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谨慎代理离婚案件
铁律师的BLOG
前几天一个律师同行跟我讲了这样一个离婚案件,值得所有律师去深思。
案情其实很简单,同行代理的是女方要与男方离婚,经协商不成,最终女方到法院起诉。在给男方送传票的时候由于男方瞬间“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渺无音信。无法及时将开庭传票送达到男方处。因此女方律师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60天的公告期满后,男方仍未出现,因此开庭后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女方与男方离婚,财产等分,孩子归女方抚养。一审宣判后,在法定的上诉期内男方仍旧没有出现。这样判决已经生效。就在判决生效后的不长时间后某一天,我的同行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在电话里那个男人叫嚣的对我的同行说是你让我老婆和我离婚,我要杀了你等等威胁的话语。随后几天时间里男方频繁打电话骚扰我的同行,严重影响了她的工作和生活。
其实这件事情说来我的同行并没有做错什么,作为律师就是要依法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权益。男方显然是有问题的。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什么,需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什么。还好的是后来那个男方在平静下来后主动给我的同行打电话承认了错误。对于离婚案件其实我个人认为律师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乎甚微,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使律师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因为婚姻关系是一个很微妙的关系,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用法律的理念来约束或是处理。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段家务事。”家庭中很多事情是无法用法律来断定的,谁对谁错,我想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最清楚。对于离婚案件律师也就是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也是建立在离婚的前提上。所以说离婚案件律师不应该盲目的去代理,虽然说律师都是依法代理,可就像上面案件中男方一样,如果换作一个比他更可怕的人,有可能你的生命都会受到威胁。现在的社会形形色色的人很多,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要干什么。离婚案件的不确定因素很多,相应风险也就很大。所以建议我们律师以后对于离婚案件一定要谨慎代理,万不可为了一点利益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甚至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