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聚焦社会百态聚焦社会百态消除捐赠疑虑依赖透明公开
〖社会百态〗 因为担心善款未能公开透明地到达灾区灾民手里,作为体育界的两大名嘴,黄健翔、李承鹏选择了一种争议颇大的方式去帮助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时,他们亲赴灾区现场,亲手将钱送到灾民的手上,自己出钱自己找人设计施工,看着灾区人民把家园和学校重新盖起来。把每一分钱每一滴汗,都落在灾民手里。
在国民慷慨解囊的时候,黄健翔们担心捐赠财物是不是都能用于赈灾救灾。这种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激辩。有网友狠批黄健翔、李承鹏想法过于阴暗,他们诘问:“如果大家都像你俩这样质疑、等待,那么现在还有人捐款吗?救灾是否还能高效地进行?”还有不少网友,则对黄健翔们的疑虑表示理解或支持。他们认为,“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些善款的确没有用到该用的地方,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救灾款的监管”。
〖聚焦〗 面对四川受难的同胞,大家在纷纷捐款捐物的时候,嘴上不好意思说,但心里一直在惦记:这些钱和物是否真正被灾区人民充分运用?请有关方面在做公共事务的时候给捐献者一个透明。相信绝大多数在为慈善事业忙碌的机构是自律的,但自律还不行,更需要一个制度。
一、公开透明应是慈善机构运作的最基本原则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主流慈善机构都由行政主导,官本位色彩浓厚,根本没有向大家公开花钱“隐私”的习惯。比如,在这次赈灾中,政府和有关机构只是发布了若干接受捐赠款物的信息,还没有详细发布有关捐赠款物的去向、开支明细等相关资讯。而后者,恰恰是捐赠单位、捐赠人最渴望了解的内容。
所以,当媒体报道印有科威特支援标记的救灾帐篷竟出现在成都某高档小区时,迅速引来“群民怒吼”,众多网友表示要缉拿挪用救灾帐篷的罪魁祸首,更有网友称已向中纪委举报。
如果慈善组织从一开始公开、透明、理性、明确地告知公众信息,反而比模糊、随意、多变、零成本的承诺,更加可信和真实,有利于建立社会信任。
二、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
比较国际许多完善慈善组织的行为,我们的问题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对于捐赠物的去处更多依托负责人的良心而不是程序。一些公益组织负责人常说的一句话是请捐赠者放心:我们绝对问心无愧。其实,对于公益组织而言,不需要让人们“相信”自己的公益性,而需要“证明”自己的公益性。国际上公益组织获得公信力的最关键因素,就是严格的监管流程,包括政府的依法监管,第三方独立审计,详尽的审计报告,充分的信息公开,开放的社会监督体系等。例如乐施会针对紧急救援项目还设立特定监察程序,严格原始证明制度,公开所有款项运转。正因为从不信任出发设立制度,才发展出相对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另一方面就是,慈善组织的高度垄断性。内地仅有7家全额免税的慈善机构,这些机构多按行业领域划分,慈善事业实际上高度垄断,垄断的惰性不仅增加了慈善成本,更因缺乏竞争动力去吸引具有企业家能力和公益精神的精英,慈善事业的专业化和细分化仍是奢望。现实中,慈善机构往往委托地方政府来建,可地方政府缺乏专业的建设和监督能力,难免增加更多的流程环节,层层缩水现象在所难免。
三、说到底就是有关慈善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制度化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事实上,制度的缺失让许多单位、个人不放心,不知道捐出去的钱如何用,缺少法制保障。 在美国,一个影响慈善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美国有一个对慈善部门发展有利的法律环境。据了解,美国对慈善组织的监管有“四双眼睛”。除了政府的立法和监督以及民间专业评估机构的监督外,还有媒体以及关心慈善事业的民众和慈善组织的内部监管。
目前,我国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有六部,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但这离有利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环境远远不够。全国人大代表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在2006年“两会”期间就曾表示,法律不能解决公益慈善事业的所有问题,但法律不完善却直接导致公信力下降和健康财富观念失去制度保障。他递交议案明确建议,应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满足社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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