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云:行走在通往法治的路上
人物访谈系列:走近中国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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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韩德云
采访韩德云那天,外面刮着很大的风,坐在北京京西宾馆东门边的肯德基的红色小座椅上,听着舒缓的轻音乐,就像在自家的客厅里与朋友交谈。身材微胖,戴着眼镜的韩德云律师,最吸引人的除了他那满脸的落腮胡髯,一双能看透人内心的眼睛外,就是他被媒体广泛关注参与重庆地方立法及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和议案。
韩德云档案:1962年12月出生,四川乐山市人;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西政)获哲学学士学位;先后在西政团委、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经济法教研室工作;1988年6月,赴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随后在该校任客座讲师,讲授中国法律课程,同时作美国法律研究;1990年10月从美国归来,返回西政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工作;1991年被破格评为当时西政最年轻的法学副教授;1994年12月,从西政辞职与其他归国留学生共同创办合伙制的索通律师事务所,该所成为中国西部第一家归国留学生创办的律师事务所。1998年5月,获重庆市司法局授予“重庆市首届十佳律师”称号。2001年3月,代表索通所接受重庆市人大委托从事地方法规起草,成功完成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2002年5月,以当选上市公司九龙电力独立董事为标志,同年被《重庆晚报》评为影响重庆资本市场的十大青年精英。2003年1月,被选任为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委员,并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一个成长于20世纪80年代的法律人,韩德云有着怎样的思考,接受何种教育,经历怎样的转变;作为一个曾远涉重洋的高知分子,却选择了一份艰难的律师职业,还始终坚守在地处西部的重庆,是什么样的理想在激励支撑着他?是什么样的力量在吸引着他?又是什么样的岁月造就了今日的韩德云?带着一分好奇和疑问,带着一分求知和探究,我们走向了他。就着一杯飘香的红茶,他缓缓地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思想之门。
在他面前,我们就是求知者,我们不想和他彼此对立成陌生的世界。用黑格尔的话说,目标有价值生活才有价值。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探索韩德云能根植于生命的思维,渴望走进他那充满智慧而又不乏激情的内心世界,聆听他内心流动的旋律,分享一个律师的成长历程,以此获得心灵深处的共鸣,去感受一片蓝天、一个时代、一个搏击的场面、一个律师的呼吸、一个如法律般尊严的生命。
走近韩德云,你就会发现,这个在80年代就走出国门接受过西方教育的“韩老师”;这个沉湎理论教学的西政年轻的“韩教授”;这个在90年代下海创办索通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改革的“韩律师”;这个如今己进入了公共领域,活跃在参政议政舞台的“韩代表”;并不象我们从网上所看到的被人说是本事大,形象酷,性格“牛”,难接近的人。你就会被他那种刚毅、秉直的性格所吸引,被他那朴实、儒雅的气质所诚服,被他富有哲理的思维,出色的口才以及独特的人格魅力所感染,使你不由得产生一种信赖感和依赖性。他学者般深刻的认识和独特见地,让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并感受了他的魅力。
“其实人生总有很多偶然,我78年走入西政,88年留学美国,94年选择做律师,03年以律师身份开始走向参政议政的舞台,这些都不因为我有什么特别能耐,不过是凑巧赶上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赶上了这一拔又一拔的机遇。”沉浸在这明晰而和缓的回忆氛围中,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两个多小时就过去了,我们记录的笔记本翻了一页又一页,在这期间我们来不及去总结什么,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记录我们可以记录的一切,将思维的枝干延伸到他激情的世界中……
记忆中的西政:我那遥远的七八级生活
是的,西政七八级今天有不少人活跃在中国各个领域的显要位置上,但我已想不起多少这些人当年在学校的情形。在我的记忆中,只有一点很清晰,就是这些人是那个时代中最发奋的一群人、最有抱负的一群人、最想自己能为国家做点事的一群人。正是与这些人的相处,造就了我从少年时代走向青年时代的环境。——韩德云
20世纪70年代末,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转折标志。刚结束“文革”动荡的中国,正逢确立改革开放的治国纲领之际,集聚在中国人心中被压抑的激情,犹如沉睡多年的火山开始喷发,人们关注社会,关心政治,但更加关心自己的命运,关心一个正常社会秩序的建立。正是在这一年的秋天,一群通过参加刚恢复的高考改变命运的青年学子,走进了西政,开始了他们的大学梦。在他们当中,韩德云有幸成为了西政78级在校学生中最年轻的一员。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这一群年轻的学子已经成为中国政法领域卓有影响力的一支生力军,他们活跃在学术与实务一线,在中国注定要不断显现生机的政法舞台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并由此演绎出“西政78级现象”一说。
多年后韩德云在他自己的一篇回忆中,对自己误打误撞入了西政,这样写道:1978年10月,一个从来没有走出方圆50公里距离,也没有见过火车的15岁的中学毕业生,从他的老家四川乐山坐火车来到了400公里之外的重庆,开始了他的少年时代,也是他的大学时代;他的目的地是西南政法学院。在他简单的行装里,报考大学的报名表底稿上填写的第一志愿是四川大学中文系。原本酷爱历史和文学的他,并不知道“政法”为何物,也不知道“法律”为何物,历史老人跟他开的一个小玩笑,让他的人生座标从此定位在当年的政法干部,现在的法律人圈内。
西政,西南政法学院的简称,今天的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解放后一所建立在国民党时代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旧址上的政法干部学院,自它建校之日起就肩负着为新中国的政法战线培养人才的重责。也许是为了突出对政法人才的政治使命,学校的校址被刻意选在了歌乐山下庄严肃穆的烈士陵墓旁。这所今天人所众望的高等学府,当年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合并,于1953年建立,长期都未脱离它作为干部培训学校的风格。恢复高考制度后,西政因为是全国政法院校中唯一首个恢复招生的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1995年经国家教委和司法部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今天的西政以其顽强的生存精神、不屈的自我认可、开明的宽容思想、扎实的教风学风、浓厚的师生情谊为依托,在其艰窘磨难的历史中,形成了对个体价值的自觉家园意识和精英法律人意识。究其根源,离不开1978年恢复高考后首批学生的入校,以及他们一个又一个从这里离开的故事,这些故事既记录了西政人的历史,也浓缩着中国传统的政法干部向现代法治人才演变的历史。
