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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琴:中国公益律师领军人

剑胆琴心 公益先行——《走近中国大律师》第一卷(上)
——访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岳琴律师

  陈岳琴 法学博士,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具影响力的公益律师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协宣传和联络专门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和动物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会专家顾问成员,松阳一中法制荣誉校长,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培训律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环境法诊所亚太区研究员。

  主要办理诉讼业务,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环境和动物保护、小区业主维权、消费者农民劳工权益保护、反垄断、国际并购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大山的女儿,要去触摸那片蓝天
  浙江省西南部,有一块被称为“金瓯玉盘”的神奇而美丽的土地——松阳,那是一个有着一千八百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就在距县城十公里的西南山区,有一个依山傍水的大东坝镇港口村。村前两条清澈的小溪汇合后,向东流入瓯江,另有两条千年古栈道经过村庄,延伸至远方。四周环绕的青山绿水,把这个村庄装点得就像一个世外桃源。

  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五日,陈岳琴出生在这个村子里,并在这山清水秀的环境中度过了幸福的童年。七岁那年秋天,小岳琴开始在本村小学上学。当时,全村一、二、三年级加在一起总共十几个学生,只有一个民办教师,教室就设在村里的祠堂。尽管是复式班教学,但小岳琴还是很喜欢与大家在同一个教室上课。几个月后,她就把三个年级的所有课文都背会了,数学题也都会做了。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学期里,经过老师特许,小岳琴可以经常获得“放假”的自由,只在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才去上课。这时的小岳琴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大自然里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放牛、摸鱼、游泳、爬山。

  儿时的陈岳琴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当她看到蓝蓝的天空像一顶帽子一样戴在高耸的山尖时,她突发奇想,想亲手摸一摸那蓝蓝的天空!七岁的她,在一个夏天的早晨,开始向目标进发,她爬上了村子后面那座高高的山峰。可是,当她爬到山顶的时候,发现原来帽子是扣在前面的另一座山顶上,她又一口气爬到另一个山顶。然而她又一次发现,天空也不是扣在这座山上,而在前面不远处的那座更高的山顶。于是,执著的小女孩又朝更高、更远的山顶继续攀登,越过一道又一道山梁,直到夜色降临,被梦想激励的小岳琴居然没有丝毫的害怕,望着悬挂在山峰间的月牙,她心中萌生出一个强烈的愿望:总有一天,我要触摸到蓝天……

  当陈岳琴谈起这些童年最深刻的记忆时,脸上洋溢着童真和幸福的笑容。她说,回想自己三十多年走过的路,从家乡的小村庄,到读书上中专,到毕业分配去县团委工作,后来到乡镇政府挂职锻炼,到省团委挂职锻炼,到杭州律师事务所工作,到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到国家审计署工作,到攻读博士学位,到下海做律师,最后到开办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一路走过来,就跟当年那个满怀着想要触摸一下蓝天的强烈愿望、翻越一座座山峰的小姑娘一样,对世界充满着探索的好奇,执着地攀登,甚至带点探索者的勇敢无畏。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山的崇高伟岸,塑造了她性格中坚韧不拔的一面;水的柔软清丽,又赋予她性格中灵动温婉的一面。这样刚柔相济的性格,铸就了陈岳琴律师独特的个性品质和执业风格。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干脆利落,与生活中的诗情画意、无限母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陈岳琴律师形象。

农民的女儿,宅心仁厚
  “我是农民的女儿”,这是陈岳琴最常挂嘴边的一句话。农民的淳朴善良,农村的山水田园,是陈岳琴心中最为珍惜和怀念的东西。然而,中国农民却总是和贫困联系在一起。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陈岳琴每天要走十六里路,从家里带了午饭去西山村读书。淘气而又聪明的她深受乡村女教师的喜爱。为了培养这个可塑之才,年仅25岁却富有教学经验、敬业无私的郑聪美老师,经常给她“开小灶”,布置大量数学应用题让她做,教她唱屈原的《橘颂》,要求陈岳琴每天写一篇日记。最终,陈岳琴没有辜负老师的期望,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松阳一中,成了一名初中生。

  女儿能考上省重点中学,没有读过一天书的母亲当然很高兴。那时,虽然家里经常断粮,但这位五个孩子的母亲没有任何退缩,坚持让孩子们一个个都上学读书。她相信只要让孩子们读书,就能改变贫困的命运,于是母亲带着孩子们筛沙挣钱读书。

  在陈岳琴的记忆里,从12岁开始到19岁参加工作前,每个寒暑假,她都是和母亲、姐姐在沙滩上度过的。凌晨五点,母亲就会叫醒她们吃饭,然后一起去河边筛沙。整个筛沙过程,是先把沙滩上的石头沙子用锄头一铲一铲挖出来,然后用筛子筛掉大的石头,再筛掉细小的绵沙,最后把筛选出来的不大不小的沙子用簸箕一挑一挑从河滩挑到公路边上,卖给公路养护道班。她们一般从早上六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三个人辛辛苦苦干一天,仅赚得七毛钱左右,而这些钱正是陈岳琴和兄弟姐妹上学的学费。不管是炎热酷暑的夏天,还是寒冷刺骨的冬天,母女三人从来没有间断过。

  她在回忆这段经历时说,“我很感谢我的母亲!虽然她不认识一个字,尽管家里常常穷得揭不开锅,但母亲坚持送我们兄弟姐妹五个上学读书,真的很伟大。正是从母亲的身上,我学到了坚强和任何时候都不向困难屈服的可贵品质。同时,也正是因为经受了这么‘苦’的寒暑期生活,开学后,当我坐在教室里读书,就觉得上学读书是件很享受的事情,我就很珍惜学习的机会。也正因为知道学费来之不易,我在学校读书非常用功,上课时很专注地听讲,记忆力也很好,老师讲的内容我几乎都是一字不落地记住了,因此我的考试成绩一直都很好,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我的各门功课总成绩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名”。

