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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成长 系列文章:

峥嵘律师新生代

来源:中国青年律师网 方圆律政 唐姗姗

  农历年初,荣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董刚开始盘点自己2008年的工作,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特别奖列在清单末尾,给过去的一年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作为中国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刚无疑是律师界新崛起的一代人中的代表,波折的经历、特色的业务、独特的律师培养方式使他在律师界迅速上位,打出了自己的牌子。

  28岁开律师事务所当主任
  1999年,从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毕业的董刚,以律师助理的身份,在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开始了自己的律师生涯。
  至今,董刚依然怀念那个怀抱职业理想的年代。那时的律师大部分都是从政府职能部门、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务部门,以及部队中自主择业走出来的,大家的目的是“豪迈”地成为一名“大律师”,而非赚钱。那时在律师事务所当助理,没人给发工资,学习才是第一要务。
  “你往那一坐,是没有律师会主动教你的。”董刚回忆道,“想从一个学院派转向一个实战派,你本身必须要保持一个积极努力的状态。”
  董刚几乎拜了所里的所有执业律师为师,见缝插针借来看的卷宗都是翻烂了才还。仗着年轻,董刚偶尔还用一点类似于“苦肉计”的小把戏,我给你擦鞋,你要教我这个卷宗怎么看;我给你端茶跑腿,你要教我这个文件怎么写……
  董刚就这样夯实了自己的实际操作基础,第一个月行政部门发工资时,他也乐颠颠地跑去看自己能领多少钱,结果被一棒子打了回来。主任哭笑不得告诉他,律师只有拿到案子做才有钱领。
  董刚一开始还不信,觉得主任欺负人。后来,在大家的解释下,他明白了这是真的。从那时他意识到,基本功打好后,自己该开拓案源了。
  如何开拓案源?在无数次碰壁之后,董刚摸出了一条路--社会交际。
  “一个好的律师应该是个社交家。”董刚说,“需要结交大量的人。可能四百个人中只有一个人需要律师,那这个人会把事情向谁说?不是律师,而是自己的朋友,如果自己的朋友是律师,那就最好了。但是你也不要递过自己的名片就要业务,这种心态是,我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而非你来救济我的生活。”
  秉承着这个原则,董刚进入了一个个的圈子,也通过朋友拿到了不少案子。董刚深知,律师的自我推销必须以业务能力为靠山,一个案子不行,两个案子还不行,再多的宣传也是砸了自己的牌子。
  着实战的能力,董刚在圈子里迅速打响了自己的名气,案源不仅仅来源于朋友,甚至来源于“敌人”,许多案子办好以后,对方会打来电话表示服气,“我这里还有别的案子,你过来帮忙吧。”
  2004年,笑称自己“脱贫致富”的董刚开始谋划新的方向。他想发展父亲对于军地互涉案件的研究,他想做更高层次的案件。大胆的董刚尝试着问过四位法律界元老级的主任,自己可不可以开一个律师事务所做主任。这些老人则坦白地问他,“你到底是想赚钱还是做事业?
  如果是赚钱,你现在一年赚个四五十万日子过得很滋润,可做主任一年四五十万能饿死。如果是做事业,越早越好。”
  兴致勃勃的董刚直接跑到司法局,要申请开律师事务所做主任,却被告知执业五年以上方有资格。董刚闷声笑了,“我还真和这个事杠上了,那我就再等两年。”
  2006年,董刚如愿以偿。荣德律师事务所正式开张,他28岁。
致力于军地互涉案件
  董刚是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后,他把军地互涉案件列为主攻业务之一。两年多以后,军地互涉案件成为了荣德所的亮点,在受理案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对军地互涉案件的微妙把握,是董刚的拿手绝活。董刚坦言,这与自己的部队情结不无关系。
  军地互涉案件,主要集中在军队与地方的租赁、合作经营与联营上。2003年,是案件爆发成诉率最高的一年。