那时的西政有校园生活,但没有校园,由于文革期间西政停办,另一所大学入住了西政,大学生活带给西政78级学生的第一课,便是校园之争。在两个学校学生相互混用食堂、教室,甚至连寝室都相互交叉的情况下,平时的小摩擦,包裹着两校师生员工的新仇旧恨,终于在1979年深秋的一个夜晚,爆发成一场震动海内外的两校学生械斗。这场械斗在经历了两方彻夜不眠的相互呐喊、围攻之后,虽然没有任何人伤亡,却留给西政78级学生终身难忘的记忆。最终,老西政校园被一分为二,隔墙而治,西政开始在原本属于自己的校园中重新找回了自己的校园。韩德云对此回忆说,其实校园之争是学生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但它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西政和西政人的风格。在选择新的奋斗目标与接受安于现状的生存环境之间;在选择追求学术自由与维护团队利益之间;在选择崇尚个性价值与尊从现实政治规则之间,西政人总有他们自己独到的平衡之术,这不能不说与西政自己特殊的传统相关。
在这样一个学习环境中,尽管一切都很简陋,但思想之活跃,集体荣誉感之强烈让韩德云感到自己如同处在被春风沐浴过的大地,生机盎然、蓬勃发展,大家对什么都感兴趣,所有的话题都可能成为辩论的主题,再次引发出更大的激情。当时大家都喜欢读《人民日报》,通过《人民日报》感受、预测这个国家每天都在发生的变化。有文笔好的同学,经常书写大字报张贴墙上,让往来食堂路上的学生们了解自己的主张。更有口才好的同学,不时到市中心解放碑参加街头演讲,向老百姓宣传自己对国家未来命运的理解。韩德云这颗年少的心被激活了,他形容西政是个在充满了清新空气中让人既可以追求政论和激辩,也可以选择学会妥协应对人生的天堂。他一步一步地在自我观察中完善自己,在发奋读书中考问自己,在与人交流中检验自己,规划着自己的未来和人生。
四年的大学生活,韩德云学会了用理性的思想看待人生,看待世界,看待社会;掌握了辨别是非认识自我和世界的知识。同时,韩德云对法律的认识从无到有,从感性到理性,一步步得以深化。实际上,正如所有人的大学生活一样,那时所学的东西,随着知识的更新淘汰到今天显得并不重要了,而韩德云却在远离东部沿海,地处西南一隅,单纯从地理上看显得比较偏远的西政这块土地上,通过自己的方式,寻找到了一种叫西政精神的东西。这样一种独特的传承新中国政治生活历程的精神,这样一种根基于现实又不满于现实的奋发向上的内在追求,是西政人得以立足于中国政法领域的最重要的基础。韩德云也正是在西政这片沃土上,发挥着他的想象力,丰富着他的内心世界,历练着他的思维,挥洒他的才智,努力着挖掘自己的潜能,为他以后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奠定下坚实的基础。
童年的回味:自由伴着我长大
说到我出生于工人的家庭背景,我很珍惜。我的父母没有文化,但给了我正直和善良。我的父母没有财富,但带我给勤劳和刻苦。我的父母没有权势,但造就我平和、随意和蔑视威权的本性。——韩德云
作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人,韩德云承受了那一代人所承受的一切,也承受了本不应该承受的苦难。韩德云是一个工人的儿子,没有令人羡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多少可以依赖的人脉关系,但他天性中确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改变命运的执著。
1962年底,韩德云出生在四川乐山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每天广播一响就准点上班,准时下班。动荡的政治生活对他们无所影响,影响他们的始终是如何维持一家人柴米油盐的生计。韩德云的家庭,清贫、简陋、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家俱。在这样的环境下,自己读书不多,一生贫困,但豁达、淳朴的父母,并没有象一般人的父母那样,对儿子采用任何严厉的管教方式,他们给了韩德云自由宽松的生活氛围,给了韩德云独立成长的空间,更给了韩德云自由展示个性的机会。
六岁就背着书包上学的韩德云,却对学校学习有着一种天生的抵触,生性不羁的他,每天带领着一帮孩子,打闹嬉戏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领地,深受孩子们的热爱,被推崇为“孩子王”。时我的个性不是最野的,但淘气、捣乱的事儿做了不少,也还动了不少脑筋。”韩德云清晰地记得自己在小学四年级上课中的一次恶作剧。那天,上课铃刚响不久,实在不愿呆在教室看书听课的他,找了个“要上厕所”的理由,请求老师放他出去。老师早就看出了他的用意,于是断然拒绝:不行。他争辩道:难道想撒尿都不行?老师赌气地说:要撒就撒在教室里。然而让老师意外的是,这小子毫不含糊果真就在教室角落里撒了把尿。
慢慢长大的韩德云,开始对“外部世界”感兴趣了,虽然他并不懂得什么是政治歧视,什么是革命激情,但他还是对发生在生活中的许多事情,对周围人疯狂的举动,对当时社会上的很多现象,深感兴趣,他经常很孩子气的发问,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飞扬跋扈又突然消失?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洋洋自得又瞬间高升?为什么……?太多的疑惑,太多的不解,太多的不平,在韩德云幼小的心里打了太多的问号。但他还是能让小伙伴们感受到在他的身上早熟,世界不完全是别人的,是可以自己把握的;他从历史变迁的迷幻神奇中,开启自己的心智;周围普通人的聪明让他有了持平的视角——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智者。
“我高中时候的班主任,可以算是影响我一生的重要的人之一。她给了我展示和发挥自己个性的空间,对我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重要的意义。”高中时代的韩德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任性、顽皮,他开始用功追求学习,并希望自己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这样的转变是因为韩德云幸运地遇到了一位十分优秀的老师,也是他高中时的班主任陈明熙老师。在韩德云就读的乐山高级中学,这个毕业于师范大学的她在教学生知识和做人的同时,更注重尊重和引导学生,让学生能张扬自己的个性。在那样的年代,这对于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而又充满激情的韩德云而言,是多么重要而又关键。让老师比欣慰的是,内心自傲但没有方向感的韩德云,开始在知识方面寻找自己的依托和归宿,开始有了良好的知识自觉。为了要显示自己的独特性,韩德云时常在个性的自我约束和灵魂的桀骜不驯之间,去寻找一种平衡。最终,初中成绩并不很好的他,竟然在几百人的高考中脱颖而去,成为乐山高级中学三个上榜者之一。这是他首次凭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1978年夏天,拿到高考成绩的韩德云不满16岁,正是青春勃发的年龄。自恃已不那么纯真、浪漫,但情感执着的韩德云,隐约感受到社会和时代的脉搏,虽然他并不清楚此时此刻及未来社会需要什么,然而在他年轻而懵懂的心中,激情更加涌动。
出国出国:寻找全新的自我
在西方的学习和生活,让我完成了人生观的形成,让我找到了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责任的平衡点。六十年代生的人,对上一辈人将中国颠来倒去的那些轰轰烈烈记忆不深,但却有幸成为多灾多难的中国转型发展的见证人、参与人和受益人。因此做一个独立的知识分子,能为社会所为则为,不能为社会所为则不为;能为个人所为则为,但不可仅为个人所为。——韩德云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个选择就是一次改变。越来越多的选择,越来越紧张忙碌的生活 让人们似乎忘却了静下心来体会人生的品质,享受有品质的人生。对于繁忙的现代人,改变,
就意味着更多的需求,意味着新的循环与沟通。
