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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长之路

实习律师的塑造 青年律师的成长 成功律师的感悟 中国律师的成长

《在线律师》汇编


青年律师成长启示录

作者:唐向前 2008-4-17

文章来源:法天下http://www.fatianxia.com/blog_list.asp?id=36050

第一章 律师的职业意识
  第一条 委托人意识: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找出使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事实、证据,提出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观点和方案,出具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这是律师职业导向的核心价值。

  第二条 目标意识:客观、准确地判断委托人的真正需求,并分析其法律可行性,这是律师解决问题、帮助委托人实现目标的前提。

  第三条 独立意识:律师要有独立的判断和独立的行为,要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处理委托事项,而不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志行事。

  第四条 风险意识: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风险可能基于法律规定、社会评价、律师角色、律师的素质以及律师的防范意识,也可能来自委托人,委托人的对方当事人、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以及媒体、舆论,也可能与律师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有关,有的则完全与律师的工作习惯和认识有关。

第二章 律师的技能素质
  第五条 法律知识:广泛的法律知识,并在其中的某几个领域形成专长。

  第六条 研究能力:具有法律研究和对事实进行分析研究的能力,并且有能力将研究结果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 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文书和其他文件的写作水平。

  第八条 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准确地清晰地表达观点、思想和态度的能力。

  第九条 处理问题能力:具有出色的组织能力,能够及时地、职业地、有效地处理发生在正常化和非正常情况下的重要事务。

第三章 律师的职业形象
  第十条 律师需要形象。衣着服饰上的讲究、得体,可展示出良好的风度和气质。服饰上应色彩考究、搭配合理,与自己的气质、形体、年龄及当时的气氛和场合相协调。

  第十一条 律师一般应该穿西装,颜色要单一,深色为主,比如黑色、蓝色、藏青色、深灰色等,这样比较能给人安全感。衬衣以白色为主调,最好要打领带,注意搭配得体,可参考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的搭配。

  第十二条 律师的行为举止是一种象征,象征着正义。言谈要高雅、敏捷、自如,举止要自然、大方、稳重。讲究格调,给人以专业人士的印象。

  第十三条 律师要学会休息。只有保证充足的休息,才能在社会交往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饱满的热情、大方自然的神情。睡眠不足的危害,还会导致判断上敏感性的缺失。

  第十四条 养成准时、及时的习惯。及时道歉、及时解释、及时回信、及时问候、及时汇报、及时请示、及时通报。

第四章 律师的装备
  第十五条 理想中的律师专业硬件装备大全:
  (一)笔记本电脑:实现无纸化办公,并可随身携带。记录所有的工作材料和法律工具书,以及重要文件。
  (二)手机:随时随地的联系。
  (三)数码相机(DC):用于调查证据时用。延伸——数码摄像机(DV)。
  (四)录音笔:记录临时需要的对话。
  (五)电子记事本(PDA):管理个人信息,如通讯录、记事和备忘、日程安排、便笺、计算器、录音和辞典等功能。
  (六)公文包:颜色宜为黑色,装笔、A4纸张、名片等。
  (七)U盘:电子文档资料的存储及转移。
第五章 关于实习律师
  第十六条 实习律师常规工作:
  (一)查询法律法规:网上查法规的时候一定要对同一查询主题变换不同的查询关键词,并且尽可能多地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如光盘法规库、网上法律库、相关政府网站及网上信息浏览等,以保证查询结果是全面和现行有效的;
  (二)网上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资料、查相关律师已经做过的案例和文件、查相关的办事程序、查相关各种资料;
  (三)打咨询电话:打咨询电话也有一定的技巧,先要弄清楚所咨询的问题归哪个部门管,电话询问前应对咨询的问题进行一定的法律研究,对于要问的问题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并且将问题理出思路来,争取一次咨询完成;
  (四)做基础法律研究等较为细小琐碎的工作;
  (五)收集案卷资料,编制法律文档,草拟诉讼文书,整理诉讼证据;
  (六)安排执业律师的工作日程;
  (七)联络相关当事人;
  (八)调查取证;
  (九)打字、复印、收发传真及邮件、订卷等等。打印文件时应当编上页码,因为文件随时都可能被打乱。传真时注明传真页数和页码,并在传真完毕后电话确认;发电子邮件后更要记得电话确认,因为网络故障是流行的借口。

  第十七条 实习律师应该首先掌握关于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的法律。对于实习律师来说,应强调对程序和证据规则的绝对掌握。其他实体法律可以放后,程序和证据规则必须先行。

