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主任律师 副主编:王爱民律师 策划:丁国文律师 撰稿:刘继瀛
2009年5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18.后履行抗辩权
生活实例
汉庄建筑公司承包了保龙高速公路第十标段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没有及时支付土地征用款,周围村民阻止施工,导致汉庄公司停工1个月,工程完工时间比预定时间晚了20天。结算时,发包方认为汉庄公司迟延完工,要扣违约金,而汉庄公司认为因发包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1个月,其工期应顺延,所以,其完工时间有所提前,不仅反对发包人扣除违约金,反而要求发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励。该案例中,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停工1个月,所以,汉庄公司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关键词解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了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向对方履行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一方要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后履行抗辩权脱胎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两者除了履行顺序上的差别外,没有别的不同之处。所以,后履行抗辩权应存在于同一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牵连性,形成对价关系。
(二)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有先后顺序。这种顺序的确立,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依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如坐出租车,先乘坐,到目的地后付款;坐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
(三)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未履行,即完全没有履行。
履行不符合约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和瑕疵履行。对延迟履行,后履行方可以拒绝向对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可以与对方延迟时数相当的时日顺延履行,例如,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延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后履行义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生产厂家在中秋节以后才向经销商发送月饼。对部分履行,原则上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对先履行方的部分履行,后履行方可以支付相当部分的对待给付,在特定情形下,还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但这种拒绝须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瑕疵履行,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在债务人完成前,债权人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另外,如果瑕疵履行危及合同目的,后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后履行抗辩权非永久抗辩权,只是产生暂时中止履行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方的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它属于延期抗辩权。如果先履行方纠正了自己的违约行为,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方应当恢复履行。
先履行方届期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后履行方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并不影响其追究先履行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