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是因“谋杀”情人湖被双开吗?
(只有市长谋杀情人湖吗?)
2010/6/7
6月5日,《北京青年报》以《“谋杀”情人湖,原大理市长被双开》为题报道,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擅自更改规划,致使洱海情人湖遭受永久性破坏。目前,受贿400余万元的大理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他涉案人员也都受到了相应处置。”其他诸多媒体,也以相同的方式对此事作了报道。
众所周知,苍山、洱海是著名的国宝级的原生态自然景区,具有重要的资源、生态、文化保护价值。情人湖在洱海公园,堪称一颗明珠。由于洱海天域工程项目的破坏性开发行为,使这颗高原明珠遭到永久性的破坏。因此,看到因“谋杀”情人湖被双开的消息,笔者本以为这是对一些地方政府为所欲为、滥上项目的一个警示。但从报道的内容来看,原大理市长被双开,其实是因为受贿400万元。如果没有受贿行为,“擅自更改”规划、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众所周知,苍山、洱海是著名的国宝级的原生态自然景区,具有重要的资源、生态、文化保护价值。情人湖在洱海公园,堪称一颗明珠。由于洱海天域工程项目的破坏性开发行为,使这颗高原明珠遭到永久性的破坏。因此,看到因“谋杀”情人湖被双开的消息,笔者本以为这是对一些地方政府为所欲为、滥上项目的一个警示。但从报道的内容来看,原大理市长被双开,其实是因为受贿400万元。如果没有受贿行为,“擅自更改”规划、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据报道称,项目以金钱铺铺路,一路违规。一是将商业用地擅自变更为综合用地;二是以欺骗的手段骗取大理市政府补偿资金2000多万元;三是擅自更改项目性质和设计规划,将分体式产权式酒店项目变更成以别墅商品房开发销售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四是压低项目用地附着物、林木等国有资产的补偿价格;五是未批先伐和超期砍伐项目用地上的林木,等等。
但是,如此大规模的别墅群,甚至为了建别墅不惜填湖的行为,大概不是靠开发商的欺骗手段就可以瞒天过海的。在这样著名的保护区兴建如此大规模的开发项目,并改变景区原貌,绝非大理市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如果不是上级批准,就是当地政府违规。而从项目破土动工,到大量的别墅群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当地党政领导、人大政协都不可能视而不见吧?在此过程中,也不会没有一个上级领导莅临此地、“检查指导”工作吧?何以在媒体报道之后,才发现如此多的违规、违法行为呢?
“谋杀”情人湖事件,倒是又印证了一个普遍现象,就是许多违规乃至违法的建设项目,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当然,并非所有知情者乃至决策者都一定会涉案其中。但是,在GDP与政绩挂钩、与升迁挂钩的刚性约束下,某些不该上、不能上的项目不仅上了,而且一路违规伴随着一路绿灯。所以,政绩观不改、发展观不改,还会有更多的“情人湖”被毁。
原载:http://blog.gmw.cn/u/panfan/archives/2010/215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