注册,其注册时间几乎就是海信在中国获得驰名商标的时间。通过这种注册,西门子用合法的手段阻断或者延长了海信产品进入德国甚至整个欧盟的进程。虽然最后双方和解,但海信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此外,商标是按类注册的,但是一般消费者注意不到这样的细节,这就造成消费者看到名字一样,就认为是同一个企业的产品。如果其中一个名字出了问题,会对其他相同的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有一次,一位搞商标运作的温州朋友开玩笑说:将温州首富的名字注册成马桶商标,天天在温州做广告,肯定有人愿意出高价买。暂不论这是否属于道德方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有企业将他人商标注册到一些容易产生负面影响的产品上,并进行适当运作,就会给对手造成负面影响,有损对方形象。

  在管理和运作商标过程中,企业也有一些原则和技巧可以把握:
  ◎及时注册:尽早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尽量多注册几类;
  ◎一致原则:应尽量保证商标与企业商号的一致,这有助于企业品牌的宣传;
  ◎分别指定:中国商标注册要制定具体的商品(多数国家不需要制定具体的商品),要尽量跨组选择商品,从而提高自己申请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
  ◎臆造商标:申请商标最好采取臆造词,这样的词汇保护力度相对大一些,如被模仿,很容易判断是否侵权。
  ◎谨慎审查: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拿到注册证,需要大约两年的时间,要尽量降低被驳回的风险。因此申请之初应多下功夫,多咨询专业代理机构的意见;
  ◎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一些商标进行买断处理,避免将来更大的麻烦。据说济南那家企业曾要求把红河商标卖给红河光明,被后者拒绝,导致红河光明陷入了如此被动的局面。

相关文章: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节目中以专家身份对“一撮猪毛”案件作点评。(拍自电视屏幕)

以下文章由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等撰写。
·用商标克敌制胜
·网上交易:呼唤完善电子合同法律
·如何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漫谈网上侵犯名誉权
·政府采购中律师实务
·律师如何面对“入世”
·证人为什么敢作伪证
·球员转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欺诈售房应该双倍赔偿
·债权人如何防范执行难
·旅游市场问题多

·一件假名牌卖30元 秀水市场再调查(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赵霞)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