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 副主编:王爱民 策划:丁国文 撰稿:程卫民
2009年6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四章 工伤保险
51、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生活实例
前例中的小沈在医院治疗近三个月,伤情相对稳定,但因为右手缺失,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她知道像她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她想知道怎样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关键词解析
小沈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2006年12月13日颁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的时限。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其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自己判断,只要认为有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能就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医疗终结期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确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根据该标准了解本人的医疗终结期,也可以听从医疗机构或有关劳动保障部门的建议适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范围:(1)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3)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4)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5)旧伤复发的确认;(6)医疗终结后仍需治疗的确认;(7)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8)其它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三)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四)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两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五)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申请的受理部门。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县(区)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需要提供的资料。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职工须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诊疗病历;(5)诊断证明书;(6)检查结果;(7)与疾病相关的X光片、CT及MR片等有关资料。非工伤职工申请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外,还应达到规定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七)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或确认申请。接受鉴定的个人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或确认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或确认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本统筹地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或确认,并提交初次鉴定或确认的结论书及相关材料。
(八)接受鉴定的个人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等三方面的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并提交初次和复查鉴定的结论书及相关材料。
(九)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负责首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并提交原鉴定结论书和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