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政:值得关注和期待
法制日报 记者 孙继斌
“两会”在即,翻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册,一个新的现象跃然出现在记者面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代表、委员的数量明显增加,这其中,律师数量的变化尤其显著(本文提到的全国律师人数仅指内地)。
据记者统计,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执业律师身份的代表11人,在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有执业律师身份的委员11人。这其中,既有来自东部发达地区的律师,也有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律师;既有来自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律师,也有来自像盐城、潍坊这样中等城市的律师。更可喜的是,女律师几乎占到了一半,成了名副其实的“半边天”。
翻开历史,律师参政议政的轨迹清晰可见。前溯15年即1988年,全国人大代表中首次出现了律师的身影,那就是王工。
从1988年至今年“两会”,律师代表的人数增加到22人。这其中,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律师代表5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律师代表6人。到了十届增至8人。律师出现在全国政协中要比出现在全国人大的时间晚一些。但到了十届全国政协,第一次出现了5位执业律师身份的政协委员,加上8位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最高参政议政殿堂里一下出现了13位律师的身影,有媒体将这个现象称之为“历史性突破”,新华社为此发出电讯《传达出更响亮的法律之声》。
数量的变化仅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也是更为广大律师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是这些出身律师的代表、委员参政议政质量的变化。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在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决议时,作为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位具有律师身份的人大代表,王工站起来连续四次即席发言。这成了当时的一大新闻,也成了律师行业的一大亮点。在5年的任期内,王工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数量达三百多件。“建议制定《律师法》”的议案就是由他领衔提出的。
1993年,作为中国第一届十佳律师之一的张斌生,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出席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时,他执笔提交了一份关于全国人大应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在第二年的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时,有84%的代表投了赞成票。在1995年的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他领衔提出尽快出台《律师法》的议案,一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这个法律。
1998年,广东的陈紫芸律师提出修改《婚姻法》的议案。改革开放后,在沿海地区一些先富起来的人群中,“包二奶”现象日益严重,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正常的婚姻关系也受到极大的破坏。她在议案中提出,法律应明确禁止“包二奶”行为,并对无过错方给予赔偿。这一意见受到各界的高度重视,并写进了修改后的《婚姻法》。
这里尤其要着笔的,是来自黑龙江的伍增荣律师。伍增荣曾任职民革中央执委、民革黑龙江主委、原黑龙江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她是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她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律师界惟一一位全国人大常委。在第十届全国人大159名常委中,以律师身份当选的常委只有伍增荣一人。因此,有人评价说,在人大,伍增荣是律师的一面旗。2001年,伍增荣和36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名“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增加法律专业人士名额”的议案,他们建议,下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在提名推荐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中,适当增加法律专业人士的比例。议案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重视。近几年来,全国各级人大、政协中,法律界人士数量、作用全面增加。应该说,伍增荣的努力功不可没。
因为表现得到认可,九届全国人大中的四名律师代表,再次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除了伍增荣外,还包括黑龙江另一位女律师迟夙生、陕西的张燕律师以及广东的陈紫芸律师。
律师的身影并非仅出现在全国的“两会”上,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协中更多地活跃着他们的身影。从数量上来看,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律师已经达到了3000余名,人数远远超过上一届的1200余名。
为什么律师的身影愈来愈多地出现在国家的政治舞台上?律师参政议政的层次为什么会愈来愈高?
“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地位的提高与国家的繁荣富强联系紧密,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它的土壤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位律协老领导一语中的。
在战争年代,领导人主要来自革命家;在建设时期,工程师更为重要;而在迈向法治社会、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职业者的作用、地位自然会愈来愈重要,他们更多地走上政治舞台是历史的必然。
事实上,律师从政在我国并非没有先例。历史翻到1949年,新中国的第一任司法部长——“七君子”之一的史良,就曾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律师。在1949年的第一届政协会议上,当时代为履行全国人大职责的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的662名代表中,有14位律师,选出的180名委员中,有9位律师。
律师更多更好地参加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这既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成就,更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中国,应当有更多政治家型的律师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这是律师界的期盼,也是国人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