  然而不幸的事情降临了,就在陈岳琴读初三那年,父亲得了肺结核,病倒在家中,吐血不止。“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家中的粮食不够吃,父亲就用竹帘去河里拦鱼,给我们当饭吃。父亲每晚露宿在河滩上,长年累月,终于病倒了。”面对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和正在读小学和初中的弟弟、妹妹,在选择读中专还是读高中时,陈岳琴矛盾极了:成绩拔尖的她知道自己如果上高中考重点大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读高中的三年还得家里供养,这样家里的负担就更重了。假如自己选读中专,就不需要家里再负担自己的学费,毕业后挣了工资,还能分担家里的经济压力。最终,懂事的岳琴还是决定选读初中中专——金华农业机械化学校农业机械专业,一条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的求学之路。她的这次决定让松阳一中的校长扼腕叹息,校长亲自跑到她家做家长的工作,“这么优秀的一个孩子,读中专实在太可惜啦!我给你们做一个形象的比喻:一个稳固扎实的地基本来可以盖高楼大厦的,结果却只盖了一个茅草房,你们说可惜不可惜?这样吧,学校把学杂费全给免了,你们家里负担陈岳琴上高中的伙食就可以,让陈岳琴读高中,怎么样?”

  但是,面对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和含辛茹苦的母亲,陈岳琴咬咬牙,还是去金华农机校读了四年初中中专。

  虽然生活艰难,但是家里却从来不失天伦之乐,不认识多少字的父母,却用他们的言传身教,教给了孩子们博爱之心、同情弱小、尽力关照他人的美德。

  陈岳琴曾写有一篇题为《大年夜》的散文,其中写到:

  小时候过年总是充满了温馨和快乐,漂亮的新衣服,红纸包的压岁钱,还有好多好吃好玩的东西,都让人回味无穷,翘首相盼。但我记忆最深刻的,却是那个来了陌生人的大年夜。

  那是大年三十傍晚,经过一天的忙碌,我们全家早早地围坐在桌前开始吃年夜饭了。这时一位年老的乞者叩开了我们家的大门。他大概60多岁,一只脚有点跛,衣服满是补丁但很干净,脸上挂着笑意。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用竹板打着节拍,给我们来了一段“恭贺新年”的快板。然后又拿出一把笛子,吹起了一段悠远凄凉的曲子。父亲是懂点音律的,他站起身,满面笑容地把他请到餐桌上和我们一起共进晚餐。

  我们几个孩子都震惊而不满,个个嘟起小嘴翻着白眼。因为我们平时最讨厌乞丐了,村里人说过的,乞丐好吃懒做,身上有跳蚤、虱子,有的还会偷东西,甚至说把小孩骗去卖给人家呢!

  晚饭后,父亲就跟那位乞者摆开架势,吹拉弹唱了起来。原来那个大大的“讨饭袋”里装满了胡琴、笛子、快板、箫、口琴之类的乐器(现在想来可能是一位落泊的民间艺人)。乞者可能觉察到了我们的不满,就把我们几个孩子拉到中间,让我们每人轮流表演节目,唱歌、跳舞、讲故事,他给我们伴奏。起初我们不乐意,但禁不住好玩的诱惑,还是被拉下了“水”。乞者还教我们打快板,做杂技动作等等,引来左邻右舍好多人围观。我们又得意又开心。

  大年夜的最后一个节目,是父亲让我们认这位乞者做“亲爷”,我们懵懵懂懂地叫他“亲爷”,“亲爷”很高兴很激动地应着,颤抖着双手从“讨饭袋”里抓出一把米,分成几份,用红纸包了,说是给我们的“压岁红包”。我们瞪大眼睛莫名其妙。母亲马上说:“这是很贵重的红包,它会保佑你们以后不愁吃不愁穿的!”于是我们就争先恐后地接下了这只“压岁红包”。

  第二天,“亲爷”就告别我们继续去讨饭了。但是从这以后,每逢过年过节,他总会从遥远的地方跛着脚赶回家来和我们团聚,送给我们一块糖,一个小拨浪鼓之类的礼物,并津津有味地给我们讲他流浪生涯中的很多有趣的故事,这是我们最高兴的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第二年端午节,“亲爷”照例“回家”,吃过团圆饭后执意要去河里游泳。意外的事故发生了,无情的河水吞没了他……

  我们都伤心得哭起来。父母日夜操劳料理完后事,才把我们几个孩子叫到一起,告诉我们这位亲爷无亲无故,一生浪迹天涯,身世非常凄惨。末了,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世上可怜的人很多。对于困境中的人,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同情,尊重和爱!”

  那一年,我们几个孩子好象长大了很多。

  当我们经常感动于陈岳琴从事公益律师事业的爱心和责任时,了解了这样的人生经历,可以看到她那平凡却不平庸的家庭对她品德养成的深刻影响。

立志做一个有力量的律师
  中专毕业后,陈岳琴选择了做一名热心青少年事业的县团委干部。在县团委工作的第一年,陈岳琴负责办公室工作。这是一项繁琐细碎的工作,但陈岳琴做得一丝不苟。每天接听、记录来自基层乡镇、企业、学校团干部的电话,向书记汇报,然后把意见反馈回去;接待到团县委机关来办事的基层团干部,陈岳琴总是不厌其烦,耐心认真地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她还负责每月一期的《松阳团讯》采编、印发工作,亲自下基层,跑采访,传送信息。每出一期刊物,要自己刻写五六页蜡纸,发送一百五十多份。陈岳琴总是干净利落地按流程把工作做完。她还负责团县委的出纳、文件档案和书籍物品的管理、会务筹备和会议记录等工作。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需要,陈岳琴自觉为团县委办公室起草了十二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使整个办公室工作变得井井有条,她也深得团县委领导的赞赏。

