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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侵犯哪些权利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死者亲属可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三、特定纪念物品灭失或损毁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四、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五、交通事故受害方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没有具体规定精神损害的内容,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及其它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7条的具体规定?quot;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七、诉讼终结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八、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一、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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