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规 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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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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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综 合 要 求 |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48小时内回访,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 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 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 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率80%以上。 14 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年度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15 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告栏。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16 每年组织1到2次便民服务活动。 17 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季度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 |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业主查询。 5.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设立专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事件。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24小时内回访,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 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 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 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率85%以上。 14 每年向业主公布或报告一次年度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15 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告栏。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16 每年组织3到4次便民服务活动。 17 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 18 使用专业物业服务软件系统对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收费记录进行管理。 19 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 20 重要节日对小区进行节日美化装饰。 |
二、 房 屋 维 修 养 护
|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对楼内公共区域巡查2次,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公共部位玻璃、门窗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24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楼道照明灯具能够正常使用。内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半年集中安排1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散水、地面、屋面等需要维修的,每半年集中1次进行修补维修。门禁和楼宇对讲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有相应解决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日对楼内公共区域巡查1次,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公共部位玻璃、门窗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 3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12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楼道照明灯具能够正常使用。内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季度集中安排1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散水、地面、屋面等需要维修的,每季度集中1次进行修补维修。门禁和楼宇对讲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有相应解决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8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
三、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运 行 及 维 修 养 护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 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有铭牌、标识。操作规程、保养规范、管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保养、维修、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一周,并能正常回放。 7.每周对小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休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控系统等巡视2次。发现故障和损坏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有提示标志或防范措施。 8.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沟槽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沟槽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 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锅炉房、热力站、空调机房、高压配电室等在运行期间有专人24小时值守。 11 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物品分类码放。 12 使用中水系统的,确保水质达到规定的中水水质标准(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 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保养规范、管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保养、维修、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两周,并能正常回放。 7.每日对小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休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控系统等巡视1次。发现故障和损坏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有提示标志或防范措施。 8.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沟槽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沟槽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 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配电室、排污泵等每日巡视,有巡视记录。锅炉房、热力站、空调机房、高压配电室等在运行期间有专人24小时值守。 11 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仓库有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12 使用中水系统的,确保水质达到规定的中水水质标准(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 |
四、 电 梯 服 务 | 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值班房号。 3.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有1名住场电梯维修工。 5.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每周检查1次并作记录。 6.每日巡查一次,并有记录。 7.无人值守的高层电梯三方对讲、轿厢内监控24小时正常运行,发现故障24小时内修复。 8.电梯出现故障,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9.有应急处置预案,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迅速组织救助,同时实施电话安慰、指导自我保护等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电梯维保等服务的,应与受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并监督受托单位落实责任。 | 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值班房号。 3.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有2名住场电梯维修工。 5.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每周检查1次并作记录。 6.每日巡查一次,并有记录。 7.无人值守的高层电梯三方对讲、轿厢内监控24小时正常运行,发现故障24小时内修复。 8.电梯出现故障,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9.有应急处置预案,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迅速组织救助,同时实施电话安慰、指导自我保护等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电梯维保等服务的,应与受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并监督受托单位落实责任。 |
五、 消 防 服 务 | 1.有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每年组织1次消防演习。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消防通道畅通。 3.每年进行1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4.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5.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值守。 6.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专人负责,每月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7.消防泵每月攀车1次并有记录,每季度保养1次,每年检修1次。对探测装置(烟感、温感等)分批每年检查检验1次,每3年清洗1次。消防栓箱封闭管理,每周循环检查一次,其各种配件完好,可正常使用,无渗漏,无积尘。每半年开箱检查1次消防栓,阀杆处加注润滑油。 8.每年对员工进行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1.有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组织1次消防演习。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消防通道畅通。 3.每年进行2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4.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5.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值守。 6.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专人负责,每月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7.消防泵每月攀车、每季点动试泵1次并有记录,每季度保养1次,每年检修1次。对探测装置(烟感、温感等)分批每年检查检验1次,每3年清洗1次。消防栓箱封闭管理,每周循环检查一次,其各种配件完好,可正常使用,无渗漏,无积尘。每半年开箱检查1次消防栓,阀杆处加注润滑油,消防水池、水箱定期检查,水位达到规定标准。 8.每年对员工进行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六、 二 次 供 水 管 理 | 1.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跑水、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建立水泵房专人定期巡视制度,每日巡视3次,有巡视记录,及时清除故障和安全隐患。 4.采用一用一备(或一用二备)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水泵。 5.因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需要停水的,应事前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6.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 1.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跑水、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建立水泵房专人定期巡视制度,每日巡视5次,有巡视记录,及时清除故障和安全隐患。 4.采用一用一备(或一用二备)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水泵。 5.因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需要停水的,应事前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必要时,组织、联系提供水源。 6.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