  一次,浙江团省委的茅书记到松阳调研工作。团县委书记特地安排陈岳琴向他汇报松阳县团委办公室如何创造性开展工作,内抓制度建设,外联农村厂矿学校基层团干部的经验。看着这个20岁朴实无华的小姑娘,居然能把办公室工作做得这么有声有色,茅书记当场指示随行的调研室主任,让陈岳琴写个经验介绍文章,在全省团系统推广机关建设经验。为此,陈岳琴结合自己的工作成果,写出一篇题为《办公室工作初探》的研讨性文章,在《浙江青年研究》刊物上发表。发表时,编辑还专门加了一个“编后语”:“陈岳琴同志是松阳团县委机关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她在平凡的岗位上主动研究问题,积极总结经验,这种精神值得提倡。希望全省团机关干部学习借鉴她的经验,共同推动共青团事业不断发展”。

  这次“小荷初露尖尖角”使陈岳琴有机会跟全省的团干部进行工作交流,一些团干部给她写信,与她交流团机关工作的心得和烦恼,陈岳琴的视野更加开阔了。而这次与团省委书记和调研室主任偶遇,也使陈岳琴在几年后有机会被选调到团省委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工作。正是在这个岗位上,她认识了当年鼎鼎大名的曹星大律师,由此走上了律师之路。

  不过,第二年春天,陈岳琴作为年轻干部培养对象,被派到松阳县西屏镇挂职锻炼。农村基层工作确实很锻炼人,所谓“千针万线一眼穿”,每个乡镇干部往往都身兼数职。陈岳琴当初就是镇长助理兼党政办公室主任,还分管计划生育和乡镇企业。

  农村基层工作更多的还是应对突发事件。记得那年春汛洪水特别大、特别猛,把松荫溪白龙渊的堤坝全淹没了,这可关涉辖区几个行政村几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陈岳琴和全镇干部、村民们合力抢险救灾,战斗在洪水最前线,大家扛沙包筑坝挡水,终于保护了村民的生命安全。

  虽然农村基层工作很苦很累,但是陈岳琴做得很开心,尤其心里很踏实。“天天跟淳朴善良的农民打交道,我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简单、淳朴。农民们会把自己家里打算留着生蛋的老母鸡宰了给我们吃,把自家多年储藏的陈酒挖出来招待镇干部,一五一十地跟我们汇报庄稼的收成,农药化肥开支,东家长李家短,谁家刚娶了俊媳妇,谁家刚生了胖小子。临走还要送我们出村庄,顺便在经过的自家菜地里拔几棵萝卜白菜让我们带回家。”这样的一段美好记忆一直深藏在陈岳琴的内心。

  一九九三年七月,团省委来函选调陈岳琴去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工作,她提前结束基层锻炼,整理好简单的行李,去了杭州。团省委众里选她的原因,除了几年前陈岳琴在团县委时出色的办公室工作让他们印象深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陈岳琴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和律师资格,并有两年担任少年刑事法庭陪审员的经验,这在当时共青团机关干部中还是凤毛麟角。恰逢一九九二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地方人大都在召集各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地制定地方法规,同时共青团系统的青少年维权工作也因为有法可依而迅速展开,急需法律专业人才。所以,陈岳琴很快被借调到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工作。

  说起这段人生经历,陈岳琴感慨地说:“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有时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怎么就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现在这样的人生高度。说实在的,我对自己的人生没有太多太刻意的规划设计,我是一个随缘的人,有时会感到好像冥冥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一直牵着你在走,我想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当然,机遇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命运也总是眷顾那些勤奋努力的人。陈岳琴的好运与她自己的努力分不开。中专毕业当年秋天,陈岳琴就报考了杭州大学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两年后就取得了法律专业大专文凭。一九九三年,她又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同时开始函授学习复旦大学的国际经济法本科。

  问及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法律专业时,陈岳琴的解释让我们吃惊,“我选择法律专业,是因为受到父亲潜移默化的影响。我的父亲没有给过我多少言语教导,只在1989年我选择自学考试的专业时,送给我一本薄薄的《民法通则》,但它却如指路明灯,引导我朝着法律的专业领域进发。”父亲正直善良,能言善辩,虽然只接受过一年半的启蒙教育,却能写出逻辑严密、说服力极强的文章。村里人要写点信、报告什么的,都来找父亲。八十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生产大队改成村委会,父亲被推举为村里的调解委员,经常帮助解决婆媳纠纷、邻里矛盾、田垄水权、山林界限等等。调解工作经常在晚上进行,父亲有时会带上岳琴做伴。陈岳琴亲眼看到父亲走东家串西家,主持调解,化干戈为玉帛,看到村民们发自内心对父亲的敬重和信任,她觉得父亲的工作很神圣、也很重要。

  很遗憾,一九九零年元旦前一天,年仅五十多岁的父亲就病逝了。每提及此,陈岳琴总是珠泪涟涟。父亲得了晚期肺结核,动手术需要三万多元钱,家贫如洗筹不到这么多钱,面对几个还在读书的孩子,父亲决然放弃了治疗……“这是我一生的负债,我很后悔当时没有尽更大努力去借钱,去说服父亲继续接受治疗。我现在纵有万贯家财也换不回我的父亲了!”

