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增荣:我愿为共和国增荣
——访全国人大常委、国家一级律师伍增荣
来源:新法网
在159名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记者欣喜地发现伍增荣老师也名列其中。这是她在担任了5年任期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后,又一次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我很激动,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对我的极大信任。应该说,我的能力和水平有限,但是既然人民选择了我,我就有信心把工作做好!”64岁的伍增荣,眉宇间透出一种睿智和理性的神采。
伍增荣出生在江南,却在北国哈尔滨成为著名的国家一级律师;她曾被授予“首届黑龙江省10大女杰”“劳动模范”称号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同时又兼任许多社会职务,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社会活动家。但相比之下,她更看重自己的律师身份。10年前,她作为一名律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时,就引起了海内外媒介的注意。如今,她已连续3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并两次出任全国人大常委,工作之繁忙可想而知。甚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几次因为一个“累”字而感慨良多。
尽管如此,她还是愉快的。她说,现在中国的政治文明和法制建设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劳累一点也是值得的。记得还是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她和其他三十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曾联名向大会提交了一个议案,建议今后应适当增加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比例。现在,这一建议已被采纳,愈来愈多的法律界人士当选为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当初我为什么要建议这一条?用意很明显嘛,就是要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多听听、多采纳法律界人士的意见,尽量少走一些弯路”。
作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伍增荣参与审议了1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并最终通过了113件。所以,当她听到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此次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经过不懈努力,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每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法律已经基本制定出来”时,禁不住喜上眉梢,有一种特别异样的自豪感,因为以往的劳累已得到了报答。
她告诉记者,5年来,国家加快了立法的步伐,但具体到制定每一部法时,却是慎之又慎。许多法律出台的条件与时机成熟了,就抓紧制定和审议;一些尚不成熟的法律,还需要继续作立法前的各项工作,就不能匆忙地通过。伍增荣和其他委员们一起,对自己手头上的每一部法律草案都是反复研究,并提出大量有分量的意见。此时,她深厚的法理功底、娴熟的法律实务经验,以及对诸多法律草案条文的独特理解,使她在审议法律的“废、改、立”时都得心应手。她的许多意见被采纳;不被接受的,也得到必要的解释。立法中的这种民主集中和集思广益的做法令她十分感动,而她也在时刻提醒自己,要竭尽全力为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立好法,这一点绝不能含糊。
谈起自己连任后的打算,伍增荣连连说了几遍“责任重大,不敢懈怠”。她说,在新世纪、新形势下,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员,更要恪尽职守。在立法工作中,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自己的不懈努力。
“总的想法是,今后五年,我愿以自己的优良作风和工作,为我们共和国的法律增荣!”说到这里,伍增荣也提出了自己的两点真诚希望:一是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权力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以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要将司法改革引向深入,必要时,建议成立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以使目前已经取得的司法改革成果得以巩固,并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