  第十八条 要经常到法院去旁庭。经常去旁听一些典型的、不同的案由的案件的审理,可以使自己对司法操作、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有个感性的认识。

  第十九条 尽可能多的去参加大学里的各种学术讲座。在短短的两三个小时里,演讲人肯定是尽可能的将自己的学术精华阐述出来的。听讲座并不在于自己能够真正学到多少东西,关键在于能够感受到别人的治学风格,同时可以向别人学习一下演讲技巧。

  第二十条 看《人民法院案例选》、《民商审判指导与参考》。这两本书选的案例都有特殊性,要想在实习的一年中各种类型的案件都遇到不容易,但看了这本书后,可以弥补这方面不足,有助于你分析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第二十一条 争取和老律师一起认认真真从头至尾参与一些案子。争取能够多体验坐在代理人的席位上的感觉,以尽快适应庭审,克服紧张。

  第二十二条 整理研究案卷。一本完整的案卷,能够体现出办案人员在整个办案流程中所做的工作,能清晰的反映他对案件的判断和分析,能完整的再现案件的主要事实,是研究案件、评价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其中也涉及到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答辩状、调查笔录、代理词等在实践中的书写。

  第二十三条 工作日志:养成每天记录自己的工作的习惯,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遇到的人以及联系方式,记录接触的案卷的关键点,记录对未来的事件的日程安排,记录一切你认为值得记录的东西的习惯。记日志的目的首先是备忘。律师可能同时代理几个案件,而案件都是有时效的。这是一个有助于你提升工作效率、总结工作经验、给客户 良好印象的方法。

  第二十四条 撰写结案报告:结案报告没有统一的格式,一份比较完整的结案报告大体是描述案情,陈述办案经过,分析案件,总结经验。写结案报告 有以下作用:培养概括案件的能力,培养分析案件的能力,树立服务意识。一份完整且论述充分的结案报告能够消除当事人的疑惑,能够让当事人完整评价代理人在 案子当中起到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在实习期间通过帮老律师去立案、送材料等,把本市的各个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工商局、建委、国土局、国资委、社保中心等的地址摸熟。

  第二十六条 制定个人长期职业规划。青年律师要胸怀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理想,并针对自己的特点、特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与此同时,兼顾律所的市场定位,修正自己的个人目标,以与律所的全局利益保持一致。

第六章 律师的业务方向
  第二十七条 对于刚进入律师行业的一、二年的律师,可以暂时不局限于某类业务,而应尽可能广泛涉足多个业务领域,这样,既可以学习较为全面的业务知识,全方位地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律师素质和能力,同时,在处理不同业务时,还可以发现自己的兴趣和擅长所在。

  第二十八条 处理好业务范围与专业深度的关系。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对于大众化服务的业务类型应能做到驾轻就熟,但同时,青年律师也应选择和确定一至两个专业化发展方向,深入钻研、加强研究,提高自己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选择业务发展方向时,应当着重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你选择的专业的成长性如何、市场前景怎样,这决定着你自身未来的发展潜力和事业前景。
  (二)兴趣爱好:只有有兴趣,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把个人的专业兴趣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
  (三)所在律师事务所能否给你的专业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如果律师事务所中有一到两个合伙人是某领域的专家,同时他所带领的部门在事务所中的业务相对成熟,有一定的市场占有量,这样的团队会带着你向前走,加上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快速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四)是否对从事某类业务有特殊优势:比如做过专向学术研究或有行业工作经验。
  (五)综合分析自己的性格、学历背景、人脉资源、所处地方的环境等因素。

  第三十条 业务方向确定后,应有针对性地学习。关注相关领域的法规和信息动态、实践操作的发展、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实践,以培养相关能力和技巧等。

  第三十一条 开拓新兴法律服务业务。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律师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和严酷,青年律师要不断掌握新知识,敢于开拓一些老律师从未涉足的新兴的法律服务项目。

  第三十二条 法律服务业务方向分类:
(一)刑事法律业务
(二)金融证券法律服务
(三)企业改制法律服务
(四)涉外贸易法律服务
(五)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六)建筑工程法律业务;
(七)海商、海事法律业务;
(八)公司法律业务;
(九)反倾销法律业务;
(十)劳动争议法律业务;
(十一)医疗纠纷法律业务;
(十二)广告信息传媒法律业务
(十三)房地产法律服务
(十四)交通事故法律业务
(十五)保险法律业务
(十六)矿产和自然资源法律业务
(十七)基金信托法律业务
(十八)招、投标法律业务
(十九)其他法律业务。