  在浙江省团委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工作期间,陈岳琴参与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办理一些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的维权案子。一天,陈岳琴参加省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在杭州西湖六公园门口举办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一些热心公益的知名律师被邀请来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这时,幸运的陈岳琴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位贵人——曹星大律师。看着曹星大律师顶着烈日,满头大汗地为市民解惑释疑那种匡扶正义、扶弱济贫、一身正气的大律师形象,看着困境中的人们如见救命稻草似的渴求法律知识、渴望律师帮助的样子,陈岳琴在心中暗暗下决心做一名有力量的律师——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当陈岳琴把这个想法告诉曹星律师时,曹老师很高兴,安排她到杭州星建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拜卢建平博士为师。卢建平教授当时是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主任,浙江第一位法学博士,而且是公派留法归国博士。“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是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人年轻的时候。我很幸运,在人生的紧要处,得到了曹星大律师的指点和帮助,得到了卢建平博士的悉心关照。他们是我人生道路上的恩师和引路人!”“我想我从老师们那里继受和需要继受的,是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理想主义、追求人生的完美境界、重情重义、创造、爱和给予、忠于法律、关注社会关注法治关注弱势群体、不遗余力培植新人。”说起当年恩师们的影响和指路,陈岳琴满怀感激之情。

  高起点的进入,使陈岳琴律师职业生涯的第一步就能够站立在以专业的精深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指引的平台上。同时她也深切地体会到,要像老师们一样成为一名有力量的律师,必须经过多年的积累和磨练。深感自己知识积累太少的陈岳琴,开始了又一次人生的拼搏。

中国法律硕士001号
  一九九五年秋天,陈岳琴离开了西子湖畔,背起行囊来到北京。她把自己关进清华静斋的一个学生宿舍里,闭门苦读了四个月。苍天不负有心人,陈岳琴如愿以偿地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并荣幸地成为中国第一位应用型法律硕士。

  考上人大法学院研究生,对于陈岳琴的人生,是决定性的“撑竿一跳”。陈岳琴原计划是报考清华法律系研究生。一九九五年,清华刚刚成立法律系,她的弟弟在清华水利工程系读完本科后,直接保送上了经管学院的MBA研究生。她的弟弟觉得成绩一向比自己好的姐姐,为了弟妹和家庭,只上了中专,确实太可惜。于是,在清华读书的他一直留心找机会,想让姐姐也能来清华读书。当得知清华恢复设立法律系后,他跑去拿回了招生简章,动员姐姐到北京来考清华的法律专业研究生。

  陈岳琴报考了清华法律系研究生。可是没过几天,与她同住一宿舍的女博士生边吃晚饭、边看北京晚报,看到一则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招生消息,问:“岳琴,你报考的就是法律硕士吗?你看人大法学院还在报纸上登招生广告呢!”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陈岳琴拿过报纸一看,是人大法学院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应用性复合型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陈岳琴分析自己已经有过几年做律师的经验,而且首次招生机会肯定多一些。第二天一早,陈岳琴就给人大招生办打电话,了解招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学业两年时间,考上了可以脱产学习、转户口、参加统一分配等等。尤其是人大法学院作为我国法学院校综合排名第一的地位,对陈岳琴很有吸引力。陈岳琴立即给浙江的卢建平教授打电话,征求卢教授的意见,卢教授只说了一句话:“你考人大吧,我给你写推荐信!”陈岳琴信心十足地报考了人大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整个备考过程既紧张、又充实。陈岳琴抛开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把自己关在清华的学生宿舍里闭门苦读。从早上七点起床到晚上十二点睡觉,除了吃饭和中间安排一个小时的跑步外,陈岳琴每天都会准时准点地背英语单词、看专业课、做英语练习。一百多个日日夜夜,陈岳琴心无旁骛地准备着。这段经历让陈岳琴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不论白天工作多么忙、多么累,晚上睡觉前总要翻看一本新书,这样日积月累,陈岳琴的知识积累就慢慢殷实起来。陈岳琴还得出了她人生的另一个经验,一个时期只做一件重要的事情。集中全部精力做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会大很多。“你看那太阳光,并不猛烈,但是,把它们聚焦了,就可以烧穿纸张!”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五日,陈岳琴得到了一份珍贵的生日礼物。曾宪义院长亲自给她打电话,祝贺她以341分的成绩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录取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并鼓励她好好学习,创造好的成绩,为母校争光。陈岳琴高兴得在家里翻了好几个跟斗。

  人大读研的两年,陈岳琴没有辜负曾院长的期望,她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能力和素质上也得到了很好的培养锻炼。人大法学院对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非常重视,配备了最精锐的师资队伍,而且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在这里,陈岳琴有幸得到了高铭暄教授、陈兴良教授、王利明教授、龙翼飞教授、胡锦光教授、吕世伦教授、史际春教授等名教授的授课。陈岳琴如鱼得水,专业水平提升很快。其中,对她影响最深的是史际春教授。史教授在讲授经济法的过程中,与学生们分享自己几十年的研究成果,开阔了学生们的眼界,陈岳琴更为他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和宽厚仁慈的人品吸引。为此,她选择了史际春教授做毕业论文的导师,在刚刚兴起的中国证券业领域进行反欺诈研究。此后,陈岳琴还跟着史际春教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作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探讨,对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政策后,中国经济领域面临的政府管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提出了“自由经济”已成昨日黄花,中国经济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管制,以助有序健康发展等主张,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

  当然,更让陈岳琴觉得有象征意义的,是她很幸运地成为了中国法律硕士No.1。

“一九九五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中国进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首批试点学校八所,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冠以‘法律硕士’学位,以区别于以理论研究为培养目标的法学硕士学位。其他7所试点高校都是培养3年,人大法学院则以其综合实力排名第一和秘书长单位的优势,培养两年学生即可获得学位。我可能因为姓陈,第一个姓氏字母C,发学位证书时排在了第一位。虽然这与个人努力或成就没有什么关系,仅仅是编号排序上的一种偶然,但是我还是像中了头彩一样兴奋!”不过,她更多的是感到历史的责任和使命——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我一定要带个好头!”陈岳琴在心里暗暗鞭策自己。

  二零零六年,她召集同学校友,协助母校成功举办了“人大法学院法律硕士十周年庆典”,并筹备成立了人大法硕校友会,校友们一致推选陈岳琴担任首届校友会会长。陈岳琴不负众望,在繁忙的律师工作间隙抽出宝贵时间,开展了每年一次的“校友接待日”、“人大法硕教育与实践论坛”、“人大法学院法硕校友结对教学实践基地”、“人大法硕校友讲堂”等活动,致力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

