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你们好;我叫杨建保,系樟树市洋湖乡东各村委熊家山村村民.现我将我发生在永泰镇
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经过向领导报告,请领导援助.2006年3月11日许,我驾驶豪爵125载着我
妻子杨燕从永泰往洋湖方向行驶,准备回家,当我们行驶至灌山村附近105国道时,被迎面开来的
车牌照为赣D0594的新干警车碰撞,导致杨燕没有及时治疗死亡,我的身体也受到严重伤害,
摩托车被损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该警车准备开车逃跑,被路见不平的目击者证人拦住,
该警车被拦住后,肇事者既不报警,也不答120抢救,目击者指责。肇事者就开车将我和我妻
子送到樟树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来我转至南昌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因我是一个普通的
农民,经济也比较困难,在治疗期间,肇事方没有支付我人民币,就这样我的伤情不能得到及
时的治疗,而我的伤情如还这样拖延下去,可能会产生难以挽救的不良后果,可在这种情况
下,我及我的亲属再三向樟树市交警恳求,要求肇事者支付医药费,可樟树市交警连肇事者是
谁都不告诉我们,事故发生不久,交警让肇事车修理好,上路。而我拿我摩托车交警刘建刚不
让我拿,在此我感谢各位领导的回信,和帮助也期待各位领导的援助,谢谢。现在我起诉了,
可是法院又和我说你不要告了,肇事者可以多给我几万元钱,我也没有答应,可是现在也不和我
处理,去问,他们就说在处理,可以我又不可以出去打工,我现在钱又赚不到,而他们的处理我又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还有交警刘建刚等,在我没有起诉的时候就把我的代理证拿了不还给我,还
放了肇事车,而且卖了还说肇事者是公车公用没有责任,修好.我的好多证件他们也不还给我,我
问他,他还说我就不给你,说我要拘留,罚款.我还知??肇事车是新干麦辖派出所的,不是他们说
的谭久派出所的,肇事者是新干市长刘峰弟弟.交警他们就说处理不了,法院现在也没有什么处
理情况来,在这我请求领导的.我这也是没有办法,我向地区的事故科长反映,他说你自己把人埋
了,说没有什么证据,只能是我有一半责任.肇事车是盗牌,而且私用.在法院他们没有证明在
公也,也没有公文.这个事情那些人违法了,应该怎样赔偿.象这种情况怎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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