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鏖战
经典判例
论著随笔
律师服务
版权法规
电影拍摄案
主编署名权
脸谱版权案
四合院拆迁
央视台标案
足球赛合同
地图册署名
正乙祠戏楼
广告词侵权
侵犯著作权
女人当家案
音乐版权案
无单放货案
股权转让案
二手房交易
故宫仿真画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保护
经典案例
商标法规
商品房篇
二手房篇
物业管理
楼市指南
楼市访谈
动态传真
律师服务
房产法规
公司治理
国企改制
公司诉讼
股东诉讼
法律顾问
特许经营
公司法规
合同问答
合同风险
案例分析
合同范本
法规详解
合同法规
离婚指南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离婚误区
涉外离婚
离婚之后
事实婚姻
聘请律师
律师视线
婚姻法规
员工权利
补偿赔偿
工伤保险
竞业禁止
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
劳动顾问
委托律师
劳动法规
业务范围
长济动态
主要律师
招聘律师
律师相册
主任律师
纪实特写
神圣使命
法律著述
律师瞬间
诉讼顾问
诉讼咨询
患者权利
事故处理
诉讼须知
典型案例
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
损害赔偿
医疗规范
管理制度
医事法律
长济顾问
服务方式
工作范围
顾问分类
常年顾问
专项顾问
公司顾问
私人顾问
远程顾问
公益诉讼意义
国外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律师
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协作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劳动工伤
精神损害
知识产权
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
保险理赔
国家赔偿
现在开庭
经典案例
仲裁指南
律师问答
律师服务
外贸法规
以案说法
楼市随笔
忠告问答
手续税费
房屋贷款
律师服务
二手房法规
服务项目
走出国门
开办条件
离岸公司
热点国家
律师权利
律师服务
诉讼流程
刑法词典
问题解疑
辩护实录
经典案例
律师视线
法规解读
刑事法规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行政案件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仲裁工作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医患纠纷
国企改制
收购公司
企业破产
国际货运
建设工程
房屋拆迁
房屋交付
房屋交易
房屋租赁
房地产
二手房买卖
信用证……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劳动案件
仲裁案件
执行案件
法律援助
公证指南
诉讼证据
诉讼费用
诉讼文书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合同实务
国际贸易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刑事诉讼
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
律师法律
风险代理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代理方案
代理案例
诉讼业务
非诉业务
执业经验
律师营销浅谈
实习律师雕琢
青年律师成长
成功律师感悟
女性律师追梦
刑辩律师困惑
知名律师纪实
国内律师现状
律师神圣使命
律师职业规划
律师文化建设
司法考试园地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全国优秀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持

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本站导航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精选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视点 视频报道专辑 法治人物聚焦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成长之路
法律顾问在线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合同实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海外购房置业 国际贸易律师 公益诉讼在线 注册海外公司 医疗事故律师 聘请律师指南 诉讼仲裁指南 法律法规总汇 热点法律新闻 法律幽默集锦
 在线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知识产权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留言本 留言本2 律师函复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找回密码

 聘请律师
1.聘请律师: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可按下面的电话联系或填写聘请律师表单
2.法律咨询
 《律师卡》会员(高级会员)可拨打“聘请律师电话”咨询法律问题
 非《律师卡》会员(含一般会员)如单纯咨询法律问题,请勿拨打“聘请律师电话”,请先查看留言与咨询


 特别提示
1. 请您记住:
  www.148-law.com
 (148要司法;law法律)
 本网名称:在线律师
2.在线律师网由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任律师主持。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
物业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物权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调查投票

 法律新闻
首页>>律师成长之路>>青年律师成长

律师成长之路

《在线律师》汇编

青年律师成长 系列文章:

青年律师的现状与未来

中国律师网 陈磊、王丽梅

  人的生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像草一样活着,尽管你吸收阳光雨露,但你永远都是一棵草,永远长不大,人们可以踩来踩去而不会产生怜悯和同情;另一种是橡树一样活着,即使现在什么都不是,甚至被踩在泥土之中,但只要你有树的种子,你依然能够吸收泥土的养分,自己成长起来,当你长成参天大树以后,活着你是美丽的风景,给人们一片绿色,死了依然是栋梁之才。这就是新东方科技教育集团总裁俞敏洪著名的“树草理论”。
  当笔者看到俞敏洪的“树草理论”后,笔者本能的想到了包括笔者在内的所有的青年律师。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生力军,代表了律师业的未来与希望。作为时代精英、思想先锋的青年律师面对“树”与“草”将如何选择呢?笔者认为青年律师们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像树一样成长!但是,树的成长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青年律师的成才也会遇到困惑,本文将从青年律师的现状与未来进行一番探讨。

一、青年律师之现状--泥土中的种子

  律师在当代中国是一个极富吸引力的职业,根据2007年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十七届北京年会上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执业律师的数量为13万人,但这远不能满足我国日益扩大的法律服务市场。而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年年攀高,08年更是达到37万人,足以证明广大青年才俊对律师职业的向往。但是,青年律师在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颗“树”的种子之后却发现自己在泥土之中而不见阳光,发现之前理想中的康庄大道如今变得如此崎岖坎坷,甚至自问明天的早餐在哪里也已习以为常。那么青年律师有哪些优势?又存在哪些困惑呢?

(一)青年律师的优势

  1、熟悉法律条文,法学功底较为深厚。
  青年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律条文比较熟悉和敏感,特别是从广度而言,具有比较全面的覆盖。同时由于长期潜心研究法律,青年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好,对法律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的理解比较到位。因此法律理论方面的研究是青年律师的优势之一。
  2、工作充满激情,善于突破常规思维。
  与资深律师相比,青年律师对律师工作充满新鲜感,之前在教材与法条中讲到的内容可以在现实中与自己亲密接触,这种新鲜感激发了年轻人原本就有的激情,从而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律师工作中。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由于青年律师没有太多的办案经验,虽然这是青年律师的一个劣势,但此时却可以转化成优势。因为青年律师不会对案件先入为主,不会产生经验主义,这种情况下其办案思路往往会突破常规,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3、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青年律师学历层次普遍较高,思想活跃,勤于思考。当今飞速发展的时代出现了许多新事物和新现象,其产生和发展需要法律对其进行规范,而有的直击我国法律空白或凸现我国法律漏洞,这向法律人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也为律师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青年律师可以充分发挥学习能力强、接受事物快的特点,加强对新事物和新现象的研究,找到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这些新事物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新的法律服务市场,青年律师提前抢占市场并成为该领域的专家律师,为今后专业化发展做好准备。