第七章 律师的业务开拓与维系
  第三十三条 法律服务的业务开拓是通过服务客户的需要和要求,对所有涉及盈利性地提高事务所的生意水平的活动的有效执行。市场营销的核心是一个分析、制定和实施战略目标的过程。

  第三十四条 律师业务开拓的基本原则:
  (一)律师的市场营销必须是盈利性的;
  (二)律师市场营销所关注的是业务水平的增长;
  (三)要着眼于客户的想法和需要。

  第三十五条 青年律师潜在的客户:
  (一)你的同学、朋友;
  (二)你的家人;
  (三)你曾经的或现有的客户;
  (四)与你合作过的人,如会计师、评估机构的人员;
  (五)你的同行或竞争对手;
  (六)其他。

  第三十六条 潜在客户的发现和培育:
  (一)直接上门推销。抽空到一些大公司、大企业去看看,与他们的领导接触、交谈,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求,宣传法律知识,让当事人知道法律顾问的重要性。
  (二)向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发自荐函。自荐函主要是让接收单位认识律师的作用,可以介绍律师的简历、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律师业务范围等。
  (三)法律服务做为社区免费服务内容进入社区,定期在社区搞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四)办理刑事案件一定要多多会见被告,因为被告在看守所里会比较各自的律师,如果你来的次数多,被告就会宣传的多,其他罪犯就有可能会通过家属找到你;
  (五)与公司登记部门等交朋友,知道新成立公司名称,然后上门推销自己。
  (六)走法律援助的路。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应该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
  (七)就本所及你个人的执业特长制作一个“商业信息短片”。

  第三十七条 媒体营销。媒体营销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担任媒体的法律顾问,如担任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络的法律顾问,借助媒体的优势成就自己;二是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针对某一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媒体的传播给自己造势;三是针对最新立法动态和法制案件进行点评,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的思想;四是积极向媒体投稿,发表自己的文章,增加自己的人气。

  第三十八条 公益营销。公益营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有针对性的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比如起诉“铁道部火车票涨价”、“火车上买东西不给发票”、“高速路不高速”、“某知名广告含有歧视自己的信息”等等。二是针对在地方或全国具备很高新闻价值和媒体关注度的官司,在当事人家属尚不知情或尚未聘请律师之前,主动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十九条 网络营销:以网络营销的方式来拓展案源会逐渐成为主流。网络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律师个人主页,二是开设博客,撰写文章,记录自己的办案感悟和法学理念。

  第四十条 著书立说: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执业感悟写出来,出版成书或汇编成册,不失是一种好的营销模式。图书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出版发行自己的作品,在销售图书的同时来传播自己的思想;二是把自己的作品汇编成册,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的赠送。

  第四十一条 演讲营销:在一些有影响力的场合,讲课营销。律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通过讲课来营销自己,比如到大学给学生讲课,到律师所给律师讲课,到律协给律师培训,到企业给员工培训等,以演讲扩大影响。

  第四十二条 政治营销。律师要有政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中国建言献策。政治营销有多种途径:
  (一)主动参加、竞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加入共产党;
  (三)创造条件,加入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的优势提交议案、发表意见,提高政治觉悟和参政水准;
  (四)加入各级律协的各专业委员会或各业务委员会;
  (五)加入各地的法学会、青联或工商联等组织;
  (六)积极向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提供律师建议,关注国计民生。

  第四十三条 大师营销。通过参加研究生培训、MBA培训和拜访大师等来汲取营养、充实自己。现在是知识社会、人脉社会,作为律师要时刻保持谦 虚好学低姿态,多跟进成功人士。大师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参加高端培训来结识各行各业的朋友和企业家;二是创造条件拜访大师,向大师请教问题,赢 得大师的信赖,给自己指点迷津、解决难题。

  第四十四条 论坛营销。论坛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参加高层论坛来营销自己,争取机会在论坛上做主题演讲,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二是在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小型的公益论坛,邀请志同道合的同行或有此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参加聆听,进行法律讲座,实行友好互动。

  第四十五条 成立公关部。成立专业化的公关部门,通过引进先进的营销理念以及优秀的营销人才,实现专业化营销,借此对外宣传律师的特点与文化,从而实现营销的目的。

  第四十六条 竞标和竞争性谈判。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企业单位为以最低的成本寻找最优秀的律师服务,往往会就某个法律项目进行招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结合自己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方式等进行竞标,也构成了律师业务的来源之一。

