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的误区
目前,企业聘有法律顾问的比例普通比较低,或者聘请以后也没有让法律顾问起到应有的作用。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企业负责人对聘请法律顾问的认识存在着许多误区。
误区一,认为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就是打官司。其实法律顾问的大量工作是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经营管理。法律顾问的作用,是使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为企业保驾护航。
误区二,认为聘有法律顾问是身份的象征。有些企业将法律顾问当成摆设,或用于显示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谈不上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误区三,认为法律顾问没有什么作用。有些企业负责人解决问题首先找关系,没办法的时候才不得已去寻找法律途径,才想起聘请法律顾问。由于这种思维方式,使得原本依法就能迎刃而解的问题变得复杂。
《在线律师》网站的《法律顾问在线》专栏将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实现这样的目标:让相当多的企业负责人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在考虑降低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时,都能有长济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意见;让相当多的企业负责人遇到法律问题时,能自觉地脱口而出:“请找我的律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