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材料
我叫吐尔干,男,维族,48岁,新疆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愉群翁村人.
我因在新源监狱服刑期间,监狱的管教干部对我的人身进行殴打致伤而得病,在不给予治疗之下,对我还施以更
加野蛮,残酷的折磨.致使我的双下肢瘫痪,最终我被监狱抬着送回了家,而特提出控告和治疗索赔.
1998年,我被上海一法院以贩毒罪判刑七年,并在上海一监狱体检后入监服刑.后监狱将新疆的犯人统一送回新
疆监狱执行刑期.1999年2月,我被分到新源监狱老六队服刑改造.在一次劳动收工排队回来的路上,我因体胖稍慢了
一点,管教肖某某手持一榆木棒子走到我跟前,朝我身上狠狠的打了几棒子,其中几棒子打在了我的腰部,当时应疼
痛,我倒在了地上,没想到这几棒子竟给我埋下了隐患.之后,我由于腰疼,要求检查治疗,被拒绝.加之,居住阴暗潮
湿,不久,我的腰由疼转为麻木,腿关节肿大,而两条腿开始发抖.我又多次请求看医生,到场部医院一医生用一小铁
锤敲敲我的腿,用手抓抓我的脚心,见我的知觉很好,又看我身体很壮,就说我是装病,管教有了医生的结论,我由于
腿走不了路,无法出工,队上就以我抗拒改造,成了大会小会批判的对象,都认为我是一个抗拒改造的顽固不法分子,
因而每天出工管教也要指使犯人把我拖到地里,或把我扔到稻田地的水里,或扔到排水渠的水里把我泡着.在干硬的
道路和田埂上,我被拖的下半身血肉模糊,一路上都留下了我的斑斑血迹,至今我的脚上腿上还留有旧日的伤疤.到
99年11月,由于一夏天的折磨,而自感病情在加重,在我多次提出我承担医疗费的情况下,他们第二次把我送到场部
医院,还是那个医生用同样的方法检查,还是说我没病,我说我的腿都站不起来了,怎么没有病呢?可医生无动于衷,
由于监狱特殊的环境,我对医院和医生没有选择权,我又失望的被拉了回来,天天躺在号子里.到2000年3月,我的腿
只能扶着墙才能勉强的站起来,春天到了,我惟恐他们拖我下地的旧技重演,而心有余悸,而再一次怀着侥幸的心态
哀求管教肖某某把我带到医院让医生认真的检查一下我的病,我预感再拖延下去腿会残废的,我一说他怒目而斥把
我骂完之后,指使两个犯人把我拖出大院,扔到了一个浸泡稻种的水坑里,水深到脖子处,新疆3月的天气人们还穿着
冬天的衣服,我则穿着棉衣棉裤被扔到水里,在刺骨的水中,我的身体已变麻木不知冷暖了.我手扶着水坑边沿站了
三天,午饭管教肖某某让监视我的两个犯人在坑边给我喂,第三天下午我在水中晕倒,幸被监视我的犯人救起,从此
我再也站不起来了,彻底的瘫痪了.这种刑法我只在电影中看到国民党对付共产党曾使用过,称"水牢".那是一种残
无人道的刑法,今天在共产党的监狱里被共产党的管教干部肖某某模仿的惟妙惟肖,非常真实的用在了我的身上,法
律何在?人权何在?任何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面对共产党领导下的监狱里,使用如此没有人性的"水牢"刑法,都
会怒斥而无法容忍这种残酷行为的.这是践踏人权的活生生见证,管教肖某某对我实施了"水牢"之后,让我还仅有一
点治愈病情的希望也彻底破灭了.当我妻子来探监,看到我悲惨的情景时,她无法相信现实,当即向监狱的各级领导
提出了给我治病的请求而无人理睬,经过她一年的奔走,也未得到任何效果,而我天天躺在椅子上,大小便不能自理,
也无人照顾,经常是屎尿一裤裆.监狱的不作为,使我和我妻子伤心至极,我一个服刑犯人,我妻子一个平民百姓,又
怎能奈何的了他们,当看透他们的目的后,2001年3月我保外就医,监狱如释重负,赶紧把我送到新源县医院,做完体
检,用车把我拉回了家.