  第四十七条 现有客户的维护与延展:
  (一)经常与你现有的客户联系,定期致电或拜访他们。
  (二)给你的客户、关系户和案源介绍人经常邮寄他们感兴趣的文章。
  (三)以个人名义发出对客户业绩的祝贺卡。
  (四)多参加一些对于你的客户或关系户有关系的行业团体。关注与自己客户专业领域有关的各种会议、研讨会、商务展会等。
  (五)组织一支客户服务团队,为每个客户制定专门的市场计划。
  (六)有选择的挑选老关系,邀请他们参加研讨会。
  (七)对客户关系的投资:一个律师必须使自己熟悉客户的人事、办事程序、发展历史、财政状况,以及客户的目标。

  第四十八条 寻求客户的反馈。通过客户意见反馈,律师能够确切地了解到自己的长处与短处,从而能够对提供的服务做不断的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征求意见,客户认识到律师对做好法律服务的诚意,认识到律师对自己利益的重视和关心,从而在心理上增加了认同。

  第四十九条 寻求客户的反馈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一)发放调查问卷;
  (二)回访客户。

  第五十条 回访客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避免使用电话或邮件的方式;
  (二)尽量争取与客户高级别的管理负责人员进行面谈;
  (三)要避免泛泛而做,不做选择。有些客户关系到律师的生存与发展,而有的客户并不具备这样的影响力。

  第五十一条 编织广泛的社交网络。青年律师需要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发展正当的、全面的、广泛的社会关系,并不断拓展这种正当的社交关系,弘扬社会正气,抑制或消除那些不正当的社会关系。这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的职业要求。

第八章 客户的法律咨询
  第五十二条 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
  (一)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
  (二)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

  第五十三条 第一次面谈一定要约当事人到所里。这样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服务的氛围和律所的实力,也方便律师出示、复印和查阅材料。而且如果当事人决定签约,律师可以马上办手续(拟定协议、盖章、开发票等)。

  第五十四条 提供一个适于谈话的环境和氛围。律师接待当事人最好是在所里封闭的会议室内,而不要在大厅里或律师事务所的前台,以便让当事人在谈论案情时不受打扰且能畅所欲言。

  第五十五条 除了基本的礼节外,应有简短而礼貌的开场白,让客户比较自然地向谈话的主题过渡。比如:首先递上自己的名片,等当事人落座后要递上水,等当事人稍微休息片刻气喘匀后再简要介绍一下律所和自己。如果律师因为其它事情需要临时离开一会儿,可为其提供报刊等。

  第五十六条 正式开始询问和解答前的登记。律师应登记询问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一般情况,然后对来访者所问的问题进行记录,留作资料存档,便于日后总结和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第五十七条 正式谈话前,律师还不妨询问当事人两个问题。第一,当事人此前是否就该案件咨询过其它律师?第二,当事人此前是否有和律师合作过的经历?

  第五十八条 在当事人讲述案情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重复自己的话,不要制止他,让他完全倾吐他欲说的东西,当事人的讲话可能是滔滔不绝的雄辩,也可能是对对方当事人的诽谤或侮辱,你应当听完他的全部叙述,因为你不能漏过其中的任何事实。

  第五十九条 听,是律师技能训练的基础。在听的过程中,律师对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应当进行必要的科学指导,以引导和鼓励客户尽可能多地披露事实、介绍情况、提出问题、谈出目标。尽量不要去打断客户,更不能猜测甚至代替客户表达客户的想法。客户叙述完毕后,律师要询问细节,复述事实并澄清事实。

  第六十条 在解答法律咨询时,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全面、周到的分析:
  (一)法律问题的要素: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哪些人之间,什么原因,发生了什么事情,有哪些书面材料或者证人在场,是否有过协商或者诉讼。
  (二)帮助当事人把握纠纷的关键,以明了当事人咨询目的之所在。并由此考虑,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的争议焦点会有哪些?
  (三)本案以哪种方式处理最好,是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还是和对方和解?各自进行利弊分析,并提供多套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四)可能会有哪几种结果?最好的结果?最坏的结果?在对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后,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分析一般情况下最有可能的结果;
  (五)处理本案大约会耗时多久?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共计会有多少?时间和费用(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代理费用等)都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 总结及提出合理的建议。对来访者的案情做一个简短的总结,并对其关心的问题给与建议性的答案。总结便于更集中的讨论,总结还可以更有条理的从一个话题过渡到下一个话题,或者作为结束整个会谈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 律师与当事人沟通时,要尽量使用法言法语,不可附庸当事人的谈话风格。在解答咨询的时候,不必说得太具体。只需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不要谈程序问题,也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

