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48-law.com |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本站导航 | |
| 首页>>国际贸易律师>>经典判例
|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五、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救济 六、国际货物分批装运与违约 七、国际海上货物提单运输 八、国际货物集装箱多式联运 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
十、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支付 十一、国际贸易商检 十二、国际贸易索赔 十三、国际贸易诉讼 十四、国际贸易仲裁 十五、分批装运与分套制单的误解 十六、违约金条款的陷阱 十七、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当事人可考虑提出索赔警告:
(1)有违约行为的对方交易人是老客户,为了以后进行贸易往来,可先提起索赔的警告;
(2)分批履行的合同中前批货物卖方有违约行为,买方不愿解除合同并希望以后各批合同能够切实地得到履行;
(3)对方违约未给自己造成实际损失,或仅造成微小的损失,而且索赔人需要更多的客户。
|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