  “军地互涉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涉案时间久远,另一个就是法律关系混乱。”董刚解释说,“几乎每个案子的卷宗都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每做一个案子,我们都似乎重新经历了一个时代。
  军队规章的特殊性足以刺激每个律师的神经。做军地互涉案件,会让很多习惯了常规法条的律师进入了一个完全不明就里的新的法律环境。
  “军队规章不像国家发布的法规,没有社会的反馈,也没有专家学者作出解释,这个时候,需要律师来解释,我们就多了第二重身份--学者。”董刚说。
  用什么来解释军队规章?答案是由主席令签发的上级法。熟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规章汇编也是做军地互涉案件的硬件。
  做军地到涉案件,还必须了解纠纷原因产生时的立法环境、司法环境、经济环境,甚至是当时制定军队规章领导的办事思路,才能运用条文解释立法本意,并被军队和地方两方面接受。
  “我们做案子,不能否定当时社会的发展背景,同时也不能和军队已出台、甚至是将要出台的规章相抵触。在方向的指引性上,我们又扮演了法官的角色。”董刚说。
  以最基础的对于合同的判断为例。董刚说,法官一般是寻找文字歧义,或者是判断该合同是否是霸王条款。而根据军队用“合同来指导工作”,总后勤部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就是一个变相的规章,法官是不能质疑其合法性的。
  在部队大院生长的董刚最后这样解释军人:“他们是在同样的规章制度下锻炼出的一批人,思想统一,视角单一。习惯用指示、方针、政策考虑自己和别人的行为。他们有着军人独有的执着和天真,也有着军人独有的倔强和豪情。我在法律服务中还有这样的一个工作--告诉军人,事情,也可以是这样做的。”
不怕所里年轻人跳槽
  刚跨进“而立”门槛的董刚,是个不折不扣的青年律师。而他的视角,已经放在了对所内更加年轻的律师的培养上。
  “现在国内的提成制律师事务所有一个误区,”董刚说,“觉得主任一个人做得好了,就成功了。实际上,只有所里的每个人都好了,律师事务所才会成功。”
  在荣德律师事务所,对实习律师要求异常严格是一个公认的现象。董刚也坦言,对实习律师的审核比对正式律师都严格得多。
  “我们会考察他的知识面、一定的实操能力、还有就是他到底想不想认真做下去。”
  董刚说,“只有他有潜力,又肯干,我们才会接收。”
  留下来的实习律师,会接受斯巴达式的严格训练。董刚没有循循善诱的学者派风格,自己初入律师事务所时的经历告诉他,个人对知识的渴望和坚韧程度,比律师事务所硬塞给他学习的东西要好得多。
  荣德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总结了董刚的培养风格,总结出了“三阶段负责制”。
  第一阶段是“我们负责写,董主任负责撕”;第二阶段是“我们负责写,董主任负责改”;第三阶段是“我们负责写,董主任负责放心”。
  经过“三阶段负责制”以后,博采百家众长的名师课堂又开始了。董刚会请京城里颇有名气的同行来讲课,第一圈轮完以后,第二圈讲课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我会把这些人的名字和头像输入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局域网,律师们想听谁的课,就点谁的图像。就是说,第一次接触过的老师,能不能有机会再来我们律师事务所讲课,取决于所里的年轻律师。”
  董刚这种棱角分明的性格,使得他在年轻律师培养上,轻松地跨越了律师事务所怕培养出的律师跳槽的围墙。
  “所里培养出来的律师,是有跳槽的。”董刚说,“我也和他们谈过。总体来说,我培养出来的人我不想放,但要是去意已决,勉强留下对律师事务所也不好。”
  董刚对跳槽律师的态度非常奇特:“你跳槽可以,不过我培养好你,你再跳槽。学得半生不熟,出去以后会砸荣德的牌子。如果出去样样都拎得起来,知道你是从荣德出来的,那是给我们长脸。”
  董刚对于培养律师的成本计算得非常清楚,律师事务所培养4个人,就算走了3个,不过是将4个人的成本归到一个人的头上来。
  “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自己的嫡系部队,需要自己开所时的‘元老’。”董刚说,“这才是一个律师事务所能历经十年、二十年不败的宝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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