  第六十三条 在拿不准答案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告诉客户:这个问题我们研究后再答复。

  第六十四条 送别客户的时候,同样要注意礼貌,热情,并且要和客户约定下次见面的事件和地点,以及客户应当准备的材料。

第九章 关于案件的进程
  第六十五条 律师应对案件的进程进行记忆:
  (一)对多个案件进行管理,准确记忆所有案件的进度、发展情况。
  (二)对每个案件的案情进行记忆,包括案件当事人姓名,案由,案件中重大事件的时间、地点、对案情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
  (三)对每个案件的解决思路的记忆,由于案件多,每个案件历时长,原来制定方案的出发点可能随着情况变化而变化,因此对于每个案件的战略方案要有清晰的记忆。
第十章 关于法律文书写作
  第六十六条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法律文书记载律师的思想,传达律师的思辩,其核心特征是说服性。要以清晰的、具有说服力的语言将自己的理由传达给核心听众,做到语言简洁、精确、优美。

  第六十七条 法律文书应体现出一种逻辑架构。如果文书的段落多,建议对每段定性并加以标注,然后合并同类项,将大类放在一起。之后再将大类细分,用紧密、严谨的逻辑串起来。

  第六十八条 与客户反复几次修改一个法律文件时,最好在每次修改文件的页眉标明其是第几稿,于何日修改,每次与客户往来的修改稿最好单独存放,并标注是客户发来的修订版,还是律师做出的修订稿,并且,每次修改都应使用修订符,以便于对方了解该稿的最新修改部分。

第十一章 证据材料的保管与整理
  第六十九条 避免保管证据原件。证据材料的原件宜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案卷中尽量避免出现原件,证据交换或者开庭时,需要核对的原件可由当事人携带。

  第七十条 养成一个出具证据收据的好习惯。收到证据材料,应向当事人出具收据。这样做,可以避免法庭认为你证据不足时在你和当事人之间引起的互相指责的纠纷,也可以避免当事人将证据缺失的责任归结在你身上,还可以给当事人你的工作规范的印象。

  第七十一条 理出头绪,编写证据目录和说明。在收到证据后,将证据分组并列出清单。能够证明相同事项的多个证据可以编成一组,并对这组证据分别编号。目录与说明应对每个证据的形式、证据来源、编号及各证据所要证明的事项的内容摘要进行列举,逐一说明。

  第七十二条 制作证据副本。一般而言,你的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你至少必须准备3份副本,其中一份交法院,一份交对方当事人,一份交自己当事人,正本由自己作为案卷的必备部分。

  第七十三条 及时归档。案件的一个审级结案,你应该及时将案件材料归档和订卷,这样可以避免证据材料的丢失和毁损。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等也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第十二章 关于读书
  第七十四条 法律是一个专业学科,律师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程序法、实体法和证据法三者融会贯通,才能构建起合理的知识平台。

  第七十五条 每天读法,以保持对法律规定的敏感与熟悉。

  第七十六条 律师必须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国家的法制进程很快,不断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使律师的产品服务具有“专业性”,从而提升对客户服务的品质和可靠性。

  第七十七条 律师是综合性人才,应具有完善的知识结构。不应将自己的兴趣仅仅局限在法学的领域。对心理学、逻辑学、经济学、财务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历史、民俗等,以及时事、科普、基本生活知识等同样应当给予关注。

  第七十八条 阅读文学经典。文学经典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充分显示了人性的复杂,揭示了人的灵魂的深,展现了人的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律师应有这样的境界:不仅有深湛的专业修养,更对人有深刻的理解、同情与爱,有着一个博大的胸襟与情怀。

  第七十九条 律师应有一定数量的个人藏书。藏书是学习的基础。要给自己开出必读的书单,阅读相当数量的业务及相关书籍。

  第八十条 关于律师的书:
张勇:《远见》、《卓识》,
邱旭瑜:《穷律师、富律师》
王宇、邱旭瑜、吕良彪:《从实习律师走向大牌》
程根球:《境界:律师策划》
谢长宇:《在路上:从律师助理到成功执业》
马贺安:《生存与尊严》
雷海军律师:《大律师、小律师》,
徐月芬:《走向大牌律师:美国经验的启示》
刘桂明:《法治天下》、《律师中国》
秦甫:《成功律师的98技法》
徐月芬:《走向大牌律师》

