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百态〗
以帮助捞人为名,诈骗他人60万元。近日,一名自称可以帮忙捞人的“骗子”被告人史进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了有期徒刑13年。
据报道,2006年3月,被害人柴先生的亲戚,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罪名被公安机关羁押。同年7月,被害人柴先生通过老乡韩宏新介绍认识了张春华,后柴先生通过张春华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史进,并通过史进认识了陈长虹,被告人史进及张春华、陈长虹等人均称能够为被害人柴先生的亲戚办理取保候审。在与被害人柴先生吃饭过程中,被告人史进提出需要前期办事费用人民币10万元,并约定由张春华、韩宏新到柴先生家中取款。
2006年7月7日,张春华、韩宏新在苏州桥大河庄苑4楼一房屋内,收取被害人柴先生人民币10万元,后被告人史进从中分得人民币2万元。同年7月14日,被告人史进及陈长虹、张春华等人,再次以为柴先生的亲戚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办事费用为由,在左家庄中街6号力鸿花园一房屋内,骗取被害人柴先生人民币50万元,后将上述款项挪作他用,并长时间躲避被害人的追讨。2007年3月2日,被告人史进被被害人柴先生扭送至公安机关。
〖聚焦〗
近几年,安排入学、调动工作、包办户口、打赢官司……“帮忙跑关系办事”的骗子越来越多,这类“跑关系”诈骗,实际上手段并不高明,甚至如出一辙:受害人遇到什么棘手的事,他们就声称有什么样的“关系”。之后,以请客送礼、打点人情、差旅花销、手续费等名义,明目张胆索要钱物。钱物到手后,便销声匿迹。
手段并不高明,可为何屡屡得手呢?
第一,封建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权崇拜思想与权力文化,为该类犯罪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关系”作为一种特别的资源,在很多人眼里,是通往权力的“天梯”。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教授李锡海在其《文化与犯罪研究》一书中分析,在封建宗法制度传统体系下,以家族血缘关系为核心,围绕某种行政权力,形成了由亲缘、乡缘、学缘、业缘等特殊社会关系组成的“关系网”和“特权圈”。
第二,当前法制不完善与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一定程度上为其提供了有利条件。由于对一些行政、司法权力缺乏有效监督,违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使得一些人的守法意识受到冲击。每遇有事,首先想的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希望通过特权关系网走“捷径”。
这类“跑关系”的诈骗,一方面受害人钱财被骗,另一方面,极大地败坏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我们要坚决打击。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守法,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不要什么都认关系,不要贪图法外利益,这样“关系骗子”就无机可乘;同时我们呼吁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对“公权力”的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