(二)青年律师的发展困惑与瓶颈

  1、缺乏司法实践经验,办案技能有待提高。
  立法与司法是不同的两个层面,书本中的法律与现实中的法律也不可同日而语。青年律师的优势在于对立法、书本中的法律的掌握,而律师恰恰是一个注重实践的工作,这正是青年律师的短板。律师办案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它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并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与风格。而目前缺乏司法实践经验已是青年律师健康成长的重要障碍。造成这一障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青年律师过早的专注于某个非诉讼领域,没有经过诉讼案件的锻炼;有的青年律师因为找不到案源而苦于没有办案机会;有的青年律师所服务的客户规模有限,业务品种单一,无法接触更多类型的案件,办案能力得不到全面提高。
  青年律师欠缺全面的办案能力,导致其在设计办案思路、预测案件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时往往会考虑不周、顾此失彼,无法达到让客户满意的结果。长此以往,青年律师会对自己的执业能力产生置疑,对自己的执业信心也是很大的打击。
  2、缺乏案源,生存压力大,没有社会人脉资源。
  律师能力包括律师的办案能力和开拓市场能力,这两种能力是成功律师的左膀右臂,不可偏废其一。刚步入律师职业的青年律师,也许精通法理,也许满腹经纶,但却总感觉怀才不遇,为何?原因在于青年律师执业资历尚浅,缺乏社会交际经验,导致欠缺市场开拓能力,进而形成了如今的英雄无用武之地。由于缺乏案源,青年律师的收入普遍较低,而其日常开支却是不小数目,社会交际、个人住房、结婚生子等问题都是青年律师必须要面对的。表面上衣着光鲜实际则囊中羞涩,自问明天的早餐在哪里已经成为青年律师无法言表的尴尬。
  青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代理的案件仅在开庭时可以阐述自己的意见,但在庭外就无法与法官进行很好的交流。没有一个畅通的交流平台,律师怎能说服法官?案件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青年律师因此埋怨“司法腐败”,其实这是青年律师人脉关系不足造成的,这使青年律师办案经常碰壁,无法取得理想的办案效果。
  3、知识结构单一,无法适应律师业务综合性的要求。
  律师办案不是法学研究,其必须依赖于特定的案件事实,然后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有时案件事实本身就是一个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领域,涉及金融、会计、企业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同时在办案过程中还需要辅助以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
  青年律师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主要研究领域是法律,其他专业的知识涉猎不多,导致青年律师接到案件后要用大量时间去研究案件的事实本身,影响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二、青年律师未来之路--吸取营养,茁壮成长

  律师是中国法治事业的推助器,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其对我国社会生活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目前我国律师业却青黄不接。面对如此局面,青年律师究竟何去何从,怎样走好自己的执业之路呢?这颗树的种子怎样长成参天大树呢?

(一)青年律师的成长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培育。

  树的成长需要充足的阳光、适宜的温度和肥沃的土壤,青年律师的成才也同样需要社会的关心与关爱。众所周知的“三五八”规律在律师业尤为明显,根据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统计,许多才华横溢的青年律师在执业三年以内便选择了转行,这对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是不小的损失。因此,青年律师的发展需要整个律师行业的关注。律协作为律师的自治性组织,其之与青年律师如同阳光之与树,应当承担起培养青年律师的责任。在政策指导、执业经验、新法培训上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青年律师进行交流,邀请资深律师传授经验。这样可以避免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走弯路,预防律师执业风险。在青年律师短期无法获得直接经验时,通过间接经验提高律师执业技能也是一种很好的举措。
  如果将律协比作阳光,律师事务所则是土壤,其是为青年律师提供良好外部条件最主要的创造者。特别是在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上,律师事务所应将自身发展计划与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相结合,引导青年律师制定自身职业规划,并为青年律师提供必要的资源与平台。当然,土壤有肥沃与贫瘠之分,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规模、发展理念上也不尽相同,其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也有天壤之别。通常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在青年律师的培养上更加规范,也更有成效。
  以笔者所在的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为例,从所里运作模式来看,德衡所固定工资制业务部门的案源主要由部门主任承担,部门主任利用其深厚的社会人脉资源,为青年律师提供了大量的办案机会,使其办案能力可以迅速提高。另一方面青年律师每月都有基本的固定工资,解决了青年律师的生存问题,“明天的早餐在哪里”不会成为青年律师的困惑。从培训理念来看,“青年律师成才计划”是德衡所一项重要制度,并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德衡所利用与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的联盟优势,选拔优秀的青年律师到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学习国际先进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办案流程。在人文关怀上,所里成立了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青年律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内青年律师的交流,并针对青年律师面临的困难推出了《德衡律师集团培养和扶持青年成才的十一项措施》。拨款30万设立‘青年救急专项资金’,解决本所35岁以下青年在个人租房、住院医疗、结婚、生育、探亲等急难事务应急循环周转无息借用。这种润物细无声的人文关怀让所里的青年律师不再孤军奋战,而是有了自己的组织,感受到一种德衡的亲情和归属感。在平时的工作中,所里也为广大青年律师提供了众多成长的平台,所里局域网里刊登了许多学习资料,包括业务交流、新法学习等内容,供青年律师不断提高自身办案水平。每周一次的案件研讨邀请所里资深、专家律师共同研究疑难复杂案件,青年律师参与其中开拓了办案思路、丰富了办案经验。
  律师事务所无论其规模大小,都应当承担起培养青年律师的重任,应当成为律师学校或者律师课堂,将学校里的“法学”变成现实中的“律师学”。