回到仅靠几亩薄天维持生活的家里,哪里有钱给我治病,直到2005年我刑满释放,才得到当地政府医疗救助款
3000元钱,我才到伊犁友谊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脊髓压迫症,胸1--胸10水平脊髓稍细、萎缩",已错过了最佳治疗
时期,我如雷轰顶,难到我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吗?真有一死了之之心,在好心人的劝说下,我才打消了此念头,但面
对现实我又如何生活呢?为给我治病,家里一贫如洗不说,还欠外债累累.俗话说,旧病床前无孝子,我正应了这个结
果,健全人的举手之劳对我如登泰山之难,我被人推着走在大街上,无人不晓我是被监狱管教打残而致,人们的目光
有同情、有疑惑、有不平,而更多的是怒斥,在人类进入太空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但在共产党领导的监
狱里,还发生如此原始野蛮的惨无人道的刑法,而难怪外国人说中国人没有人权保护,而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见证.
有人建议我向新源监狱索赔,2006年8月,我提出索赔申请,委托他人送去,监狱拒绝接受我的申请,让我告去,我那里
有钱告他们,几亩薄地还维持不了我全家的温饱,加上我又是一个下肢瘫痪的残疾人,更给我的维权路雪上加霜、难
上加难,为了生存,我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但我还是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迟早能给我一个公平结果的.
我曾犯了罪,触犯了法律,但我接受了法律对我制裁,服了刑,在服刑期间,《监狱法》也明确规定了犯人"人格
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可监狱又是一个特殊的环境,犯人永远处于一个被动和服从的地位,若管教的
素质差,靠犯人自身的努力是无法行使法律赋予这种权利的.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若管教肖某某当时把我的腰部打
伤后及时的给我治疗,不留后患,我绝不会有今天的下场,同时监狱那个医生若能把犯人的生命重视一点,履行一个
医生治病救人的天职,我磕头作揖才争取到的两次到医院检查治疗的机会是不会被这个医生放过的.无论管教还是
那个监狱医生,他们都是监狱的国家干部,他们的职权是国家和法律赋予的,但此二人给我所造成的伤害,已不属失
职行为,而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他们的行为结果使我原本强壮的身体残废,家庭破败,给社会又增加了一个贫困户,
增加了国家负担.监狱本是改造犯人思想和灵魂的地方,我服刑是某些地方没有按照管教的要求做,打我几棒子也没
有什么,但把我的身体打伤打坏又不给予治疗,还把原始的那种"水牢"法搬出,让我蹲水牢,让我在刺骨的水里泡了
三天,使我彻底瘫痪之后,就把我抬回了家而无人问津了,这是我不能容忍的.我虽是一个犯人,但我还是一个中国公
民,还是一个人,我除被法律剥夺的权利之外,我的人权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这些执法者本身就干着违法的事情,把
一个服刑犯的生命看做不如一条狗值钱.他们把我打伤打坏,不仅不给治疗还要把我扔到齐脖子深的冰水里泡三天
什么样的人能受得了他们这样的折磨,这不明明是把我往死里整吗?更何况我还是一个被他们打坏的病人呢.所以我
的瘫痪与新源监狱有直接的关系,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维权,我又拿不出打官司的钱,但我在新源监狱服刑期间,所受的非人折磨、摧残、虐待及其残废的下场不
给世人告知,我心中不平.今天我要向人大、政府、媒体部门控诉和伸冤,控诉新源监狱残暴的虐待犯人手段和行
为,因为他们把我致残,按法律规定给我一个公道的处理.
控诉人:吐尔干
2007年10月10号
电话:135797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