  陈岳琴的努力得到了人大法学院领导的肯定和校友们的支持。不仅是校友会工作,就是陈岳琴的律师职业,也得到了母校强大的后盾支持。人大法学院群星灿烂的法学专家队伍,很多都成了陈岳琴律师事务所的专家顾问。每当陈岳琴办案时碰到疑难问题,拿起电话,老师们总会耐心细致地帮助她把相关理论问题梳理得清清楚楚。

  根深叶茂参天树,十年树木蔚成林。人大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十年,可以说硕果大成,涌现了一批如“时代先锋”宋鱼水法官、“十大公诉人”邹开红检察官、庄伟检察官,“北京市十大优秀律师”琚存旭律师、中国公益律师杰出代表陈岳琴律师等等,他们以自己的法律实践和铿锵步伐,构建起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为母校争得了荣誉。

精致而高效的美丽——创办个人独资律师事务所
  研究生毕业后,陈岳琴进了国家审计署工作。做了几个审计项目后,她觉得在现有审计体制下难有作为,不甘平庸的她决定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就在陈岳琴读博士的第二年,她怀孕了。为此,她果断地辞去了国家审计署公务员之职,选择一边读博士,一边生孩子。过程肯定是艰难的,但是收获也很丰硕。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拿着博士学位证书的陈岳琴笑得如春天里灿烂的山花。

  但是,要办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像曹星一样的大律师,给需要帮助的人以更多的法律帮助,这个当初的梦想,还是不时来敲击她的心灵之门。于是当女儿上幼儿园后,陈岳琴开始整装待发,和几个同学一起筹建律师事务所。

  刚刚走出“全职妈妈”角色的陈岳琴,做律师的动机很单纯,不为赚钱也不为出名,只是觉得拿了博士学位,读了那么多书,整天呆在家里当贤妻良母有点可惜,当律师能给需要帮助的人一些法律帮助。这样的动机或初衷,使得陈岳琴在当律师后心态非常好,几乎没有感到任何压力。而她关注的或者说感兴趣的,也多是一些公益性的案子,比如北京动物园搬迁案。可是做公益律师很多时候是没有经济收入的,甚至要自己贴钱做,这与她们创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发生了冲突。为了不沾其他合伙人的商业利益,也为了更好地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创办个人律师事务所几乎成了陈岳琴从事律师职业的唯一选择。

  恰逢北京市司法局进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在司法局领导的关心帮助下,二零零五年年九月二十九日,陈岳琴创办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在国外是比较通行的做法。不论在香港、美国还是其他律师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个人律师事务所几乎都能占到行业的半壁江山。但在中国,多数还是“做大做强”合伙所的观念,个人所处于试点摸索阶段。个人所是投资律师一个人办所并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对主任律师要求很高,不仅要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胜任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还要有管理才能,能够带领团队形成合力,高效率承办业务,尤其需要市场营销艺术,在激烈竞争的律师行业,与合伙所、规模所竞争,赢得客户信任,成功取得案源。

  为此,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创造性地摸索出了“公益先行,以商养公”的运作模式。首先通过一系列重大的、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树立律所的公益形象,打造品牌知名度。创所第一季度,他们就办理了华清嘉园商品房小区配建防空地下室确权案、出租车司机特许经营权行政诉讼案,并自设公益律师基金,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合作承担了“政府如何善治出租车市场”研究课题。陈岳琴担任课题组组长,带领她的一帮博士生师兄弟姐妹,在导师史际春教授指导下,形成了五篇论文成果,还起草了《XX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民间示范文本,在《经济法学评论》(2005)第六卷刊登,为推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改革出谋划策。另外,还为十年被判了五次死刑的承德青年农民杨士亮等抢劫出租车案申诉提供法律援助。中央电视台和其他各大媒体对这些公益案件进行了广泛报道,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一夜成名。在此背景下,一些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当事人都慕名来找陈岳琴律师,包括王文达抢劫强奸三陪女案、岳阳第一国资巨贪王某受贿案、温州叶某涉嫌中国最大值单体虚开增殖税发票案等。律所获得了足够的律师费来经营运转。

  有了经济支持,陈岳琴律师事务所承办了更多有重大影响的公益诉讼和非诉讼公益性项目,包括华清嘉园绿地实测行政诉讼案、陈琦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人大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筹建、2007中国公益律师培训班、松阳县农村中小学生国学启蒙教育启动仪式等等。至此,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公益先行,以商养公”的运作模式取得成功,走上了良性发展道路。这种运作模式的成功被业界誉为“律师营销策略的成功”。

  当然,支撑这一运作模式成功的关键要素,是律所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保障。拿到营业执照的第一天,陈岳琴就着手规范管理,用制度保证律所健康平稳运营。他们公布实施了包括办公室规则、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内务管理制度、作息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办法、收接案流程、统一文稿模式、业务档案管理规定、人员聘用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员工薪酬提成规定、诉讼仲裁业务操作流程指引、非诉讼业务操作规范、过错责任认定及赔偿办法等三十多个内控规范文件,用以规范所里的日常工作。

  陈岳琴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也是匠心独运,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特色。首先,陈岳琴律师坚信,优秀的人才是律所得以发展壮大的根本所在。从创业初期开始,陈岳琴就精挑细选,招聘优秀律师助理,并针对每个律师助理的专业特长和兴趣偏好,为他们量身定做个人发展计划,手把手地传授律师经验技巧,逐步培养他们成为所里的业务骨干。

  为了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提高律师生存质量”,所里专门请了厨师,免费为员工提供中餐。陈岳琴更希望每一位员工不仅有事业上的成就感,而且有良好的生活品质,包括有健康的身体、有足够的时间与家人相聚享受天伦之乐、有心情欣赏音乐、文学、美食、着装、风景等等。

  在律师界普遍追逐做大做强规模所的时候,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却以其精致小巧和高效运作,在中国律师界名声雀起,赢得客户和业界的信任与赞赏。

  谈起陈岳琴律师事务所,陈岳琴就像谈到自己的另一个孩子,充满自豪和关爱。“我对自己选择个人所感到安心,因为风险是控制在自己手里的,整个企业文化和管理架构都能确切地保证完全按照自己的最初设想去实践。同时个人所人员精炼,办事效率高,管理成本低,没有什么内耗,没有什么浪费。只要有好的决策,关键抓好执行就可以。我觉得自己就像《庄子》里的‘泽雉’,虽然十步一啄,百步一饮,却能享受到‘不蕲畜乎樊中’的自由自在!”

