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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社会百态
校园暴力谁之过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曹星 朱寿全
〖社会百态〗
2009年5月18日晚,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一中15岁的初二女生小艳,被孟连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之女、同校初三女生小思(化名)及其邀约的7名女同学拖进厕所,遭到巴掌、高跟鞋及拳脚殴打。殴打过程中,有人捡起厕所里使用过的脏卫生巾,强行塞进小艳嘴里,参与施虐的同学还用手机拍下了长达10分钟的全部过程,并随即上传至互联网上。
笔者获悉,小艳被打与受辱照片和视频,在警方找到当事人之前已被删除,未发生外流。根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显示,小艳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两肩都有按压疼痛感,手肘、膝盖等部还有疤痕,最终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小艳的父亲说,除伤情鉴定外,还打算给小艳做一次精神鉴定。据介绍,涉案的8人中,有3人15岁,另外5人也只有16岁。警方称取证很顺利。5月29日,针对小思纠集7名女生一起殴打1名女生事件,云南省孟连县第一中学做出了一份处罚通告,给带头打人者小思记大过处分,另外7名打人女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聚焦〗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笔者粗略统计了一下: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的高中教师郝旭东被自己的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的中学女教师潘伟仙被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2008年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有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2008年7月16日,昆明某高校女生因被怀疑舍友偷内衣,邀来同伙殴打舍友,强迫其脱下裤子暴露下身,并用手机拍下施暴与受辱的照片和视频;2008年7月10日,广东省开平县某中学7名女生结拜成“7姐妹”,邀4个男生轮奸同班女同学,并把殴打和轮奸场面录制下来传到网络上。针对目前屡演不止的校园暴力事件,笔者深感痛心,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却时有发生,有老师打学生的,有学生打老师的,有学生打学生的,也有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行凶闹事的,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笔者不无忧虑地发现,原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等词联系在一起。对此,笔者将从以下几方面对引发校园暴力的原因以及救济途径进行细致的说明和分析。
一、校园暴力中的损害责任分析
实际上,目前对什么是校园暴力,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统一的说法。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遭受到校园内或者校园外的暴力侵害,都可以称为校园暴力侵害,比如学生对学生的侵害、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侵害、社会其他人员对学生的侵害。笔者认为所谓校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校园为背景实施的暴力攻击行为。目前的校园暴力大致可分为3种情况:首先是校外不法势力对在校学生实施暴力;其次是学生之间相互实施暴力;最后是师生间实施暴力。
关于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的责任问题,迄今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调整的范围性文件内容有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在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知道后,未及时告诉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学校有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学校出现上述情况,则可以据以认为学校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错,属于学校的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将学生送往医院,并通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这属于学校没有履行保护义务。如教师发现学生携带匕首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等不当行为,没有履行管理义务,在上述情况下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引发校园暴力的原因
1、来自家庭的原因。一个温暖幸福和睦的家庭,无疑会对孩子的成长起到极好的影响,而一个冰冷分裂残缺的家庭,对孩子的心理极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少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家庭生活都不幸福,心理学家认为,家庭暴力是造成校园暴力的根源。家庭暴力有2种方式:一种是显性的,即“棍棒式的强制”;另一种是隐性的,即“温柔的强制”。它们都会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此时如果再遭遇父母离异、家庭战争、极度贫困等负面刺激,就很容易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从而迷恋于暴力世界中的“公平正义、杀富济贫”等。
2、来自性格的原因。有些学生从小性格孤僻,争强好胜。一般情况下,好胜应该是一种督促自己进步的心理状态,但好胜心也容易转变为好斗,进而发展成为对比自己优秀,或者学习成绩、生活条件、身体相貌等某些方面比自己更强的同学产生强烈嫉妒心理,从而可能对这些同学采取暴力行为进行发泄;由于性格上的原因,加上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得有些同学性格非常孤傲,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和劝说,甚至不能接受老师和家长的批评,逆反心理非常强,旁人提出不同意见,就情绪激烈,越说反抗情绪就越强烈,甚至因为一点小问题的不同意见,就怀恨在心,找机会报复;许多同学还有英雄主义情结,崇拜影视作品中那些除暴安良的英雄人物或者是以暴制暴的强者,幻想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强大,能控制局面,受别人尊敬崇拜。而影视作品中的英雄人物经常以个人英雄主义的姿态出现,所有问题都是自己解决,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以暴力行为或者被迫以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更有甚者,不少同学称兄道弟,拉帮结伙,如果有人欺侮了“他们的人”,那就是和整个团伙过不去,要讲兄弟义气,一个人被欺侮了,其他人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义愤填膺,集体出动,要为兄弟报一箭之仇,结果无疑是助长了暴力之风。
3、来自社会的原因。小说、杂志、影视等泛滥的不良文化影响了许多身心尚未成熟的在校学生,许多大学中学在校生沉迷于网络,特别是暴力影视、游戏、黄色网站等。由于缺乏有效的自制力,往往沉陷其中不能自拔。暴力影视节目能激起学生的好奇、模仿等心理反应,导致攻击和犯罪行为的产生,而一些带有色情内容的网站、书刊和影视,则易使青少年的心理受到严重摧残,成为他们走向堕落和产生暴力倾向的诱因。
三、避免校园暴力的几点建议
1、创造良好的、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园应该成为教师能够愉悦工作、学生能够快乐学习的师生共同的家园。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需要师生共同创造。对教师来说,要求教师能够努力倾听学生的心语,并把师生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交流作为建立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对学生来说,在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的前提下,不要忘记对他们的文明教育和礼貌教育,同时要倡导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合作。
2、提高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师生关系质量,同时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尊严和学习兴趣。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据笔者了解,现在大多数学校更注重教学成绩、升学率等,相关的教育行政部门也把教学成绩定为衡量学校业绩好坏的唯一标准,而忽略了对学校其他方面的审核把关。片面的只抓教学成绩而放任了学生其他方面的素质培养,无疑对当今的学生来说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与其出现问题互相责怪,不如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3、教导学生树立防范意识,在面对暴力行为时应怎样更好的保护自己。学校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学生和学生之间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教给学生如何处理和应对一些即将发生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譬如西方学者在对中小学生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针对同伴或同学恶意的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请求朋友的帮助、不予理会或不做出挑战行为,而无效的或失败率较高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消极承受伤害、无助的行为举止。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但是教师参与处理校园暴力能否有效还取决于教师的品质、良好的师生关系等。所以学校领导和有权威性的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必要时要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给予校园暴力行为人刑罚的震慑,使其不敢为之。
总之,校园暴力在我国不但发生频率趋于上升,其低年龄化倾向也十分严重。造成青少年暴力倾向,应该说和我们的社会环境熏染、法制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任何一方对校园暴力的发生也是脱不了干系的。是正视还是回避,是多方联手拿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还是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以达到遮羞的目的,已成为全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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