八十年代初期的中国,虽然不象今天给个人很多选择,但思想已不再凝固,甚至某种时候较今天更为清新。电影,音乐,图书,广播等媒介带来的西方国家社会面貌和生活状态的大量信息,带给人们巨大的视觉冲击。各种不同渠道传来的信息如火柴一般,点燃了这一代人心中对新生活渴望的炽热火焰。“出国出国”取代了以往“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成了八十年代许多年轻人的行动指南。到国外去看一看、闯一闯,实现人生之梦,似乎更是这一代年青人的最佳途径。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出国热拉开了序幕。
韩德云便是八十年代出国人流中的一名佼佼者。他用亲身经历向我们展示了向异域迁徙的热情、融入他国主流社会的艰辛和产生家园回归心态的全过程,并显示出他沉着冷静的哲者风范。1982年韩德云毕业后被学校挑选留下了,面对西政让他选择教研室助教和团委干事这两份工作时,朦胧从政的想法让他选择了后者。年轻激情的他,希望尽快体验主流社会生活,开始正视和体验人生的一些价值。
理想是一回事,但现实却又是另一回事。在团委工作的两年,韩德云以他自己的激情和热忱,展示了一个青春活泼的共青团宣传干事的形象。在众多比他年长的学生中间,年轻而羞涩的韩老师带领他们组建了西政文工团、出版了一期又一期的刊物,组织了一场又一场的大型活动。快乐的背后,也让年轻的他深感到不适。离开学生们,生活似乎改变了它的内容。多年以后韩德云回忆说,这里有太多的伪善和遮掩,太多的装疯和卖傻。假如要以个人价值的完全牺牲为代价来换取未来的所谓成长,让韩德云感到这不是他所需要的,也是他无法接受的。“因为你发现最后成长起来的你要找回你曾经有过的追求,可能是那么艰难,何况现实中还有更多的人早已丧失了最起码的追求。”
在成长的烦恼中,经过暂短的矛盾徘徊,韩德云朦胧意识到,既然国门已经打开,无论如何应该争取出去看一看。凭着一个年轻人心中迸发的激情,凭借着学校希望选拔更多的青年教师和干部参加外语考试送出国的机会,韩德云转行回到了教研室从事教学工作。他走上讲台,给他的学生解惑答疑之际,天天准备着那再次决定命运的“考托”之战。命运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在西政教学岗位上干了三年的韩德云,以优异的托福成绩和面试成绩,幸运地被美中法学交流委员会选中,去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对韩德云来说是人生中最关健的一年。这一年,26岁的他,满怀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满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新憧憬,登上了飞往洛杉机的飞机,开始了异国求学的又一段行程,也是他人生的又一转折点。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是加州大学9所分校中最大的分校之一,教职员工连学生有近10万人。法学院却很小,在校生就3000多人,其中留学生每年仅10余人,分别来自世界各地,韩德云的同来自德国、比利时、荷兰、马来西亚、台湾、泰国,而他是当年在校的惟一的中国大陆留学生。满怀踌躇的韩德云,却在初次上课时遭遇当头一棒:业已形成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与“美国方式”不搭调。国内法学教学,强调基本理论,在美国,这些却很难派上用场,因为那里看重如何应用法律,这些反差冲撞着韩德云的知识体系和认识观念。“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学教育方式,对于将来从事法律实务意义不大。”在这里,韩德云有机会深入了解美国先进的法律体系,严谨的法学理念,他掌握了许多与法律相关的思维模式,他结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法律人才,他更感觉到自己的思想终于着陆,开始了新的生长点。
西方哲学、法律图书为韩德云打开了一扇通向世界的窗户。这对一个处于人生迷惘,对青春充满梦幻,在摸索中前行的年轻人来说是多么激动人心,那是一种精神上的导游,给予了他更多的能量。
“一年时间得到的知识,比国内大学本科所学的知识全部加起来还多”。韩德云后来这样评价说。时至今日,留学印象中的人或事也渐渐的淡忘,但让韩德云终身难忘的;一是美国法学教育鲜明的培养目标――培养职业律师,二是基于这一目标的教育方式“案例教学法”。
1989年夏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的韩德云,被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聘为客座讲师留下了,这期间他开设并讲授中国法律课程的同时,还进一步从事美国法律研究,充足的时间和优越的工作条件,让他对美国的法律制度可以详尽、深刻的研究,同时他也就中西方历史,文化,法治环境进行了对比分析,不断调校自己的见解和判断。他收集到不少有用的法律资料,写出数十万字的研究笔记。
韩德云不仅飞跃了千山万水,也飞跃了许多人需要用很长的人生历程才可以实现的人生目标。在很多人刚刚完成国内大学学业时,25岁的韩德云就取得了美国的法学硕士学位,并以讲师的身份登上了美国大学法学院的讲台,成为一名融通中西法学的高端人才。也正是这段时间的历炼让韩德云的知识、视野、气度都上了一个台阶,这是一个开阔视野的过程,也是一个思想换血的过程。
“你很难想象,”韩德云回忆说,“在美国的经历让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的改变有多大”。他为自己的改变而惊讶,并用了“蜕变”这两个字来形容在美国几年生活的变化。当然,韩德云这位昔日“西政文工团”的团长,在酷爱中国古典音乐的闲遐之余,也经常会让自己沉浸在门得尔松的“仲夏夜之梦”里,陶醉而忘我。但在他心灵的深处,始终有那么一个地方,一个装满了他美好回忆的地方,一个激起他无限向往的地方,那就是他记忆中的根,他无法忘记的祖国——中国。1990年底,行李包里塞满原版英文教材,心里揣上新的梦想的的韩德云,舍弃了多少人渴望在手的绿卡,毅然选择离开了美国,带着一颗火热的心和满腔的激情回到了重庆,回到了他精神的家园——西政。
“通过在美国法学院的生活和感受,我理解和敬佩美国人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也极大地完善了我原本缺少的价值坐标。由于深感中国法学教育的局限性,这让我对自己的教学生涯再次冷静思考后变成了一个行动者。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了新的升华。当时很多人都选择不回国,而我,回来时唯一想做的,就是继续当一名教师改变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当问到真是有那样的热情吗?韩德云说“是啊,当时想的就是当教师,以美国人珍妮到非洲观察大猩猩的精神,创造自己的价值。”
做律师:偶然中的必然
本想回国继续执教,做西方法学教育方式的传授人,但现实让我不得已再次反叛,先是下海办公司体验生活,最后借律师体制转换之机,成了一名自由执业律师。其实做律师不是我回国的本意,但做了律师后才发现,中国的法治建设如果没有律师的一席之地,就象标尺没有刻度,中国的法律人如果不从律师做起,简直就没有起步。——韩德云
回国初始,当年资助韩德云到美国学习的美中法学交流委员会的美国教授们,希望他能为他们工作,于是韩德云受聘成为美中法学交流委员会的美国法律培训班的教授助理,协助美国教授们在国内挑选和培训赴美人员。韩德云一边为他们工作,一边打算“借鉴”美国法学院开设诊所教育课程的模式,尝试用自己从美国基金会得到的赞助资金,在西政启动一个项目:开设实务型教学课程。通过这个课程让西政的大学生脱离空洞的理论教育,着重培养他们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回国后不久,他组织翻译了《美国律师实务与技巧丛书之一:法律谈判》、《美国律师实务与技巧丛书之一:法律咨询》两本书,算是把要用的教材准备好了,但直到书都出版好几个月了,新课的开设却并不象他想象的那样简单。
“当初提出开的实务型教学课程,就象现在北大、清华开设的法律诊所课程。法律诊所如今是相当受欢迎的教学方式,但在十多年前,它不仅没有‘市场’,人们甚至对了解这种反传统的教学模式都抱以怀疑和排拆态度,包括我当初任教的西政,他们对此根本就没有兴趣。”在韩德云的坚持和努力下,最后学校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做法,同意韩德云以专业外语课的方式开设一门新课《法律英语》。1991年,韩德云在西政率先开设英文教学的《国际贸易法》、《关贸总协定(WTO)》专业课程。随后他被破格评为西政最年轻的法学副教授。也许正因为天性中就有着四川人独特的民风,性格中桀骜不驯和反叛精神。韩德云再次不甘心地继续打破这不情愿的妥协之举,又一次开发新的“改革”战场。
