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社会成本高企值得关切
南方周末 评论员 笑蜀 2010-06-02
维稳成本高企让社会不堪负荷,已经越来越成为共识。但通常所称的维稳成本,主要还局限于经济范畴,维稳成本的另一种表现即社会成本,似鲜有论及。
最近一则新闻被广泛误读,或许是维稳的社会成本尤其是社会心理成本的折射。
5月27日,公安部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结束。媒体报道称,会议内容之一,是强调对精神病患者的收治要严格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收治。此则新闻甫一问世,即引爆巨大争议,会议主办方不能不第一时间站出来辩白:该报道不准确,强制收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强制措施,其对象不包括正常人在内。
会议内容被误读,应该是事实。但让人玩味的是,为什么仍有那么多人深信不疑,以至主办方的辩白并不能说服他们,争议并未平息?
公众的执著,来自日常的生活经验。换句话说,纵使会议内容并无强制收治正常人一说,但日常生活中,正常人“被精神病”确实不乏其例。只要被认定为麻烦制造者,就总有办法收拾你,“被精神病”是最简便的一个办法,因而最为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所乐用。
在这里,所谓“精神病”显然不属于医学概念,而蜕变成了对付所谓“刁民”的刀把子。如此“刀把子维稳”凸显一个值得警惕的趋势,即维稳可能扩大化的趋势。
这方面的最新案例,是山西娄烦对全县“危险”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只要属于管控,即意味着对人身自由一定程度的限制,这种限制的惟一依据本来只应出自法律。但娄烦的分类管控并未说明其法律依据,管控范围则不仅包括所谓身背大案型、涉毒人员型,甚至连并无案底的所谓
“极度贫困型”、“矛盾纠纷型”,亦赫然在列。
从这里可以看出,维稳扩大化可能包括两个要素。第一是维稳内涵的扩大,不仅关涉政权稳定、社会秩序稳定,甚至某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官威,也可列为维稳目标。维稳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装得最多的,说不定还是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的特殊利益。
维稳扩大化可能的第二个要素,是在维稳手段上缺少必要制衡。似乎只要属于维稳,就不需要考虑法治的尊严了,就可以撇开正常渠道,使用只有紧急时期才能使用的种种非常手段了。
诚然,因为转型期社会问题的复杂,尤其因为公平公正长期供给不足,社会性的精神紧张或难避免。有报道称,中国精神病患者上亿,重度精神病患者则达1600万之巨,这确实对社会稳定构成了挑战。但精神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靠精神的办法去解决,靠国家机器这样的硬力量来解决精神问题,把精神病患者统统视为社会稳定的假想敌,效果恐怕会是加剧社会的精神紧张。公众对全国安康工作会议内容的误读,部分地就是这种精神紧张的自然反应,即过度管控诱发的焦虑乃至恐惧。
各地不时发生的恶性事件,印证社会性的精神紧张,不宜于再以任何极端手段去刺激。刚性维稳正在挑战社会心理所能承受的极限,尤其应该受到严重关切。属于刑事的问题,固然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量去应对,但国家强制力量不是万能的,属于精神的问题,属于人心的问题,一定只能回到精神的层面,回到人心的层面,即用更多的关爱、更多的保障、更多的自由、更多的公平才可能解决。
发展有发展陷阱,转型有转型陷阱,同样,维稳也要避免掉入维稳陷阱。所谓维稳陷阱,就是对手段与目的的本末倒置,把本来只是一时手段的维稳当做了目的,导致维稳扩大化、产业化,从一时的权宜之计趋于凝固、趋于常态,使维稳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不断攀高而至无从遏制。万事有度,维稳亦须有度,即须合于法度,合于法制和法律。惟其如此,从刚性稳定走向动态稳定的愿景,才不至流于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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