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百态〗
2008年9月,中国的甘肃、江苏、山东、陕西、江西、湖南、湖北等多家医院披露:多名1岁左右的婴儿患上双肾多发性结石、输尿管结石等婴儿罕见病症。患病的原因尚未查明,但这些孩子的家长说,孩子们都曾经长期食用三鹿牌奶粉,因此怀疑孩子患病与配方奶粉有关。9月11日,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发布声明,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公司决定立即对今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
9月18日,蒙牛、伊利、光明等三家知名奶品企业的液态奶,被检测出同样含有三聚氰胺。
10月2日,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完成婴幼儿奶粉和液态奶的三聚氰胺专项检查以后,又组织对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进行了三聚氰胺专项检测,当局抽检了全国约290家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生产企业中的154家企业(合计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发现有13%的企业所产的奶粉含三聚氰胺。此外,当局抽检了9月14日(即三鹿宣布停产整顿之日)前生产的265个批次的产品,发现其中11.7%的批次含三聚氰胺。
〖聚焦〗
自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曝光后,国内乳品行业面临严峻的诚信危机。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这一事件“暴露出我国乳制品行业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一些企业诚信缺失,市场监管存在缺位,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于9日正式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禁止在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乳品,以及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但是条例实施以后是否能起到真正的作用?《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只能在行政监管上努力校正已往的不合理规程,代之以更合理和更严厉的措施。而要遏制食品安全危机,司法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食品安全的司法保障体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一、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使企业有所忌惮,不敢肆意妄为。目前《条例》规定的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是否已经达到了震慑作用,是有待进一步证实的。
二、针对可能发生的公民群体性索赔,建立相应的司法应对机制。这可以极大地帮助受害者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方便公民更公平合理地拿到赔偿款。
三、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起诉要件,法院应受理产品侵害的当事人的起诉,最大限度地保证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