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悦:律师业务做精做细 参政议政做实做真
——记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何悦
作者:刘琦
2005年初,何悦和她所创办的何悦律师事务所收获了她律师生涯中的又一个“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手捧其他律师梦寐以求的荣誉,何悦仍然保持着她特有的平静。
何悦,全国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中国致公党中央法制研究会副主任,全国第八届和第九届青联委员、天津市第十届青联常委,中国法学会会员、公安部特约监督员、天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三胞妇女联谊会副秘书长、天津基督教女青年会副会长……,何悦的头衔难免令人担心她的承受能力。然而,何悦却以她的智慧、勤奋和卓著的成就打消了所有的质疑,并向人们揭示了她不断获得成功的奥秘。
树品牌,把律师业务做精做细
何悦于1994年10月创办何悦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创办之初,何悦便决心让事务所成为律师界的一个知名品牌。
经过十多年的拼搏奋斗,何悦律师事务所拥有了良好的办公条件、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以及令人羡慕的业绩。何悦以其广博的学识、睿智的头脑、求实的作风和容纳百川的胸怀,树立了何悦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威信——不仅在天津乃至全国律师界都是响当当的知名品牌。
许多客户都是因仰慕“何悦”之名而来。无论是非诉讼业务还是传统的诉讼业务,何悦都认真负责,使委托方对她的学识、人品,以及她为维护国家尊严和同胞利益所表现出的原则立场,表示由衷地赞佩。非诉讼业务是何悦的专长,她的律师事务所很早便涉足了比传统的诉讼业务要求更高的非诉讼业务领域。迄今事务所已为50多家企业股份制改造、转股,为十几家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提供法律意见及全程法律服务,数十次成功完成大型投资项目的启动工作,同时还担任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在把律师业务内的工作做精、做优的同时,何悦更懂得在我们这个法治建设日益完善的国家,做好法律宣传和普法的重要性。从1993年至今,她带领律师在《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开辟专栏,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由于成绩卓著,她和事务所数次获得“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尽职责,将参政议政做实做真
作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界第一位走入全国政协参政议政神圣殿堂的女律师,何悦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无论是作为天津市政协委员,还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她对自己提出的每一个提案都坚持做到认真调查、内容翔实,不允许自己提出不具备可操作性、大而空的提案。也正因为这样,她的绝大部分提案都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博得了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与关注。
《关于我国电脑实现产业化回收的建议案》不仅被国家发改委接受,而且国家发改委还特邀请何悦作为贵宾参加了有关国际研讨会和立法沟通会等;《关于加强我国中小学生公民教育的建议案》在全国引发了公民教育重要性的思考和讨论;《关于建立防灾科教馆的建议案》启动了我国公民防灾教育工程;《关于建立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制度的建议案》填补了我国诉讼制度之空白;《关于请求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3]第55号文件予以监督的建议案》使与国务院的规定相冲突的文件被废止,为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敞开了大门。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何悦向大会递交了七份提案。其中,《应尽快建立我国食品召回制度》、《母亲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和《应尽快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建议》被数十家媒体报道,获得广泛好评。
从何悦过去的提案不难看出,何悦所具有的坦诚直言的政治勇气,对民族命运的忧患意识,及对中国国情的科学考察与把握。律师、政协委员、民主党派领导人,使何悦工作很忙、很累,但是,何悦对此无怨无悔。因为,何悦是在拼搏中追求一种愈强愈烈的升华,在奉献中寻找一种致高致远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