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百态〗
6月29日,安康市有关领导要来广货街镇检查卫生和安全生产,镇民政干部谌太林看到街道上有一病重的流浪男子,就担心会影响上级卫生检查的印象分,遂向主管民政的副镇长请示,这位副镇长说“你处理一下”,至于怎么处理,并未细说。(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处理,在当地有一种习惯:要么把他们扔“回去”,要么把他们扔到邻县去)随后,谌太林便雇用了一辆面包车,找来在镇上补车胎的男子郭云丰,让他和司机将流浪男子扔到邻柞水县境内。后有人在海拔1400多米高的秦岭山上发现了该乞丐的尸体。
此事经媒体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一时间,谌太林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人们对乞丐死亡表示的愤怒都涌向了谌太林。
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对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民政干部遗弃乞丐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谌太林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聚焦】
当地两级法院对谌太林所做的刑事处罚是公正和令人信服的。然而对谌太林来讲,他也是不幸的。
按说,附近几个县的民政部门把乞丐当球踢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谁知道轮到谌太林就死人了。谌太林着实“晦气”。
另外,据宁陕县广货街镇有关领导说,谌太林的妻子由于子宫肌瘤,去年做了手术,目前在家养病,不能干体力活;在谌太林被拘留期间,他的儿子因为参与抢劫,一审被判处13年徒刑;其女儿为了逃婚,在结婚的前一天离家了,已经两年音信全无。
据此,谌太林不仅要面临家破人亡的处境而且还要接受牢狱之灾。
对于民政干部扔乞丐一案,我们不能老拿谌太林说事。在当时的处境,换了别个官员很有可能也会这么做。我们不能把责任都归结于我们的干部,通过此事应该做更深层次的思考,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救助体制没有落到实处。
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无疑要比过去备受诟病的收容遣送制度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可事实上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筹措专项经费的规定没有得到法律保障,救助很容易流于形式,沦为空洞的承诺。
民政干部遗弃乞丐案被曝光后,当地一位干部算了一笔账,埋葬一个死亡的流浪人员所能报销的款项只有200元:找几块木板钉个棺材,拿一床扶贫用的棉被给死者盖上,再将人埋掉。对于死亡的流浪人员,不处理实在没有办法;对于活着的流浪人员,在资金上很难救助到位。也就是说,当地政府对流浪人员的救助根本无法到位。在这种没有经费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想象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状况会得到改善。
乞丐流浪人员也是人,他们应该享受到基本的生存权利。通过这次“乞丐之死”事件,政府应引起深刻反思。关注乞丐流浪群体的现实生活状况,完善救助体系,给救助资金安排制度出口,纳入财政预算,解除基层政府救助乞丐流浪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弱势群体都生活在和谐的社会氛围之中,是政府的责任,更是百姓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