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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灾区捐款适用潜规则是对爱心的亵渎
〖社会百态〗
5月20日,昆明某公司组织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职工唐某郑重地往募捐箱里投了600元钱。捐款活动结束后,负责捐款统计的一位同事却拿着一张百元大钞找到他悄悄地说:“小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公司领导最多的才捐500元,你却捐600元?”看着同事意味深长的表情,他恍然大悟,自己捐款数额比领导的多,显然违反了职场“潜规则”。拿着被退回的100元爱心款,他心里十分郁闷(见2008年5月21日《都市时报》)。
〖聚焦〗
“明规则”作用有限的时候,“潜规则 ”就盛行。这一事例恰恰显现了时下的职场“潜规则 ”。 何谓“潜规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拿到桌面上、私下约定俗成的规矩。如今存在不少“潜规则”。例如,商界的以金钱打通关系拿下项目、推销商品的“潜规则”,官场不犯上、不越位的“潜规则”等。而职场发生的这种连爱心捐款数额都不能超过领导的现象,实则是官场“潜规则”的延伸。因此,上面那家公司负责捐款统计的同事退给唐某100元捐款并进行善意提醒,似乎无可指摘。
潜规则为什么盛行?这在于领导与下属权力的悬殊。领导权的震慑使下属唯唯诺诺,噤若寒蝉。工资、奖金、职位升迁等都捏在领导手掌心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谁不俯首称臣,立马把小鞋给你穿。平时,只要没有侵犯到共同利益,下属们是一盘散沙,各自为阵。他们力量微不足道。而领导代表着组织,可以集中组织的一切力量与下属对抗,各个击破。看看那个新闻,多投了100元被退回,谁敢鸣不平,都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因此, 潜规则体现了领导的意志,与潜规则过不去,就是与领导过不去。力量悬殊,下属哪是领导的对手,所以献爱心,你想坏了规矩,也得看自己的实力。
但是,把职场“潜规则”运用到爱心捐款上,实在是“不该发生的故事”。
“5.12”汶川大地震,导致几万人罹难,20多万人受伤,500多万人无家可归......举国为之悲痛,世界为之震惊。许多国家和国际友人、国内各行各业、各位公民,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很快汇聚了一股巨大的爱的暖流。这种情况下,在捐款上还讲究“潜规则”,无疑是对爱心的亵渎。正如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刀福东先生指出的,职场“潜规则”确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对现代社会来说,尤其是参加这样的爱心捐助活动,不应该再带着这些有功利色彩的“潜规则”来看待捐款的数额问题,“这是一种不计回报的公益行为,不应拿来评比或套入所谓的潜规则。”
此事带来的直接后果虽非特别严重,无非是唐先生多了一百元,爱心款少了一百元,也就是灾民少喝几箱矿泉水的事,但就全国而言,由于这一潜规则的广泛存在,各单位捐款上限被领导“限”死了,因而限制了多少职工的爱心奉献,客观上大大减少了捐款数,这是肯定的。
笔者感慨:成千上万的灾区人民连命都没有了,救援人员为了救自己的骨肉同胞连自己的生死都置之度外了,我们为什么还要死守潜规则让爱心受到亵渎呢?
笔者呼吁,在向灾区捐款的活动中,大家群起突破潜规则:一方面,普通百姓不要自觉臣服于这种职场潜规则,甘愿做它的卫道士;另一方面,经受了大灾大难的洗礼的各级干部应该有高度的觉悟和胸怀,不去计较下面的职工捐款数是否超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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