1992年,在全国上下一片下海热潮中,他与大学时代的同学合伙开办了一个国际咨询公司,开始从事商务咨询工作,但刚开始的所谓咨询活动和个体户的经商活动完全没有区别,为了体现办公司的谋生能力,也为了打掉知识分子的酸腐架子,他们不惜成为经商个体户,租商业柜台,卖游戏机卡,卖衣服,卖皮鞋,买原始股,尝试了当年下海的人做过的几乎所有谋生方式。在对现实的商业机会乐此不彼,充满信心的同时,他们不忘继续兼职做一些法律咨询的本行。利用这些宝贵的时机,他不断丰富自己的社会实践知识,并锤炼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这一经历真那么值得吗?“未雨绸缪,时刻准备着”,韩德云后来总结说。这一段时期,韩德云经历了不少自我否定和再否定的挫折,启动诊所教育课程的失败,让他对改造大学的传统教育模式有了新的认知;失败的经历,再次给予他深刻启发:凡事需要寻找最佳时机,对社会现实的判断不论是否准确,心态都不能过急。成功的机遇与其说找到的,不如说更多是靠有心人等到的。
灵魂深处放荡不羁,内心象火一样的韩德云,多么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去工作。正是在经济市场上的闯荡生涯,让韩德云觉得生活的感受原来可以有不一样。
1994年前后,律师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允许个人合伙开办事务所的消息开始不径而走。律师初期的定位正是自由职业的群体,选择律师职业意味着更大的挑战,这也契合韩德云勇于挑战自我的个性。早在大学当老师又兼职做律师时,韩德云深感中国律师在业务实践这方面的空白。中国太需要社会实践,太需要更多的法律人参与的社会实践。“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在时代大潮的推动下,看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高素质律师人才的迫切要求与呼唤,与其在法学教育上呐喊、鼓动,不如实际投入律师实践。反思后的韩德云,大胆地做了这个决定。
1994年10月,为创办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韩德云毅然决然放弃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在西政的大学副教授的铁饭碗职位,向学校提出了辞职,决定成为一名自由执业的律师。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一人生选择再次成为韩德云睿智的体现。辞职揭开了韩德云的人生新篇章,新的目标一旦确定,便是义无反顾的漫漫跋涉。主动选择的韩德云当初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这样的选择,不仅彻底改变了他原本生活的人生轨迹,同时也成就了他将一生为之奋斗的律师事业。
索通的生存之路:艰难求索
因为有留学美国的经历,从做律师的第一天起,我就认为,律师不应该仅仅只是精通法律而不关心社会进步的匠人,更不应该是只知道挣钱而不关心政治的商人。律师应当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现代文明精神的精英,这一点对实现中国的法治目标而言尤为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律师首先应该能够自食其力,如果律师不能解决好自己的生存之道,一切便都是空谈。——韩德云
1995年1月,韩德云和邹晓黎、张弘等人,在重庆市市中心西来寺的西南图书大厦楼上挂出了索通律师事务所的牌子,这是我国西部第一家归国留学生创办的律师事务所,也正是这个所开创了中国律师界许多的唯一和第一。刚获得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注册成立的索通所,几乎两手空空。除了敬佩他们作为创始合伙人辞去公职的勇气,没有人能预测索通所的将来。韩德云的律师之路并非坦途,其中经历了许多艰辛和挫折。
时间与时代就是摄像机,给了韩德云写实般的记录,这也算是成长,这份成长里夹杂着很多实实在在的记忆,这些记忆已经跟百姓和人民联系起来了。已经成为一名律师的韩德云永远也忘不了,他办理过的第一个案件,是为一个叫赵福远的专利发明人发明的“新型水龙头专利”进行维权。
49岁的赵福远是重庆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技术科有名的土专家,有多项发明创造成果。面对人们熟视无睹的水龙头,他发明了一种造价低,性能强的新型实用塑料水龙头,这让他本人于93年8月获得了国家专利证书。为了尽快推广开发新产品,93年4月赵福远以低得惊人的8000元试制费代价,将此专利与一个名叫宏达厂的生产商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赵负责技术,宏达厂负责生产销售,利润按比例分成。哪知宏达厂接手后资金不足,无力开发,不久遂向工商局申报歇业。1994年1月,宏达厂编了个理由需重新拟定新合同,拿去让赵福远签字,然后收回了93年4月的合同。谁知新签的合同居然是是份内容完全不同的转让合同,宏达厂冒赵福远之名签了份申请书,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中国专利局于94年11月进行了变更并公告。一夜之间,赵福远多年研制的心血成果,名易其主,不再属于他了!此时对此变更赵福远尚一点不知,事业心极强的他见宏达厂无力开发,便千辛万苦筹措资金200万元与人重新合作,生产开发新型水龙头。这次他找对了伙伴,产品很快出来还打开了销路。谁料想,祸从天降,他竟被告知“侵权”而推上了被告席!随即,资金、模具在原告宏达厂要求之下由法院查封。
95年3月,赵福远才得知自己的专利权被变更为宏达的始末。愤怒的他,遂写出了“复议申请”递交中国专利局。当时厂被查封,资金被冻结,债权债务接着一桩又一桩,焦急万分的赵福远,走投无路之际,找到了韩德云请求帮助。韩德云伸出了热情的手,为他四处奔走呼号。可是,冗长的所谓法律程序,在赵福远眼里竟是那样的漫长,而心中的希望却又是那样的渺茫,他苦闷,彷徨,失望,心力交瘁的他没有耐心再等下去,带着满腹的怨曲选择离开了这个复杂的世界……
韩德云闻此噩讯,深夜赶到赵福远家。贫寒的家庭,破落的房子,当事人走前特意留下的眼镜,远处灯火阑珊的长江大桥,脚下滔滔万里的长江,这一切,都随着滚滚东流的江水,翻腾在他的心中,韩德云的心在颤抖,在流血,在流泪。忽然间,韩德云觉得作为一个律师,自己是那样的渺小。
出于责任,出于公道,韩德云下决心要穷其所能为当事人讨个“说法”。终于,中国专利局恢复了赵福远的专利权人资格,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判决予以主张,而重庆法院也解除了查封。事已至此,似乎可以告慰当事人了,但韩德云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他在为当事人惋惜痛心的同时,更为自己感到悲哀,他觉得法律的公正来得太晚了,承受的代价也太大了。而由这个案件,引出了他更多深沉的思索……
面对人们潜意识里对律师保留的偏见和误解,面对法官和司法程序对当事人感情的冷漠,早就作好了思想准备的韩德云还是很苦恼,血性男儿的他更怕自己受不了,怕自己抑制不住激情的冲动,赵福远案件的代理让韩德云既没有证明自己的生存能力,更没有实现以律师之手救人于危难的初衷,相反在当事人以生命对现实作出的抗争中看到了人生的关键所在。好不容易冷静下来,韩德云重新回到律师的理性。他开始转换角度进行反思和思考,面对现实,于是,他决意选择索通所首先成为一个商务所。
不难想象,任何年代解决生存总是第一位的。即使选择了成为商务律所,面对激烈的经济市场竞争,摸着石头过河的律所们所经历的种种挫折,索通所也没能幸免。创业之初的韩德云,并没有因为他曾是大学里年轻有为的副教授,头顶留洋学者的光环,他创办的索通所就能一如所愿“求索”而至“通达”。但韩德云还是与其他律师有不一样的思考。韩德云也更明白,律师挣钱凭的就是自己的真本事,不能挣钱的律师又如何去体现自己的价值?只有以务实的态度面对现实,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事务所才会存活,律师个人才有发展的空间。韩德云通过比较发挥每个律师的专业资源优势,确定以涉外经贸易的为业务切入点,通过成为外资企业和有外贸需求的内资企业的法律顾问,一步步开始开拓市场。经历过波澜起伏,三年时间,索通所成功地解决了生存之道,开始走在重庆法律服务市场的前列。