第十三章 与当事人之间
  第八十一条 客户有急事的时候,无论是否是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一定要理解客户的难处,急客户所急,在合理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

  第八十二条 与客户明确了任务期限,就一定要如期完成。因为客户很可能依据预先约好的时间做出了后续安排,否则将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八十三条 经常向委托人汇报法律程序的进展情况,切不可长时间不和自己的委托人联系。

  第八十四条 及时回复客户的电话,给客户一种人格受尊重,案件受重视的心理感觉。回复客户的电话,原则上应该由律师本人亲自来做。

  第八十五条 慎重作出承诺。每一个承诺的作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前提:
  (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二)是凭律师的能力和条件可以达到的。

  第八十六条 要有足够的保密意识。这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司法公正的需要。一个当事人的材料的任何部分都不要让另一个当事人看到。不可将自己的工作笔记或者其它案子的资料留给当事人。

  第八十八条 不论是特别授权(全权)代理还是普通的一般代理,律师在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前,一定要征求委托人的许可。对于重大案件,还要取得书面许可。

  第八十九条 要告知委托人在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后及时通知自己,因为法院有时可能只通知了委托人而没有通知律师。

  第九十条 在得知开庭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在开庭的前一天,要再次提醒委托人开庭的时间和法院的地址及法庭的位置。而且要尽量约见或者至少电话沟通一下庭审注意事项,以打消委托人出庭的紧张感。

  第九十一条 在给委托人的每份书面文件(包括面呈和发传真、电子邮件)中均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委托人有事时及时联系自己。

  第九十二条 授权委托书最好让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不时之需,比如开庭冲突时临时需要更换代理人等。

第十四章 与法官之间
  第九十三条 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不妨在起诉状或者答辩状中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直接写成自己的手机号码。

  第九十四条 律师要在自己提交给法院的出庭函、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中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和地址邮编,以便法官随时联系自己。

  第九十五条 不要把法庭当作普法的课堂,不要给法官上理论课,不要低估法官的真实水平,更不要把不屑写在脸上。

  第九十六条 在法庭上对对方的每一种陈述都应作出回应,除非你有足够的把握相信主审法官都会认为那都是废话。

  第九十七条 在法庭上讲话要注意放慢语速,因为书记员记不下来,说了也白说,最好将发言内容给书记员准备一份。

  九十八条 法庭上能说不知道就说不知道,看似无所谓的承认,可能会给后来的代理带来灾难,但要把握尺度不能激怒法官。

第十五章 与团队之间
  第九十九条 律师应在工作和情感上融入团队,善待团队的每一个成员,团队中的任何一员都要对这个团队承担一定的义务,不要成为这个团队的累赘。只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才有资格留在这个团队,享受这个团队带给自己的好处。

  第一百条 对律所:心存感激,珍惜机会。律所的每一分钱都是凭律师们的努力和勤奋挣来的,世界上没有天经地义的免费午餐。如果我们得到机会去任何一家律所工作或实习,都应该抱着珍视和感恩的心态去对待这份工作、这家律所和那里的律师同事们。

  第一百零一条 对主任:充满敬意,尊其为父。律所主任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律师界老将(尽管有的年龄并不老),他们为事务所的创建、生存和发展做出的贡献和牺牲,是最值得青年律师尊敬和钦佩的。

  第一百零二条 对老师:谦虚谨慎、尊师重道。凡是能够带领你工作的律师,他们的经验和能力肯定在你之上,不要因为他们偶尔忘了某法律条款、误解了某司法解释或混淆了法律关系而对其嘲笑不屑。多看老师的长处,尽己所能弥补老师的短处,勤奋好学、戒骄戒躁。

  第一百零三条 对同事:主动探讨,共同进步。同事中总是不乏拥有我们自身并不具备的某些特长或某种优点的律师,同在一所,取长补短、相互探讨,是最直接最便利的学习机会,青年律师应充分利用并善于抓住机会,与同事随时展开“头脑风暴”似的讨论、争论甚至争辩,这对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非常有益。

  第一百零四条 对同行:相互尊重,提升形象。同行之间的指责批评应以面对面的坦诚沟通为主,而针对每一个案源和客户的竞争,应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以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提升律师和律师行业在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眼中的整体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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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尴尬的中国律师
三、律师职业的好处和快乐
四、中国律师队伍的状况和评价
五、中国律师的希望和未来
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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