  为了真正实践“以商养公”模式,为公益诉讼积累资金,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与国际并购中介航母——国际并购联盟中国区公司“欧洲战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结成中介联盟,专注于拓展国际并购非诉讼法律业务,开辟了陈岳琴律所发展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走出陈岳琴律师办公室,外面正是秋光一片,一句话萦绕在我耳边:“精致而高效是一种美丽!”

公益律师处女作:成功阻止北京动物园搬迁
  走上公益律师之路,对陈岳琴而言,是偶然中的必然。

  二零零四年,在家做全职妈妈的陈岳琴,天气好的时候,经常带女儿去离家只有十五分钟路程的北京动物园,看大象、猴子和大熊猫,放风筝、踢皮球,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五一劳动节休假期间,陈岳琴与女儿正在北京动物园给长颈鹿喂食,一个朋友打电话找她,听说她在北京动物园,顺口说了一句:“北京动物园不是要搬到大兴去了吗?”陈岳琴愣了一下,“是吗?”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回到家,陈岳琴马上上网检索北京动物园的相关信息,却没有检索到有关搬迁的信息。第二天一上班,她马上给北京动物园管理处打电话,问是否要搬迁,对方也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陈岳琴索性放下电话,直奔北京动物园,得到的答案是“专家论证会开过了,搬迁是确定了的事情,具体搬到什么地方还没有最后定。”

  始建于一九零六年的北京动物园,曾是明代皇家园林,至今已有一百年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家面对公众开放的动物园,时称“万牲园”。一九四九年改称“西郊公园”,一九五五年命名为“北京动物园”。北京动物园是京城难得的一片绿岛,它与周围的天文馆、古脊椎动物馆组成了一个文化和科教基地,是城市孩子们难得的一个最方便、近距离的环境教育基地,也是城市市民很好的一种福利,它记录了多少代人的欢乐与幸福!

  “对于北京动物园搬迁这样的重大事项,我们老百姓怎么不知道?”陈岳琴想要探个究竟。她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北京动物园搬迁存在严重的法律程序问题。陈岳琴一挥而就,写了一篇论文:《关注北京动物园搬迁的法律程序问题》。

  “北京动物园搬迁漠视了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作为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其决策权在于公众一致同意授权的人大,而非政府部门。”

  在相关研讨会上,陈岳琴公开发表了自己的法律意见,被各媒体广泛传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TOM网站推出了“保护动物园周”,陈岳琴律师在访谈中系统阐述了“正当的程序才会有正当的结果”。陈岳琴的观点得到了法律界人士的认同,北京动物园搬迁属于政府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应该经过人大审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行政听证等法定程序。

  在北京,一些民间环保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生、人大代表纷纷奔走呼号,不遗余力地进行着一场保卫北京动物园的集体努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北京市发改委做出了北京动物园暂缓搬迁的决定。同时,建设部也及时修改了《城市动物园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动物园规划变更要征求市民意见。至此,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动物园搬迁潮也很快归复平静,几十个面临搬迁厄运的城市动物园被保存了下来。

  阻止北京动物园搬迁案的成功,使得陈岳琴律师在公益律师群体中崭露头角,赢得了美誉。

咬定青山不放松:华清嘉园绿地维权案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是陈岳琴律师值得记忆的日子。这一天,她与北京市园林局就华清嘉园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行政诉讼一案,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当天从西城区法院撤回行政诉状、被告北京市园林局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前完成对华清嘉园小区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盖有公章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北京市园林局如约履行承诺,对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进行实测,并出具了《绿地验收证明》。至此,陈岳琴律师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诉北京市园林局要求根据我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一个月内履行对华清嘉园绿化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的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终于以和解的方式成功结案。

  这样一个小区绿地实测行政诉讼案,却打得异常艰难,陈岳琴孤军奋战了整整三年。作为对环保情有独钟的陈岳琴律师,发现自己居住的华清嘉园小区绿地太少,并亲眼看到楼书上宣传的一块绿地被盖上了板楼,于是她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恢复绿地、支付违约金。一、二审判决都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证据不足。

  第二年,陈岳琴律师起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对小区实际绿地进行监督验收,结果又是败诉。

  第三年,陈律师状告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求他们履行法定职责,对小区绿化工程进行实际测量,并出具证明文件。

  立案不到一个月,被告方就主动要求和解,承诺一个月内实测绿地并出具证明文件。北京市园林局进行实测后,发现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远远低于政府强制标准。在北京三千多个商品房小区中,华清嘉园小区作为第一家接受政府绿地实测的小区,引起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督促政府监管职能到位。

  在各方努力下,北京市园林局主动与民间力量合作,开展北京一百个商品房小区绿地抽样实测活动,并承诺在今后二至三年内对北京市三千多个商品房小区绿地全部实测一遍。

  至此,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行政诉讼案的公益价值得到了最大程度彰显,不仅该小区的全体业主能够从中受益,整个北京市居住小区乃至全国的商品房居住小区的业主也有希望基于本案得到居住环境福利的改善。该案尤其促使政府与民间良性互动合作,合力规管企业的环境侵权行为,共同保护公众环境权益,开创了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典型范例,被认为是中国一个成功的环境公益诉讼。