(二)内外兼修、完善自我。

  充足的阳光雨露和肥沃的土壤未必会长出参天大树,能否成才还要看这颗种子自身的质量。同样,青年律师发展的关键在于自身,这是一个事实,更是一种态度。青年律师的自我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关注时政,提高政治觉悟。
  树的健康成长必须抵御害虫的侵蚀,这就是树干为何要涂刷白色石灰的原因。青年律师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也绝不是一句口号,这对于律师严守职业道德、预防职业风险、开拓潜在市场都有着重大意义。律师执业过程中,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可以做,都必须有清楚的认识;对于某些敏感问题如何处理也是律师执业能力的体现。没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感和政治鉴别力,律师的执业前景只能用危险来形容。
  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带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国家政策往往就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国家的宏观调控也是不可忽视的。通过对国家政策的研究、对时政新闻的关注,可以让青年律师敏锐地洞察到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提前进入市场,充分的耕耘必定会有丰厚的回报。青年律师抱怨没有案源,其实“不是没有案源,而是缺乏发现案源的眼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法律书的律师终究成不了大律师。
  关心时事政治,更是青年律师政治前瞻性的体现。律师的社会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参政议政的程度,积极参与国家管理,以自身的执业经历与法律知识促进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是成功律师的社会责任。同时,参政议政也是律师营销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政治性和公益性的双重属性,可以产生无与伦比的传播效果和口碑效应。当然,目前律师在我国社会中的政治地位不高,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中所占比例较小,这种“点缀型”的参政议政使律师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话语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尽管如此,我们仍应当看到律师在未来国家政治生活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用法律服务社会,用法律治理国家,国民期待着法律人治国时代的到来。这些都为律师未来参政议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因此,青年律师应当在入行之初就注重培养自己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2、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培养律师职业思维。
  以上是从宏观的角度看待青年律师的成长,就微观而言,律师的核心竞争力是律师的业务能力,可以为客户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提供完美的法律产品,这是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应当更“杂”,而非更“专”,这如同只有各种营养都有所吸收,树的种子才能发育得更加饱满。虽然我们目前都在谈论律师专业化的问题,但律师专业化是青年律师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不是青年律师目前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律师专业化是以律师全能化为前提的,一个优秀的律师绝不可能只会办一种案件,其必然是精通于某类案件,同时对其他案件也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因为其所服务的客户不会只需要一种法律服务、只遇到同一种法律问题。青年律师目前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多的办理或参与办理各种案件,汲取其中的营养,与此同时丰富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社会对律师工作新的需要。
  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的心态尤为重要,一种脚踏实地而又积极勤奋的工作态度可以加速青年律师的成长。一些青年律师好高骛远,不屑办理小案子。殊不知大与小原本就是相对而言的,办小案子能精心准备、勤于总结、举一反三,小案子就是大案子,只有能把一个个小案子办成精品并从中汲取营养的小律师最终才能发展成家喻户晓的大律师。能脚踏实地的办理小案件就是成功律师的开始。
  青年律师要善于向主办律师虚心求教,形成律师的职业思维。一个职业最重要的不是对其知识掌握的多少,而在于能否形成自己的职业思维,职业思维是区分不同职业的重要标志。青年律师通过与主办律师进行交流,可以了解其办理案件的具体思路,同时要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疑惑,在交流中修正自己的思维模式,逐渐形成律师的职业思维。
  3、广积人脉,提高律师职业能量。
  树大必然根深,这样才能在风吹雨打中巍然不动。律师的“根”是什么呢?是人脉,是律师职业能量。
  律师职业能量是指律师开拓维护市场的能力和与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主体交际影响的能力。其实质是社会资源的占有量及有效调动社会资源的程度,外部表现为律师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力。
