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收案与结案
第一节 收案
第二节 结案
第三章 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三节 向对方当事人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四节 向国家机关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五节 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六节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七节 证据保全
第八节 证据的审查和整理
第四章 一审普通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审查管辖及诉讼时效
第二节 代理起诉和应诉
第三节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的律师代理
第四节 出庭准备
第五节 参与法庭调查
第五章 简易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
第六章 二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七章 特别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二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三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四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十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破产申请
第二节 申报债权
第三节 出席债权人会议
第四节 代理申请和解与整顿
第五节 参与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 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接受委托
第二节 执行代理
第十二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