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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 副主编:王爱民 策划:丁国文 撰稿:程卫民
2009年6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23、连续工龄的确定

生活实例
  老江原是临近城区的富裕村的一位农民,1950年出生,1980年进入城区的邮电印刷厂当了一名临时工。干了两年后,因为父亲生病,需要他照料,他就辞去了工厂的工作。父亲身体康复后,他于1984年3月又到这家企业做临时工。1996年4月他被该企业聘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1998年单位按当地的规定为他办理了养老保险,并一直按期为他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随着临近退休年龄,老江听说退休时基本退休金的数额和工作年限是有关系的,他不清楚自己的工作年限究竟如何计算,因此向律师咨询。
关键词解析
  老江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数额是与他的连续工龄有关系的。从本章第九、十个问题的解答中,我们知道,老江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在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都必须首先确定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将职工在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前,按国家有关规定确认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等同于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是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者在统筹之前的所有工作年限。为了确定视同缴费年限,首先必须确定连续工龄。而连续工龄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针对本例中老江的工作年限情况,老江的连续工龄应当从1984年3月开始计算至今。因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指出:“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

  关于连续工龄的计算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有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施行)。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1978年7月11日)指出,因个人原因脱离过工作,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算起。

  3、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劳人字〔1987〕31号)规定,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劳动部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第3点明确指出: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我们的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1)调动工作的劳动者,调动工作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企业派出学习、进修的劳动者,学习、进修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3)企业停、转产期间,劳动者在这一期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4)企业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在企业工作的,在企业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5)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符合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的医疗期,可以连续计算为工龄;(6)转入本企业工作之前,职工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以及参军的军龄,均可作为连续工龄计算;(7)实习员工在本企业实习的期间,应作为本企业的连续工龄计算。

  与“连续工作年限”相关的还有“工作年限”、“缴费年限”等概念。工作年限(工龄)即职工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累计年限,工作年限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一个职工为社会贡献多少以及工作熟练程度的一个指标。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指单位和职工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金数额的依据之一,只有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以后,且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才能计算缴费年限。中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时间并不长,有相当一部分老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能达到15年或者虽然达到15年但缴费年限的计算没有包括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前的工作年限,这样,一则可能按照现行养老保险规定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二则虽然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与他的实际工作年限不相匹配。为此,国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规定只要职工在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前,其工作年限可以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连续工龄,就可以将这些连续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有了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就可以根据国家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的制度设计,使职工在退休时能够公平合理地取得自己应该获得的基本养老金。

法眼点睛
  连续工龄的计算涉及到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不同时期的相关规定,政策性较强,参保人员需要计算连续工龄时,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查阅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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