索通的管理模式:与时俱进
如果说索通人的职业理念是他们坚守的灵魂,那么,索通的管理系统则是匹配他们灵魂的肌体。因为,先进的理念需要用科学系统的管理模式予以显现,各行各业的成功与发展个案,无不充分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韩德云
中国律师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定位不同,决定其提供的服务也不尽相同。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中,每个行业都有着特殊且精细的规则,相信只有律师才能对此全面了解,游刃有余。由此,政府依法行政、百姓维权、企业从事经济活动,都应该离不开律师的参与。然而,长期以来,律师角色被理解为“打官司”,而无处不在的经济活动,反而成了律师提供服务的死角。“尽管现在看来,当初的业务模式还不成型,内部管理也比较简单,但幸运的是,一开始我们就明确了事务所的定位和办所理念,这让我们能够始终坚持一个正确的方向,让我们有了努力发展的重要保证。这就是,不打官司。”索通在建所之初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自己办商务所,塑造不打官司的律师的办所理念,并逐渐形成了鲜明的执业风格。
索通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企业和机构的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服务,而不期望在别人的冲突中挣钱。”“律师更应该是一个‘引航员’,让人们避免触礁,而不是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的‘消防员’”。
面对西部法律服务市场的兴起与竞争,索通满怀与国际执业方式接轨的信念,把提供职业化的商务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确立为自己的发展方向,韩德云从理念层面、制度层面总结和提炼出“一个境界、两种学说、三大目标”的“一二三模式”。以后又将内部管理系统归纳为“一个系统、两个平台;三大优势、四大专长”的“一二三四体系”,完成了对索通所清晰的角色定位,到具体管理系统构建的全部进程。
所谓“一二三模式”,用索通所的话说,就是:追求一个境界——以职业化的团队执业境界为索通律师的永恒追求。推广两种学说——以法律预防说和当事人中心说为指导索通律师的行为理论。法律预防说指导律师拓展非诉讼业务;当事人中心说指导律师进行职业化操作。实现三大目标——以人员专职化、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为经营管理索通律师品牌的长远目标。所谓“一二三四体系”是指:一个系统
——将全所人力资源、客户资源有效整合为一个系统,变律师单打独斗各自为阵为全所人员共享资源,共创索通品牌的系统。两个平台——在彻底打破分成制基础上,形成以合伙律师为主的业务承接平台和以专职聘用律师为主的业务承办平台。三大优势——发挥出索通的体制优势、业务结构优势和管理优势,其中将担任常年顾问、处理专项项目和代理商务案件方面形成的业务结构优势尤为值得一提。至于管理优势,就不能不提索通的OA系统(事务所办公自动化)。这个最先进的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动化管理平台,从业务形成到业务处理、从质量审查到成本核算、从人员考核到客户管理、从资源共享到信息交流,从专业探讨到民主论坛,几乎涵盖了索通人工作的方方面面。四大专长---指索通在业务上形成的专长,从外资外贸、金融证券、房地产到公司重组并购……
开放的体制,先进的管理,全所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的有机整体的团队配合,让索通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都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无论业务范围,还是人才积累,索通所都已成为当地业界的佼佼者。
前进中的索通并没有停止脚步,他们随时都在进行内部总结、自我反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自我完善。从2001年开始,索通每年的工作安排中,都毫不例外而又鲜明地以“主题年”活动的形式,来确定全所未来一年的工作重心。2001年:“业务规范年”;
2002年:“体制改革年”;2003年:“业务创新年”;2004年:“重新创业年”; 2005年:“职业化发展年”;2006年:“市场化发展年”。正是这些看似各自独立,实质一脉相承的主题年活动,恰如其分地反映出索通人的高瞻远瞩与求实奋进心路历程,也诠释着索通人对“索通模式”给出的自我答案。2006年11月22日,司法部吴爱英部长视察索通。韩德云深有感触地将索通十年间的办所体会概括为三点体会十二个字:稳步发展、形象提升、有所作为。就是这短短十二个字,受到部长及其一行人的高度肯定和赞赏。
索通的文化:和而不同
如果说中国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本身很容易成为一群压抑和苦闷的人的话,当新律师体制允许社会执业律师存在,恰好给了这群人一次从压抑和苦闷中出逃的机会。索通的文化,应该围绕如何保持一种“永远出逃”的精神来构建。——韩德云
对“索通”含义的理解,我读到了几个不同的版本。“索通”取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来励志。“索通”的本来意思是“求索而至通达”。“索通”命名的真相:“索通”不是“SOLTON”的音译,“SOLTON”纯系生造的英文,是为了方便老外读音,“索通(SOLTON)”的意思是不代表任何意思。
是啊,对于这一个命名,每个人都会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也许对于韩德云来说,当初他们的这个命名的确并不代表什么意思,但当我们今天再来解读索通所时,也许我们会感悟到:不代表任何意思的意思,或许还真的更有点意思。比如,索通文化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孔子有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必然。深受西方文明的熏陶,又有着哲人思考的韩德云,在文化价值观的取舍上,倾向西方社会、西方文化的个性开放。然而在追求自身真正精神家园,在真正想得到灵魂的慰藉和休憩的时候,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他最好的琼汁玉露,如影相随,相生相伴。“企业文化,不过是一群人在一起分享对生活的看法。索通对律师生活的看法,表现在首先尊重个性,尊重个人价值上。对选择做社会执业律师的人来讲,维持其个性张扬的意义丝毫不亚于尊重坐监之人对呼吸自由空气的向往。”韩德云早就看到了律所文化对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无形影响,意识到人的思想、态度和精神决定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竞争力。为了创出索通品牌,倡导共同的信念、目标及价值观,在事务所内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和竞争力,索通在培育独具特色的索通文化方面狠下了一些功夫。一方面是保持紧张的工作气氛,要求行为规范一致。另一方面是创造宽松的人际氛围,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严。
