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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社会百态

“工龄归零”与 “铁饭碗”

〖社会百态〗
  作为中国IT行业的领军人物、民族企业中的翘楚,华为在短期内有近8000名工龄在8年以上的人员被要求先辞职再竞岗,同时工龄归零。这8000人中大多数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华为的总裁任正非在内。 为买断员工的工龄,华为仅此一项措施就耗资10个亿。
  巧的是,这一动作正好是赶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完成。究竟是人员正常调整还是规避法律?华为的这一记迷踪拳,让人看不清套路和章法。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其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时,企业聘用“终身制”、劳动者的“铁饭碗”等各式版本的说法闹得沸沸扬扬。据报道,企业担心自己将来要为员工养老送终,于是纷纷效仿华为,赶在该法实施之前作好应对准备:早在今年7月,LG电子(中国)有限公司裁掉了11%的中国籍员工;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突然宣布裁员1200人;11月8日,广东番禺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上演“辞职再入职”的好戏……
【聚焦】

  越热闹的时候我们越需要冷静的头脑,越需要理性的思辨。这里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第一,“华为门事件”到底是人员正常调整还是规避法律?还是借机为管理层发福利?
  华为自己说是正常的人力资源调整,中华全国总工会展开调查至今也没有结果。所谓的“华为门事件”的前因后果都只是人们捕风捉影似的猜测。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华为在用人机制上需要活力,同样也需要压力。没有新鲜的血液流动,其创新研发能力也肯定会受到限制。但在这个关键时刻,进行如此大规模的人员调整,难免会使人与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联系起来。如果仅仅是人力资源调整,那为什么非得要赶在今年年底呢?为什么要花大价钱使工龄归零,而不能继续计算?企业需要这样来发福利?一个一个的疑问,似乎只能让人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去寻找答案。
  第二,耗巨资进行人力资源大调整,就能规避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
  稍微懂点法的人都知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有个不成文的三三原则。即人大每出台一部法律,国务院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还要制定具体应用的司法解释。相比法律来说,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门针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也许能应对已经出生的劳动合同法,但能应对还未出生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吗?对于一些企业利用辞职让员工工龄归零的行为,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形式上采用‘主动辞职’、‘自愿协议’等方式改变劳动合同,也改变不了‘劳动关系连续的’的事实,用人单位也规避不了法定义务。”该负责人还表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最高院也将作出司法解释。
  第三,一纸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吗?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铁饭碗已经成为了历史。一部劳动合同法律的出台,铁饭碗真的又能重新回到劳动者的手中?其实,即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法定条件、经营困难、经营方式调整等方式解除合同。这部劳动合同法确实对企业解聘员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没有到不能解聘的地步,只不过是企业解聘员工的成本比以前更大了。很多人被“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说法吓住了,殊不知在国外人家很多签的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还不是一样天天互相炒着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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