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否向律师索赔
我国《律师法》第54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因此,当事人因律师违法执业或者过错遭受损失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不当行为包括违法执业行为和因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两种情况。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和行为有因果关系。
第二,受损失的当事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单方免责的规定有权拒绝,这一点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是一致的。
第三,受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向律师事务所请求赔偿,而不是直接向律师本人提出。
委托人如何投诉律师
委托人与律师很可能发生纠纷,若要投诉律师,需办理以下几个手续:
一、向谁投诉
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二、投诉方式
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投诉信内容
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
4、投诉的请求等。
四、投诉处理
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对于群众投诉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量在受理后一至两个月内告知投诉人有关投诉处理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区别情况,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者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等。
五、投诉原则
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对捏造事实,造谣、毁谤、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