在律师行为规范上,索通表现出了高度的专业化和纪律性。每一个人进入索通,第一个任务就是仔细阅读三大本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从日常的行为规范到具体的办案流程再到统一的文书格式,各种制度严谨而周密,为索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通过一系列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了律师的业务行为和办公行为,通过奖惩有度,使律师知晓分寸并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行为规范,使律师做到尽心尽力尽责地为当事人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增进了客户的信任感与满意度。
在事务所的视觉识别方面,名片、网站、事务所刊物上使用固定的徽标,让公众能够识别索通所的标志,加深对索通的印象,增强客户的信心。
在体现律师个性和事务所特色方面,索通律师一年四季被要求西装、衬衫、领带,一件都不能少,女士也不例外,都是一袭职业套装,永远一副老成持重的职业形象。对此,韩德云这样解释:衣服穿得越少越不庄重,客户对你就越没有信任感;反之,衣服穿得越多越传统,越有信任感,客户会认为你对严谨和敬业有种不懈的追求。
为了让律师的素质得到持续提高,硬性规定的研讨会、业务学习也成为索通的一个特色。日常部门会、重大疑难案件论证会不定期召开,每周六上午的着装业务学习已成了索通的惯例。在学习中,每个律师轮流被安排主讲一个法律专题,之后由其余人提出意见,有肯定更有批评,且经常就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的争论几近白热化,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和提高。为了多给年轻律师锻炼机会,经常引经据典、一开口总则洋洋洒洒万言的韩德云被规定须“谦虚谨慎,不得草率发言”,如实在有话要说,只能最后一个说,万一最后发现已无新论可立,则无条件享有“沉默权”。尽管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一些律师不愿放弃星期六睡懒觉、陪家人、外出踏青的自由,但进入索通后不久,都纷纷折服于管理层塑造索通整体文化的毅力和提高律师综合素质的苦心。
为了培养律师的团队精神,索通建起了自己的篮球队、足球队和羽毛球队,成立了合唱团。爬山、打球、唱歌,丰富了大家的休闲活动;每年一次的集体旅游,让大家形成了团结友爱,齐心协力的精神动力;生日时收到的一束鲜花和一句祝福,以体现了浓浓的人情味。从索通记录下的一幅幅录像画面、一张张活动照片、一段段感悟心得的文字中我们看到,郊游远足、踏青放歌,或雅或俗、能洋能土,个中生活精彩纷呈,妙趣横生。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索通的职业律师更有着他们丰富情感的另一面。
在工作上,索通对律师之间的称呼要求一丝不苟,但在平常生活中,每个律师的个性都得到了充分的尊重,连称呼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韩德云本人就是位“美髯公”,被大家戏称为“大胡子”不说,喜欢吟诗赋颂的陈昱律师自然成为“文学青年”,满口普通话总善于归纳总结的马云律师成了“大师”,一脸书生文静的袁飞律师却因文章大气而是“大侠”,还有在索通形象最另类的徐海仁律师,此人曾经蓄一头披肩发,平时扎成马尾,大有飘然出世之态。其实每一个人的戏称后面都有一个精彩而生动的故事。
一年一度的《索通之夜》岁未迎新年晚会,是索通员工及家属欢聚的时刻,也是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们展现才艺的舞台。小品、短剧、乐器独奏、舞蹈、独唱、合唱、朗诵、游戏,还有律师和嘉宾们的即兴演绎和自由发挥,充分显示了索通律师的多才多艺,伴着欢笑声,就连平时在工作中不苟言笑的律师,也都纷纷亮出自己的绝活,有人唱英文版的《爱情故事》、有人唱日文版的《北国之春》,而张晓鸣律师的“独舞的猩猩”更是一绝,荒诞剧《手机掉进马桶里》、新编小品《新律师》、《应聘》成为“索通之夜”的经典剧目……此时,你才会看到平时衣冠楚楚律师的另一面。
此外,还有两年一度的征文比赛活动,那些由律师们创作的文学作品,有诗歌,杂文,小品剧本,还有中篇小说,当这些作品一一摆在我的面前,如果不事先说明,真让我有点订了多份文学刊物的感觉……
我在感慨索通所邓亚岚律师归纳的让人艳慕的“吃喝玩乐”的律所文化的同时,更体会了索通人兼济天下社稷的胸怀,更折服于韩德云在中西文化上游刃有余的边际定位。
索通的经验:诚信比优秀更重要(此节省略)
对客户的忠诚应该高于一切,因为社会执业律师不是政府养的,是社会养的,是客户养的。对社会执业律师而言,如果客户是上帝的话,你就是上帝的信徒。如果客户是人民的话,你才是真正的人民的儿子。在法律价值和客户价值之间,选择忠于客户是最大的价值,这才是社会公正赋予律师的使命,所以律师不应该把忠于法律置于客户利益之上,因为法律往往也有背离人民的时候,但人民不能有失去律师保护的空隙。——韩德云
首次律师立法:一次成功的尝试
在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中,在从人治向法治转变过程中,不是所有人对立法进程改变的意义都能充分认识的。律师参与法律起草本身说明原先封闭的立法过程已经开放一角,这就是一种利益的平衡,就是一个进步,这总比让主管机关自己制定草案要好一些,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律师参与立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趋势。——韩德云
在许多律师把律师执业作为挣钱的工具和手段准备大展宏图时,韩德云开始追问如何完善、成就自己,并审视已有的生命过程,为自己的律师生活注入意义,他总觉得自己要有所担当。“在美国,律师无孔不入,从参与法案制定,提起公益诉讼到挑战公平和正义的司法标准完善,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律师渗透到社会政治生活中,首先是因为他们不断有着新的希望和抱负,这种希望和抱负,使得他们在扮演经济角色之外同样扮演着重要的政治角色和社会角色。中国律师虽然稚嫩,但仍将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律师一样,首先在推动立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正是这念念不忘的“美国律师印象”,让韩德云从做律师的第一天起,就认为,律师不仅是赚钱的机器,还一定要首先关注民生,参与政治,融入社会,这比他们能够创造的任何经济价值更具价值。熟知美国法理,想在新的舞台上追寻梦想的韩德云律师,一直就用心地在做有心人。
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1998年韩德云被授予“重庆首届十佳律师”,同时以知名学者、律师的身份,成为市人大立法顾问,参与了法规清理等工作。法规清理结束后,新生的直辖市又开始了大量的地方立法活动。面对一些部门在立法起草法规中那种过于模糊、过于倾向本部门利益的做法,韩德云律师曾颇为不满,对市人大的领导放言:“要是让我来起草,肯定能出一个精品。”2000年,韩德云在索通所为客户处理的不少物业纠纷案件中,发现了很多带有共性的问题,感觉到物业纠纷无法可依,物业管理立法势在必行。恰好在《立法法》实施后2001年2月28日,韩德云和索通所迈出了在中国律师发展历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这一天正式委托索通所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这在中国地方立法史上是第一次,索通律师事务所也因此成为了中国第一个单独受委托,起草地方法规的律师事务所。紧接着,韩德云带领索通所的12名律师,开始了长达八个月的苦干。为了让立法调研更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进行了广泛的立法调研,全面收集整理国内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比较论证日本、新加坡、台湾和香港地区的物管立法,派遣专人在香港对香港物业管理立法进行了历时一月的调研。为了尽量客观、公正,律师们还先后走访了与物管行业有关的邮政、消防、电信、公交、规划、市政、物价、水电气等几十家行政事业单位,调查了70家开发商,并广泛深入生活小区征求业主的意见,倾听业主的反映,接了上百个咨询电话。他们始终保持中立地去倾听各方的意见,加以比较和筛选,以便让立法草案更接近公平和公正。但是为这八个月的工作,人大支付了多少钱呢?“我曾经提出不要人大支付给我们的8000元的立法经费,只要象征性地收1元钱就够了。有与无是有差别的,但收多少就没有什么区别。你给我1元钱就是对我的尊重,说明我是独立的,受委托的,劳动成果是受尊重的。”韩德云在解释之余,对前来采访的大量媒体坚定地说“承担起草地方性法规的工作,确实影响了索通所里的一些正常业务,但是我们认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为公共事业做一些事情,律师不应只扮演挣钱的角色,还应该在更广阔的社会舞台上,推进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是啊,也许12个律师在8个月时间里可以获利上百万元,但对参与独立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索通律师们来说,这8000元立法经费的意义代表了他们为重庆3000万百姓创立一个制度,代表他们重在参与立法过程的角色拓展理念,这些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