七、 协 助 维 护 秩 序 | 1.看护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3.封闭的小区,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应进行询问。 4.对小区巡查白天1次、夜间2次。夜间巡查需2人同行,做好记录。 5.夜间岗上值守和巡查人员配备通讯工具,收到报警后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6.门岗值守及巡查人员,着装整齐干净,语言文明。门岗服务设施完好。 7.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 8.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 1.看护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3.封闭的小区,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应联系业主。 4.小区巡查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查每天2次,夜间巡查需2人同行。有巡查路线图、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 5.岗上值守和巡查人员配备通讯工具,收到报警后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 6.门岗值守及巡查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文明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清楚。有服务操作细则。 7.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管理制度张贴在显著位置。
8.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处理。 |
八、 清 洁 服 务 | 1.垃圾袋装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封闭垃圾桶收集垃圾。桶内垃圾不外露。 2.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查1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查1次,每2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3日擦拭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2周擦拭1次,无积尘。灯具每半年除尘1次。 5.大堂(一层候梯厅)每日清洁1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1次。候梯厅墙面每2周清洁1次。 6.电梯轿厢每日擦拭1次,巡查2次,有污迹及时清理。 7.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查2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8.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等污渍应及时清洁。宣传栏每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半年清洁1次。 9.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10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 1.垃圾袋装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封闭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桶内套用垃圾袋,垃圾不外露。 2.使用专用保洁车清运垃圾。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查3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3次,每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拭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拭1次,无积尘。灯具每季除尘1次。 5.大堂(一层候梯厅)每日清洁2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2次。候梯厅墙面每周清洁1次。 6.电梯轿厢每日擦拭2次,巡查3次,有污迹及时清理。 7.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2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日巡查1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8.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季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等污渍应及时清洁。宣传栏每周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季度清洁1次。 9.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10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
九、 绿 化 养 护 | 1.绿化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为害较轻。树木缺株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枝,有虫株率在10%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4.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 1.绿化充分,无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健壮,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死树和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为害不明显。树木缺株在2%以下,树木无钉栓、捆绑现象。 3.绿篱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有虫株率在2%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正,无明显缺株。 4.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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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停 车 服 务 | 1.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 2.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设立非机动车存车处,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5.小区内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6.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查。 7.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8.地下停车场(库)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9.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10 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 11 停车场服务人员,着装整齐干净,语言文明。地下停车场(库)服务人员标志明显。 注:5-11条是机动车收费停放服务应达到的要求。 | 1.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 2.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设立非机动车存车处,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凭证存放。 5.小区内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6.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查。 7.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8.地下停车场(库)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9.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10 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地下停车场地面(含车位地面)两周清拖1次。 11停车场服务人员,着装整齐干净,语言文明。地下停车场(库)服务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服。注:5-11条是机动车收费停放服务应达到的要求。 |
十一、 装 饰 装 修 服 务 | 1.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进行登记。 4.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巡查记录。发现改变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情况严重的要发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5.装修巡查应专人负责,明确巡查项目、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有巡查记录。 6.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7.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外溢。装修垃圾存放点集中设置。 | 1.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进行登记。 4.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巡查记录。发现改变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情况严重的要发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5.装修巡查应专人负责,明确巡查项目、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了解物业的基本情况,有巡查记录。 6.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7.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外溢。装修垃圾存放点集中设置。 |
十二、 水 景 观 管 理 | 1.水景观开启时间明确公示。 2.喷水季每周巡查2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在5日内修复。 3.喷水季每周清洁2次水面,每年定期清洁池底1次,有防止滋生蚊蝇的管理措施。 4.水景观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5.水下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要有防漏电管理措施。 | 1.水景观开启时间明确公示。 2.喷水季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在3日内修复。 3.喷水季每日清洁1次水面,每年定期清洁池底2次,有防止滋生蚊蝇的管理措施。 4.水景观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5.水下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要有防漏电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