  青年律师要提高职业能量必须学会广开案源,广积人脉。首先,青年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娴熟的办案技能,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一些青年律师认为在司法机构中的人脉就是收买法官,搞司法腐败。其实这是对“人脉”最大的误解。人脉是在信仰法治并遵守法治的前提下,律师与法官互将对方视为职业共同体,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互相交换意见,实现沟通顺畅,双方的关系成为“君子之交”。法官眼中所欣赏的律师是法学功底深厚,办案能力强,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律师。因此,青年律师必须具有勤勉敬业的职业精神与出色的职业素质,这是提高律师职业能量最根本的前提。其次,律师必须具备人格魅力。21世纪的发展不再是单纯依靠学历和社会关系,而是更多的依靠自身的人格魅力。只有具备人格魅力的律师才能成为人们争相传颂的对象,这里的“人们”既指当事人,也指法官,因此所谓“职业能量”绝非是贿赂法官,让法官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办案,而是以自身的才学与人品得到法官的认可,协助法官对案件形成正确的内心确信,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诚相待、办事严谨、对当事人负责、勇于承担责任、一身正气而又不乏亲和力,这些都是青年律师应具备的品质,也就是“君子”的品行,惟有此才能得到客户的赏识与信任,得到法官的认可与尊敬。再次,善于学习,在跟随资深律师接待客户、与法官交流案件时要察其言、观其行,毕竟律师工作是一门交流的艺术,要学会像成功律师一样去思考,像成功律师一样去交流。第四,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广开案源就要懂得律师营销,而律师营销不是律师推销。推销是你找客户,而营销是客户找你。想要让客户主动找你,前提就是必须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参政议政,然后加之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符合社会主流观念的人格魅力,从而达到“梧桐树招来金凤凰”的效果。
  4、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做好知识储备。
  优秀律师一定是某个领域的专业律师,“术业有专攻”对于律师业同样适用。自己专注于某个领域,研究其发展历程、现状特点、存在问题以及未来趋势,能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方案,这样可以与该领域的客户形成共鸣,达到与客户“心心相通”的效果。在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后,律师在该领域也就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
  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如何确定呢?可以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与国家经济资源配置相结合的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将个人兴趣与自己工作相结合才能产生工作的激情和热情,才可以将工作视为是一种信仰、一种事业,而不单纯是谋生的工具。因此在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时,应当适当考虑自身的个人因素。至于国家经济资源配置是指在经济领域中何种产业占据国家较多的经济资源,可以支撑中国经济长久稳定的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势。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确定自己为什么样的客户服务,确定怎样的市场,确定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
  当我们确定了专业化方向后,首先要做好法律方面的专业化准备。我国法律渊源若干,而青年律师作为法学出身,对法条、法理都较为熟悉,但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定则不甚了解。在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恰恰是层次较低的法的渊源,其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对律师专业能力的判断。鉴于此,青年律师将法律法规“细化”是其专业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其次,做好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律师专业化程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与专业领域的结合深度。青年律师平时就应注重了解、学习专业领域中的相关知识、行业背景、操作模式,将自己置身于具体的专业领域中,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与具体领域的专业知识完美结合,为该领域已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做出准确的判断,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完成从“万金油”律师到专家律师的质的一跃。
  “年轻没有失败”、“激情成就梦想”,中国法治事业的推进为青年律师提供了展现自我才华的广阔舞台。如果青年律师是树,而中国律师业就是一片森林,伴随着一棵棵树的枝繁叶茂,这片森林必然会有无限美好的前景。

(作者:陈磊、王丽梅,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本文荣获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论文特别奖。)


更多关于青年律师成长的文章(35篇):

>>返回 青年律师成长 目录页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