2001年3至12月,由索通所起草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获得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这事件被外界视为我国地方立法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律师立法,首开历史先河”,“不仅是立法模式的一种制度创新,同时也是律师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体现”,“为律师参政议政,推动地方立法民主进程迈开了历史性的一步”。对待这些评价,韩德云说:“起草法规案是律师学习扮演政治角色上发出自己声音的一种方式。在中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中,律师将会通过各种途径发挥更大的作用。”
看得更远的韩德云深信:成功完成委托任务本身,已经为提高整个律师行业的政治、社会地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正如他在委托签约仪式上所说的那样:“在我们的执业生涯中,尽管仅就费用而言,这是我们接受的一项小委托,但我们却视为代表律师向社会政治迈进的大跨越。它不仅意味着在《立法法》颁布实施之后地方立法工作走上了更加法治的轨道,而且标志着职业律师应该,而且可以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主动参与传统的立法模式改革,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立法活动获得经验,并在立法技术和制度上对中国地方立法的改变,提供一个生动而富有实证意义的范例。索通所这次尝试的成功,带给了韩德云更多的自信,通过律师广泛的参与社会实践,韩德云开始发现律师不仅能够办好事,还能够办大事。他的视野变得更开阔,思考问题的格局也在不断扩大、提升,他越来越清楚自己最想做的,就是成为一个真正具有社会影响、能充分展现律师个人价值的律师。
索通的抱负:有为无需有位
西方法治建设的历史证明,个人需要律师捍卫个人价值,胜于政府需要律师拥护其政策。个人需要律师捍卫人权,胜于政府需要律师维护其利益。中国法治的进程,需要我们将尊重个人价值和保护人权,将推动政府转型与社会进步始终连在一起。——韩德云
一个国家的进步离不开法治进步,而法治进步离不开全体法律人共同的努力。律师是法律的实践者,是具有较高法律知识和技能的法律人。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人将会离不开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律师必然会寻求相应的政治地位,这是社会发展的又一个规律。但毕竟社会执业律师在中国,又是一个崭新的职业,面对人们对律师服务需要收费,个别律师成为高收入阶层的疑惑,有人甚至因此将“打官司难”现象归结为律师收费的头上,产生种种抱怨,甚而引出无数的质疑和批评。中国律师应该如何展现自己的社会责任?韩德云思考着,并把他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一部分。
2003年1月,韩德云被任选为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委员不久,作为“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又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至此,机遇再次将韩德云推到了国内律师参政议政的最前沿。韩德云终于有机会在了解中国社会生活的底层之后、接触到中国政治生活的更高层面。韩德云的心中多了一份深深的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的感恩之情。惊喜之余,他自知这更是老百姓对律师代言的期望,也是为社会展现社会执业律师形象的机会。 2003年3月,作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韩德云律师向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两件议案和一些建议。议案和建议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援助的立法”,“司法鉴定立法”,“全面修改治安处罚条例”,“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问题。在这次会上,韩德云首次就关于法律援助的立法问题,提出应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义务”,应设立公职律师,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关于全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建议中,他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法律法规要和国际接轨,其中对人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应该被提高到一个很高的位置上来,而我国目前有些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可能导致严重影响公民人身权利后果的法律法规,更应该加速清理修改,否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仍然不能得到有效制止。
初试牛刀,反响不菲。此时的韩德云基于对参与地方立法有了难得的实践经验和入木三分的深刻体会,开始渐入人大代表身份之角色。2004年3月,韩德云向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修改律师法以及制订公平就业保障法等8件议案和10多件建议。议案内容包括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订《治安处罚法》,修改《建筑法》