  “无论是北京动物园、还是小区绿地,都是市民的公共利益。如果每个人都舍不得花时间、精力和金钱去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只能坐等个人福利越来越少。”陈岳琴说,“我作为律师做公益诉讼,就是要争取每一个公民应得的福利。因为只有公共利益得到很好保护,个人利益才能得到完整保护。”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王文达案推动死刑核准权回收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下午,在庞大媒体的支持下,来自京城的几十名知名专家学者律师,聚集在一起,研讨死刑核准权这个跟每一位公民密切相关的关于生命权的话题。

  作为研讨会主持人的陈岳琴律师,通过对自己亲手承办的一个案例——王文达被判死刑案,用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来探讨我国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合法性问题,敦促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收回死刑核准权。

  王文达是浙江丽水人,曾因盗窃亲戚家的三万元人民币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关了三年半,因表现不错被提前释放。从监狱出来以后,王文达办了一家电脑公司。一天,原来同监室的一个人,因为女朋友生病没有钱治,来向他借钱。两人于是商量去抢劫“三陪女”并付诸行动。他们以包夜的名义将“三陪女”骗到一个租用的农民房,强奸后让她们给亲属打电话往信用卡里存钱,先后作案三次。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一岁的王文达因涉嫌抢劫强奸“三陪女”,被丽水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陈岳琴律师接受家属委托代理王文达二审辩护。经过阅卷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陈岳琴律师为其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是王文达有投案自首情节、全部退还了赃款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并得到受害人原谅、案件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只有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抢劫次数三次,抢劫金额只有四千多元人民币等等。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二审浙江省高院根据陈律师的请求开庭审理了本案。一个受害人出庭作证,称王文达对她的犯罪不是太严重,当场表示原谅王文达,请求法院对他从宽处罚。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王文达在松阳看守所成功制止了同室案犯扬某企图越狱脱逃的行为。陈律师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赶赴松阳调查取证,拿到了看守所对王文达立功情节予以认定并要求浙江省高院对其从轻处罚的报告文件,还拿到了当地法院对协助王文达把扬某按倒床上的潘某的立功情节予以认定从轻处罚的判决书。陈岳琴律师立即在七月十一号给浙江省高院提交补充辩护词,认为王文达有立功情节,要求对其免于死刑处罚。

  但是浙江省高院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维持一审判决,判处王文达死刑,并在家属和律师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八月二号当庭向王文达宣判后就立即处决了。

  王文达死刑案折射出最高人民法院下放死刑复核权后,地方法院对死刑适用标准严重不统一的问题。重庆市一个叫郎剑豪的,也是抢劫按摩女三次,金额是一万三千多元,持刀拦路抢劫,只被判了十三年有期徒刑,判决书提到的是“认罪态度好,所以从轻处罚”。相似的犯罪行为,只是因为所处的地域不同,一个成了刀下鬼,另一个却只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同命不同权,过于明显的不统一适用死刑标准,令人担忧!

  在狱中悔恨、反省甚至有立功表现的王文达被处决,促使陈岳琴律师进一步思考,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却依据《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把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的死刑复核权授权给地方高级法院,造成了各地在适用死刑时标准的不统一。而死刑作为一种不可挽回的极刑,应该慎之又慎!如河北聂树斌错杀案、湖北佘祥林“杀妻”错案、河北陈国清抢劫冤案等等,都暴露出司法的不够审慎严谨,从而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公正。于是,陈岳琴结合王文达案,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要求立即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公开信,另外给全国人大也写了一个立法建议,要求他们立即修改《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把后面的授权部分取消,还组织了百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收回死刑核准权的研讨会,并辅之以联合签名行动,一百二十五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签上了自己神圣的名字,他们通过自己的专业精神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推动着我国死刑核准权制度的完善。

  在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下,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统一行使。至此,被下放了整整二十三年的死刑核准权,终于回归到她应有的正义权位。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晴,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陈岳琴总是以她的善良、乐观和爱,感召人们不断前行,“中国正在法治化的过程中,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了尽可能地昭示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人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起协力推动。人多力量大,法治中国的梦想才能早日实现。”

公益律师的先行者
  时间,对一些人来说,只是一种无声的流淌,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如歌如诗的醉人年华。从阻止动物园搬迁至今,四年时间过去了。陈岳琴律师以其在中国公益诉讼领域的捷足先登和坚持不懈,赢得了地位和尊重。那么,支撑她做出这一选择和努力的动力何在?

  在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网站首页,写着冯·耶林的那句格言,“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这成了陈岳琴律师从事公益诉讼的座右铭,也成为唤醒民众争取自己权利的旗帜和号角。

  北京博天恒业广告公司和星星亮广告公司因广告牌被北京城管借奥运名义强拆错拆,在公司面临灭顶之灾的情况下,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委托陈岳琴律师为他们维权,起诉城管部门行政违法。他们代表着身后站立的两万多块被强拆的广告牌业主。因为,有关部门决定借奥运之机推动广告行业重新洗牌,把北京的广告牌全部拆掉,经营权拍卖后重新安装广告牌。为此,陈岳琴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召开了有法学专家、经济学家、资深律师参加的研讨会,对北京城管强拆广告牌的违法性以及背后隐现的部门利益驱动进行深入分析研讨。我国知名的宪法行政法学专家胡锦光教授公开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城管借奥运名义强拆广告牌既没有强拆依据、行政程序也严重违法,其行政违法确定无疑,应该给予国家赔偿。各大媒体纷纷播报专家学者的意见,引导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深入思考“法治奥运”的命题。

  回顾陈岳琴律师做的大量公益诉讼和非诉讼公益性项目,如一件件精雕细刻的作品,倾注了她全部的智慧和心血。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我们脑际,是什么促使陈岳琴走上公益律师道路而一发不收?

