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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社会百态

关于网络反腐的思考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何怡涛 朱寿全

〖社会百态〗

  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网上视频曝光了“广东某区”13名公务员在南非、土耳其、埃及等国旅游的情况。经核实,该团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领导干部考察团,于2007年2月至3月间由端州区委副书记、区长谭日贵领队,利用公款违纪出国旅游。肇庆市纪委近日通报了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决定免去谭日贵端州区区委副书记的职务,并责令其辞去端州区区长职务。此案涉及的其他人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后再作具体处理;责成端州区参与此次公款出国旅游的所有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承担出国旅游全部费用。
  这是继江西新余、浙江温州“出国门”事件之后,又一个网友爆料、纪委查案、官员落网的典型案例。网络监督的威力、网友反腐的热情再一次得到彰显。但是,在我们为腐败行为得到查处而感到欣慰的同时,很多人也在表达这样一种担心:这种反腐败的方式究竟能走多远?专家们纷纷表示:缺乏法律规范成为民间网络反腐的硬伤,民间网络反腐需制度化。

〖聚焦〗

一、网络反腐资源亟待整合
  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www.jubao.gov.cn)。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巧合的是,官方开通网上举报和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几乎同时起步。同年10月1日,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与官方网络的风平浪静的沉寂有着天壤之别的,是民间网络反腐带给人一种锣鼓喧天,轰轰烈烈的感觉。尤其进入08年以来,民间网络反腐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巨大威力。因“史上最牛处级官员别墅群”事件而被免职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江苏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派警察去北京抓记者的辽宁省西丰县“最牛县委书记”、开会抽“天价烟”的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酒后失态搂抱女童的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违规楼宇,腐败官员、被隐瞒的事故、送礼清单,无一不在网络曝光后无处遁形而被调查,继而被处理,民间的网络反腐也因其“瞬发而即至、始悉而周知”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呈蓬勃发展之势。官方开通的网上举报虽然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民间网络反腐快捷高效的巨大威力面前不得不甘拜下风,甚至有关政府官员和相关部门出于担心政府形象和个人仕途安危而只关注民间网络举报,忽视其他渠道的举报、上访。对有关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往往要等到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了以后,才被动采取查处措施。官方的权威侦查资源与民间网络反腐亟需整合。毕竟查处腐败是“依职权”的政府行为,而不是“依申请”的政府行为,而事后查处也并非最终目的,查处是为了更好地在事前遏制、杜绝腐败。
二、网络反腐需依法进行
  网民应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忌在高涨的热情下不计后果,并冲破法律规定,动辄发动“人肉搜索”上演网络暴力甚至演变成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或者因为反腐心切举报失实而出现诬告或诽谤,侵犯隐私,引发诉讼。以诽谤为例,网络诽谤案件目前不断在各地出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网络诽谤可以看做诽谤的一种手段和形式。有可能涉及诽谤责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网络服务商、公告板服务商及图片、文字的作者。网络监管部门要把好关的同时,更关键的还是靠网民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理性反腐。笔者认为:如何区分举报失实与诽谤乃至诬告陷害,把握“合理怀疑”与尊重个人隐私的尺度,需要在具体案例的进一步积累中,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细化、完善。
  此外,网络反腐需理性。从法律上来讲,网络提供的举报材料只是线索,有待查证,不能直接作为证据。尤其对于一些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网上一边倒的舆论,会给法院和法官带来巨大的压力,影响公正审判。
  舆论汹涌的网络反腐事件过后,总有几个官员被处理以平民愤。于是一些官员开始遮掩和隐藏自己,用更低调严实的面具来躲避群众监督,甚至借助网上大张旗鼓公开的信息,趁早做好准备甚至出逃,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困难。也有迫于网络压力,急于给网民一个交代而仓促免职,掩人耳目,造成以行政处分取代刑事追究,或者推出几个替罪羊保全其他涉及人员的情况,导致更深的腐败行径受到屏蔽。
三、选择性执法需加以规范
  尽管网络反腐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但一般而言,在网站论坛、博客的举报线索,绝大部分都被淹没或被版主、管理部门屏蔽过滤掉了。网络反腐事件的查处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戏剧性。目前,我国官员调查问责程序的启动尚无明确规定。网络反腐事件的受理、查处、反馈,并无明确的程序规范和期限规范。比如网络上的举报信息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启动调查问责?由谁来认定?要查处到哪个级别?若没有启动调查问责程序,由哪个部门来责令查处?我国的现状是启动查处网络反腐线索的主宰力量总是在人们视线之外。当网民们弹冠相庆网络反腐事件中的官员落马以后,冷静下来思考,不难发现一些问题。为什么在网络曝光腐败线索以前权力监督部门和政府官员习以为常或保持沉默?为什么官员礼品登记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进步履艰难?我国的反腐机制究竟问题出在哪里?笔者认为在保证各种反腐渠道畅通的同时,配套政府信息公开,健全电子政务有利于规范网络反腐的选择性执法。
四、反腐网民需制度保护
  在网络反腐的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可以保护举报人、跟贴人、发帖人的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专家透露: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十大反腐名人,其中有九人遭到报复。据报道:网友在论坛上跟帖举报违规警车却被警方数次传唤调查,一家三口被带走,短短两周被询问调查6次,做笔录7次,被检查了两台电脑里所有的信息资料,台式电脑主机至今未归还。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制度,这样的事件就不可避免会一再发生,也不可避免的会打击网民希望通过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再次堵塞这一新兴的反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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