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刑讯逼供,你能受得了副作用吗
东方网 2010年5月19日 作者:Mobjyj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根除刑讯逼供使得无辜民众不再蒙冤?只有一个,那就是嫌犯的口供不再成为合法证据,换个说法就是赋予嫌犯沉默权。
美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刑讯逼供,后来因为著名的米兰达规则——也就是我们看美国影视剧,经常见到的每当警察抓捕嫌犯,都会说到的,“你有权保持沉默……”那一大段话——再也没有一个嫌犯因为刑讯逼供而蒙冤入狱。当然,美国司法仍会犯错,但错的原因没有一件是因为刑讯逼供。但“沉默权”的直接后果是,导致美国警方破案率从60%一下跌到40%。显然,加大对嫌疑人的保护必然要约束警方的权限,也会加大司法成本,从而使得更多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
美国人能够忍受米兰达规则带来的副作用,是因为他们认为,法律首先要管的应当是政府官员和警察,其次才是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所谓的加强法治,首先应当从制度上约束和限制政府官员的权力,防止统治者和执法者无法无天。因为执法者胡作非为,其对社会的危害要比任何的个人犯罪严重得多。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个道理都懂,但选择却不容易。因为赵作海的无辜,人们对刑讯逼供感到愤怒,但如果面对命案必破的重压,只有一个嫌犯,人们会不会又会群情激愤呢?人人喊打的刘涌,因为被刑讯逼供而在二审改判死缓,结果全国网民大骂二审法院。我们中的许多人并非真的反对刑讯逼供,它取决于被刑讯的对象是谁。但是嫌犯获得公正审判之前,普通人又何从知道谁是坏蛋,谁是被冤枉的?
可以容忍任何个人犯罪,但不能容忍任何执法者的犯罪。可以容忍根除刑讯逼供带来的副作用,绝不容忍执法者以法律的名义对公民(包括嫌犯)随意修理。只有正视法律的缺陷,两害相权取其轻,坦然接受法律的副作用,才能真正地根除刑讯逼供。
【推荐理由】我们过去总是习惯于默认,公权力是不会犯错的,但是事实总是告诫人们公权一旦犯错,后果远甚于普通人。这是一篇深刻剖析法治精神与现代政治理念的文章,根除刑讯逼供的利与弊悉数呈现,民众当然希望所有犯罪都能受到惩罚,也更讨厌执法者犯罪,然而,当两者不能得兼,作为普通人你又会如何选择?在国家机器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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