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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网 编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

合同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主任律师 副主编:王爱民律师 策划:丁国文律师 撰稿:刘继瀛
2009年5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54. 借款利息

生活实例
  马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一年,利率为10%。张某提供款项时,扣除了利息5000元,只给马某4.5万元。一年后,马某还款时认为张某提前扣除利息的做法不公平,不愿意全额偿还。该案例中,张某在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的作法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马某应按实际借款数额4.5万元来计算利息。
关键词解析
  利息是借款人为其使用资金付出的代价,也是贷款人出借资金取得的利润。利息是本金和利率、借款期限的乘积。

  (一)本金的确定
  本金按借款人实际借入的数额来确定。实践中,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回收,在提供借款时便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这样影响了借款人对资金的正常使用,增加了资金成本,对借款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利率的确定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合同法》第204条规定了这一内容,《贷款通则》第13条也规定了同样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说明,这一用百分号表示的利率,是指年利率。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约定利息的,可以约定借款的利率,但这一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法律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借款期限的确定
  借款合同中,一般对借款期限都有明确约定。计算利息的期限应按合同约定来确定;逾期还款的,应按实际使用期限来确定并按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提前还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来确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实际使用期限来确定。

法眼点睛
  在借贷关系中,利息应按借款人实际使用的金额为基数,乘以借款利率和使用期限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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