推行建筑劳务公司制度保障建筑业民工权益,制定《公平就业保障法》和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就台湾问题作出决议》等,件件都指向立法和修改法律的当务之急,6件议案被大会议案组立案。这里,对这一年中他提出的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就台湾问题作出决议》的议案,虽然缘于当时的情形没能被大会纳入正式议案,但却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不能不令我们大书特书,因为这份议案后面,体现出了一个执业律师出身的人大代表的政治敏锐感和职业成就感。就在韩德云这份议案未能纳入正式议案的第二年,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针对台湾问题的《反分裂国家法》。韩德云后来说,“在王兆国副委员长所作《草案》说明的最后,有这样一句话:对于制定该法,有很多代表提出过有益的看法。我很自豪地说,我就是其中之一。”其实早在2002年之前,韩德云已经注意到台湾问题,“我们对台问题存在严重的政策化倾向,除1979年全国人大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外,立法机关几乎没有对台湾问题的立场从法律的形式上给出一个说法。”因此在2004年的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他提出全国人大应当对台湾问题做出“决定”时,“和许多代表一沟通之后,马上得到响应,结果附议的代表大大超过规定要求的三十人。”韩德云关注政治,目光独到,由此给很多代表留下深刻印象。2005年3月,韩德云向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领衔提出了近30件议案和建议。这次韩德云的目光更多集中到了民生和民权问题,议案内容包括涉及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引出的对劳动法的修改,涉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出的对食品卫生法的修改,涉及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引发的制订医疗纠纷事故法,涉及国家赔偿金额太低不能遏制侵权行为问题引发的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等等。他再次提出的关于政府应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责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经费保障的建议,被立为当年全国人大重点办理的十大代表建议之一。
随着议案建议为国家职能部门重视,受社会各界关注,韩德云感觉自己很幸运,他终于有了空间和机会更多接触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更多方面。“站在更高的高度,思考社会生活中主要的矛盾,并探询以法律着手,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似乎已成为一个律师出身的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固定模式。从那一年起,韩德云手下的那些律师每年在两会前夕更加自觉组成一个班子为他作准备,这些经历过起草地方立法草案训练的律师们,现在做得更加得心应手了。“他们帮我收集议案建议线索,整理素材资料,处理平时收到的来信来函,在他们的协助下,这三年来,我一共提出了50多件有关法律制订和修改的议案和建议。”
人大代表的身份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让韩德云更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到了2006年,参加第四次人大会议期间的韩德云,就像他的满脸络腮胡须一样被新闻媒体追踪吸引。在这次会上他提交的议案和建议有20多项,涉及教育、彩票、医疗、工伤保险、环境保护、互联网、社会救助、证人权益保护等等内容。在这些议案建议中,重点仍然围绕民生问题和民权问题。
“作为律师出身的人大代表,首先需要利用自己职业的特点,更加深入地关注民生和民权问题在法律上的解决,这才是律师参政议政意义的根本所在”韩德云说。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为社会困难群体和一般群众代言是索通所一贯坚持的做法。早在许多年前,担任重庆律师协会副会长的韩德云就一直把它当成履行律师职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为了这份光荣与梦想,韩德云接触处理法律事务时,注重以个案透视全局,以专业的眼光来思考现象背后的制度缺失;于是,韩德云以律师身份在日常工作的心得积累,成为他搜集、反映和传递最基层民众对构建和谐社会最具体的要求的途径。两会期间的活动,成为他以代表身份关注老百姓最想解决的社会问题,以此赢得民众对律师的更多信任和尊重的平台。“作为一个代表或委员,应该是利用这个身份为普通老百姓呼吁,把他们的利益诉求反映出来,把解决诉求的方式方法落实起来,比如立法的完善,政府政策的完善,这样来实现对老百姓利益的维护。”
时间定格在2007年的人大会上。韩德云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物之一,这一年他又提出了许多议案和建议:呼吁废除“食品免检”, 建议完善简易审判程序,建议用“无效婚姻”取代“非法同居”概念,建议在《劳动合同法》中增加“禁止性骚扰”条款,等等。此时的韩德云,更善于思考,更善于分析,更善于定位。他越来越清楚自己应该沿着什么样的事业道路来发展。他感谢四年多的人大代表的经历让他体会深刻。
成为人大代表后的感受时,韩德云说,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该怎么做,经过一个适应的过程之后,慢慢进入角色。有了一种惶惶然的感觉,觉得提出的问题被摆到愈高的解决层面,对问题解决的正确分析和建议将愈来愈超越个人的能力界限,从而更反射出律师职业要贡献更多社会责任的难度。当然,能为社会民众服务,能为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一分心力,也就无怨无悔。是否这就意味着律师参政议政未来的全部呢?韩德云笑说,对我而言,做律师就够了,有为无需有位。
后记:长路漫漫
当我们漫游在人类文明走向法治的历史长河时,我们曾经看到过的闪烁光芒是什么?当我们身处在刀光剑影的职业生涯后的举杯欢庆中,我们还应为之激动的理念是什么?是金钱、地位、权力?不!它们是在与金钱、地位和权力的荣耀交融相伴中,人类不断展现出的那种伟大的奉献、宽容和自我约束的品质。——韩德云
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社会进步,都会把一些标志性的人物定格在历史的画廊里。作为新社会阶层人士中年轻的法律精英代表,韩德云在新世纪新时期的第一时间感受到了春江水暖。韩德云这二十多年来的成长之路,实际上和中国的改革开放是联系在一起的,用通俗的话说他始终是一个弄潮儿。他敏锐地感觉到时代的发展,并抓住了机会;他通过自己的理念和操作模式,发挥出他自己所能起的作用;他凭着自己的敏锐和坚强,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实现他的最大价值。我们深感,中国实际上太缺乏这样的人,他对社会的贡献可能要远远比一个律师更大。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还希望做律师。”与智者倾谈,你的心灵常常会被思想的火花照亮;与志存远大的人交流,你的内心常常会有抑制不住的激情冲动。这就是韩德云带给我们的深切感受。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律师不一样的人生。
学者、律师、代表,普通的称谓集于韩德云一身,展现了他人生的飞跃,得益于他恰逢其时地抓住机会;经济、社会、政治角色,韩德云的三重追求,让他与众不同。如果说当年他选择从西政的讲师变为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大脑,那么今天他从“高级知识分子”、“大律师”变为“人民代言人”的选择,则是为了实现自己更加有意义的人生。也许,对韩德云来说,拥有什么并不重要,尝试用不同的方式,为国家和人民,为老百姓做点事情,从而将参与政治、关注民生和融入社会过程本身结合在一起,才是最美丽的。
著名哲人康德说过:“我们头顶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准则,都会让人激动不已”,是的,韩德云的人生信念是“永不回头”。在他看来,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不断觉醒和思考的能力,他愿意在一路向前的求索中,不言终点,背负使命,攀登、前行,去追求“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