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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芦笋片给医疗体制改革敲了一记警钟

北京青年报 蔡方华 2010/05/18

今日社评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湖南湘雅二医院天价药的内幕之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出厂价只有15.5元,医院卖给患者的价格却为213元,利润高达1300%。这些利润的分配涉及医药销售的整个链条,包括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和医生。其中医生获利最为“丰厚”,开药的医生每开出一瓶芦笋片,竟可以拿到80元左右的药品回扣。

  芦笋片价格不断翻番的过程,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标本,具象地揭示出药价虚高的原因所在,也让人们看到了医卫领域伦理价值缺失的严重性。癌症患者本来就忍受着疾病的折磨,承担着生死煎熬,而他们需要常年服用的辅助药物,却被人为地推到了天价。那些通过芦笋片获取不当利润的人,完全是利用他人的病痛发财,这简直比趁火打劫还要缺德。

  芦笋片从药厂到患者手中,经历了一整套严密的规则约束,那就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国家设立这个制度的初衷,原本就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减轻患者的负担。但通过芦笋片这个标本,人们很容易就能看到,一个缺乏内部刚性约束和强大外部监督的制度,是如何轻易就被洞穿的。在这个具体的案例中,招标制度本身实际上成了药价虚高的帮凶。这种离奇的反噬效果,实在值得深思。

  有两个细节非常耐人寻味。作为湖南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湘雅二医院所有药品的价格都是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这就意味着,芦笋片的天价尽管非常缺德,但它竟然是合法的。物价部门是否注意到了芦笋片的利润高达1300%这个事实呢?他们要么对药价的构成因素非常无知,要么视药品的巨额利润完全为正当,甚至,所谓药价审批根本就是走过场,是盖戳而已。制度中作为摆设的环节越多,制度被僭越、被无视的可能性就越大,利用制度渔利的几率也就越高。在天价芦笋片问题上,物价部门的失职是显而易见的。

  芦笋片从药厂进入湖南医药公司时,价格还只是翻了一倍。而它最惊人的一跳,既不是医生在作祟,也不是由医药代表推动,反而是招标采购制度自己促成的。按照规定,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相关管理机构要根据多方意见为药品制定指导价,也就是最高限价。芦笋片出厂价不过15.5元,批发价也才30元左右,但湖南省药品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为它设定的指导价竟然跃至136元。作为监督管理药价的主要政府机构,该部门如此推高药价的原因究竟何在呢?是有什么不为外人所知的行业必要性,比如防止药品“降价死”,还是干脆就是被买通了?

  制度是要防止人作恶的,但制度如果离开世道人心的辅佐,往往又会失去效用,这是我们在许多领域都遭遇过的现实悖论。招标采购制度和药价审批制度之所以在芦笋片身上完全失效,甚至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与制度设计不合理、信息不透明、监督不到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制度执行者的工作失职、道德失范和民情失察有关。只有查清政府机构在天价药事件上所应担负的责任,才可能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弥补制度的漏洞。

  天价芦笋片也给正在推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了一个醒。在专业性很强的医药领域,如果完全摒弃了公众的监督、淡化了法律的约束,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沦为圈内人圈钱的工具。

原载: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583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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