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准备实习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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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只有走投无路,找不到工作的人才会去司考?司考过了之后,也只有没有其它选择才会去做律师呢?律师实际上是非常好的事业,放弃诸如外企、国企几千大元的工作来做律师,绝对是正确选择。
我,30岁,已婚、平凡女人,做了6年的公务员放弃了,记者的工作也不要了。现在,虽然我只是一名实习律师,但一点也不后悔当初的选择。我并不觉得像某些人传言的那样,没有关系(或者在女律师身上,是姿色)的律师全饿死了。我就是关系及姿色全无还活得可以的实习律师,有些真心话希望和大家分享:
一、实习律师在所里要承担额外的工作,不必抱怨
我便是如此,从写工作总结到通知开会,甚至早上到办公室清理卫生,这是好事,从这些杂务中可以学到很多事务所管理的经验,在关键时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自然令大家对你刮目相看。当然,不要贬低他人瞎找茬,碰上有小的漏子,自己默默地改进,帮助理或是秘书顶住,得到办公室人员的支持,有好消息第一个通知你,你的当事人得到最好的招待,主任有了好活儿不知该给谁时,总有人帮你说好话。帮老律师干些份外的活,辛苦一点也没关系,到了非执业证不可的场合,他们就愿意伸手帮你。
二、实习律师总是被指派的对象,但是你绝不能是牵线木偶
实习律师,老是被要求写法律文书、跑腿立案,累的麻烦的都是你的,还可能是白干的。其实,没有白干的活。所有经手的案子,都是你的案子,包括你收不到一毛钱的那种。如果你只是写个诉状,也要当成这案子就是你的,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有可能在哪些地方碰上麻烦,你都要思考,因为在跑龙套的过程中,你总要接触当事人的,当事人也会和你接话茬,这话茬如果接得好,当事人对你的印象就会从跑龙套的变成律师,下次他再有些小案子,出于对你印象良好,就可能指名让你做。即使他是某律师的老客户,也没关系,你在客户眼中的印象,绝对会影响你在所里的位置。
老律师说一句,实习律师动一动,但你要比他们思考得更多才是。所里让你做一件事,关注的不是过程而是目的,不要说:“今天我去法院了,法官不在”就此交差,你不如说:“法官今天不在,我打电话问了,他明天下午在,我约好他到时面谈”,交待你做事的律师,乐得轻松多了。
三、案子再小,也不能糊弄当事人
实习律师能参与的案子实在太小了,以我为例,从收费500元的官司开始,有时甚至只是发一封律师函。偏偏有些小案子其实并不简单,几百元也令你抓狂。目前国人的心态,不到走投无路的地步,绝对不会上法院的。在他们心目中,这收费500元的案子,就是天下第一大。律师的高收费常常令当事人自惭形秽,如果你再夸夸其谈几句,就好像挺不屑于做这种小事似的,就别指望他还会上门了。一个客户,背后的三姑六婆狐朋狗友多的是,国人做事爱找熟人,征服一个客户比做十个案子更有价值。你不需要有了关系再去做律师,在做律师的过程中自然会积累关系。律师个人的正直、勤奋和良好声誉就是你最好的品牌。
四、法官以及书记员、法警是值得尊重的
除非法官以及书记员、法警确做了令人不齿的事,在这里“无罪推定”同样成立。很多新律师,一个案子没做过,就被传言中的司法腐败吓破了胆子,人未进法院,先树立起了对法官的对立情绪。客观上,法官对律师的偏见也是存在的,很多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办案量相当大,而收入是绝对不能和稍微资深的律师相比的。有些律师,自以为能做到“两张皮”,表面上和法官称兄道弟,一转头就骂娘去了。其实,把别人当傻瓜的人,自己才是最傻的。你以为你装模作样的,别人都傻子啊,得,你做的表面功夫一点用没有。个人意见:受到尊重的法官,徇私枉法率下降5%,呵呵。当然还有那些常常找点麻烦的书记员等等,有个最有用的办法,就是亮出你的实习律师身份,摆明就是同样受压迫的那种,谁还忍心伤害自己人?很嚣张的人也是有的,何必和他们一般见识?人要往前走,要看远方的路,就不能被几根小刺勾住了衣服。
五、女实习律师及助理千万不要用姿色开路,会死得很惨
年青的而且长得还不是特别对不起观众的女律师,都会得到所里其它律师更多的关照。这种关照很容易使女性滋生依赖心理,苦活累活自然不干了,你也就失去很多真正的工作机会。办公室恋情一旦有了波折,受牵连的自然是地位较低的实习律师了,把实习律师发展成私人秘书的不良律师也绝对不在少数。老律师频频带你出去应酬,简直就是在炫耀,客户也夸你“美丽有气质,才女啊……”不要太得意,应酬能力太强了,事务所会将你定位成“公关经理”,有了“摆不平”的状况,第一个派你下水,那时你去是不去?女性做律师,一定不要让美丽压过了自己的业务能力。没有案子的时候,正如和平时期,美人长袖善舞,我见犹怜。可一旦到了法庭上,边关告急,需要的是能征善战的勇士。
希望从事律师的人不要停下你们的脚步。有些人不断地给自我设限,有些人不断地打破限制,实践证明,后者会活得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