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法宪法模拟真题考试
时间:2009-2-11 作者: 佚名
宪法模拟真题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张”,这句话是谁说的?
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毛泽东
二、多项选择题
1.如果该县是自治县,则下列何种做法是错误的?
A.主席团认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必须选举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B.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生效
C.县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只能选举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该县县长
D.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市政府的某项决议不适合该县的实际情况,而向大会提出变通或者停止执行的提议,大会予以通过
2.对于宪法的修改,下列选项符合法律程序的有:
A.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议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
C.由一个代表团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关于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该种分类方法是按照制定机关的不同为标准的
B.该种分类方法局限于宪法形式上的特征
C.在保留君主制的国家制定的宪法都是钦定宪法
D.协定宪法一定是在有君主制的国家制定的 2.年轻律师张彬原住在某市A区,2004年因购买商品房迁入B区的牡丹园住宅小区,在2005年选举时,张律师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张律师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选举权,下列哪些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
A.按照《选举法》,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
B.张律师就此事可以向当地的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5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C.张律师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D.对法院判决不服,张律师可以提出上诉
3.依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下列哪些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权限内的事项?
A.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
B.实行出入境管制
C.对国际协议是否适用特别行政区发表意见
D.参与和香港有关的外交谈判
4.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规定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宪法依据
B.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职权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
C.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部法律文件中
D.中英《联合声明》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之一
5.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6.下列哪些职位是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
A.国家主席、副主席
B.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C.全国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B.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C.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D.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
8.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都有休息的权利
C.我国宪法规定“我国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D.我国宪法对发展公民社会保障权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未作规定
宪法模拟真题考试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及解析】C.这句话为列宁所说。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 ABD.不是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故A项错误。然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则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C项正确。
2.【答案及解析】 BD。A选项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明显无权提议修改宪法;另根据《宪法》第64条的规定,C项亦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 C。在保留君主制的国家制定的宪法不一定都是钦定宪法。
2.【答案及解析】 AC。根据《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
3.【答案及解析】ABCD。A项、B项:参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正确。
C项:参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3条第1款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8条第l款,正确。
D项:参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0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5条,也正确。
4.【答案及解析】 D。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仅是《宪法》第31条的规定。
5.【答案及解析】 AB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设的专门委员会,另一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的临时的专门委员会,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
6.【答案及解析】 ABCD。仅有ABCD所涉及的职位有两届任期的限制,除此之外的其他职位,没有两届任期限制。
7.【答案解析】AD。各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
8.【答案解析】BCD.休息权的主题只是劳动者,故B项表述错误。在600分的大结构下,宪法学分值为22分,占总分3.7%,复习应注意以下三点:
(1)把握重点、舍弃非重点。从最近两三年的司考真题看,司考的重点在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及其修正案条文、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立法法。
(2)注意分析、比较、总结,不要一味死记。记忆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理解了才能真正记忆,才能真正对付司法考试,比如立法备案的问题,只有理解了其背后的原理,才能真正记忆。对于类似问题必须比较,综合把握,切忌孤立记忆,比如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
(3)注意把握细节,准确记忆,切忌大略记忆。比如宪法第41条“任何国家机关”与“有关国家机关”的区别,立法法第88条中“政变或者撤销”与“撤销”的区别。
司法考试园地
目 录
一、司法考试有关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司考应试人员违反考试纪律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二、统一司法考试之意义
·统一司法考试的意义
·法律共同体与统一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离法律职业有多远
·司法考试应当考什么
·司法考试与职业化的悖论
·与中国司法进步同行——司法考试全解读
三、总结司法考试备考经验
·在校生参加司法考试 改变思维模式是关键
·父亲的一句话让我赢了考试
·在职人员如何备战司考
·司法考试经验交流:永不放弃的六大理由
·司法考试必读:司法考试复习四大盲点
·如何复习法律条文和作练习题
·轻松学民法 快乐通司考
·司法考试选择题解题思路的十点规律
·司法考试四重奏 工欲擅其事 必先利其器
·司考指导:改善司法考试复习心智模式
·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奇迹
·2008年司考状元过关经验谈
·司法考试经验谈:好的复习方法在于采众之长
·479分高人谈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非常的司法考试 非常的复习方法
四、2008年司法考试试题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一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
五、掌握复习方法备战2009年司法考试
·09年国家司法考试黄金复习思路:法理学篇
·名师谈司法考试民诉法复习方法
·09司考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制度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的复习方法
·备战09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与技巧
·司法考试民法学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指导:刑法的复习方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命题分析与09复习指导
·行政法指导: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三校名师张锋:行政法复习方法
·法学博士支招:司法考试第一卷黄金复习思路
·司法考试法条复习方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十四门科目全面解读
·2009年司法考试备考指引 各部门法复习法则
·2009年司法考试过关有四招
六、2009年司法考试命题预测和备考战略及最新动态
·09年司法考试改革动向与刑法复习方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命题预测和黄金备考战略
·新东方解析2009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
七、2009年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模拟真题练习
·2009年司法考试宪法模拟真题练习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模拟练习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真题练习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