  “我想我走上公益律师之路是偶然中的必然。公益律师在美国、台湾、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已经有几十年历史了,而中国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实际上,在中国,已经有很多律师做过大量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属于公益律师范畴的工作,我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把一颗颗散落各地的珍珠串起来并展示给普通公众而已。

  当然,我觉得中国律师参与公益性工作总量上看还做得不够多,所以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和呼吁,能够唤醒更多中国律师来做公益律师的工作。这是跟中国目前法治化进程需要大量公益律师的努力想关联的。台湾前法官谢启大女士曾经说,在台湾,没有公益律师这一说,因为大部分律师都会挤出一些时间和精力来做公益性的工作。而在我国,我觉得这个比例还没有达到“大部分”,所以,我愿意推出“公益律师”这个概念,或者叫理念,来唤起更多律师关注公共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因为,除了政府,律师无疑是最有能力保护公共利益的群体之一。实际上,作为一个律师,你的成功和命运是与社会的法治程度密切相关的。在当今中国法治化进程中,虽然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现实也还没有到皆大欢喜、律师可以一门心思做业务的时候。

  我走上公益律师道路的第二个原因,是我切身体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密不可分,甚至唇齿相依。比如,北京动物园搬迁案,就是因为有关政府部门闭门造车酝酿搬迁致使我和女儿可以经常在动物园享受的快乐时光可能会一去不返,所以我要站起来和其他人一起制止北京动物园的搬迁;还有商品房小区配建地下防空室所有权纠纷的案子,也是因为我们花了大把钱买的房子,地下室却被有关部门出租、住了大量闲杂人员,我们这些楼上居民的财产人身安全和居住安宁的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小区绿地缩水的案子,也是自己买的房子,本来期待可以有40%多的绿化率,入住时却发现绿地少得可怜。这些公益性的案子,实际都是因为私人利益遭受侵害或面临侵害而提起的。承德陈国清等四农民五次被判死刑申诉案的法律援助、怒江水资源开发环评案等,虽然表面看来跟我个人没有什么直接利益关系,但是这些案子涉及到司法公正、政府依法行政等等制度层面的问题,如果公安可以为了限期破案在大街上抓人顶罪,那么任何一个走在大街上的人都是没有人身保障的;如果法院判案不重证据、甚至知错不改,那么,国家赋予司法作为权利最后救济的屏障将形同虚设;如果政府可以不依法行政,那么任何公民赋予政府管理社会的授权不仅达不到目的,而且社会公共利益和每一位公民的个人利益都可能面临被任意侵害的危险。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制度福利的改善是关涉每一位公民及其子孙后代幸福的最大的公共利益。如果你爱你的孩子,不要传给他万贯家财,而是传给他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这样,你的孩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才有保障。

  促使我走上公益律师之路,并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的第三个原因,可能是我的农民出身。三十多年前我出身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兄弟姐妹五个,我在正中间。父亲只读过一年半书,早年是船运工人,后来回家当农民,母亲是文盲,祖辈都是佃农。有个外国朋友问我:“Cherry,你居然能从一个穷乡僻壤的农村,读上博士学位,当上律师,真是奇迹!”我说:“我知道,在你们美国,通常只有中产阶层家庭的孩子,才有机会进入律师、医生等行业。但是,在中国,农民工人的孩子当律师医生却很普遍,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社会最底层的人,都有大量机会发展,成为社会的精英力量。”

  确实,在中国,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很多。前两天去拜访北京师范大学的卢建平教授,告诉他二零零七公益律师培训班还组织大家去采茶,体验农民生活。这位洋博士兴奋地说:“我也会采茶!我小时候采过茶!我知道采茶的正确动作是拇指食指捏住茶叶往下揪,而不是用指甲掐!”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动作正确!但是我内心更感动的是,卢教授的农民情结!

  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几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城乡差距拉大,城市发展一日千里,农村却有几十年不变的地方。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引导下,确实有一部分人发达了,成了大富翁,但是,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却没有明显改善,农村孩子甚至上不起学、农民有病没钱治。好在新的一届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关注“民生”问题。为此,我们深受鼓舞,我们真诚地愿意为农民做点事情。作为农民的子女,我对农民怀着朴素的阶级感情,我希望他们的生活能够尽快得到改善,他们的孩子都能接受好的教育,将来有机会象我一样读博士、当律师;他们生病的时候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补贴。这是我最真诚的愿望。说实在的,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工人农民承担了巨大的改革成本,回报却很低微,这是不公平的。作为一名律师,我愿意为我的父老乡亲们做点事情,为他们的孩子争取平等的义务教育权,为他们争取医疗养老保险等等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是我当公益律师的第三个原因。

  我走上公益律师之路的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我明确地意识到: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已经驶上高速路,不可逆转。而我们,则有幸适逢这样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所以,我们这代法律人要更多地投身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国能在什么时候真正实现法治?有人说十年二十年就差不多了,也有人说恐怕还要等上三十年五十年,还有人说恐怕一百年后都还不怎么样。我说,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一百年,完全取决于我们今后有多少法律人在多大程度上努力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人多力量大,也许十年二十年就够了,如果大家都各忙各的,整天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那么一百年也恐怕跟现在差不多。而一个法治的中国,对于我们每一位法律人来说,肯定是最大的公共利益。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权利和利益都是争取来的,需要有更多人的时间、精力、物力、学识智慧等等付出,我愿意付出我的一些努力,所以我选择做公益律师。我也希望更多的法律人,包括你们在座的各位,选择做公益律师。历史赋予我们机遇,也赋予我们责任,我们应该有所担当!”

  以上这段陈岳琴律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走向幸福时代——我的公益律师之路”上的演讲,全面道出了她走上公益律师之路的原因和动力,从中我们看到的是她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深情,对律师事业的无比热爱,尤其是她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带着女儿打官司,和女儿一起成长
  律师总是留给人步履匆匆的身影,而女律师显然要付出更多、承担更多。在访谈中,我们经常面对事业成功却因无法照顾孩子和家人而满心愧疚的女律师。陈岳琴律师却让我们的心里充满了光明和温暖。“女儿一直在我身边,都是我自己带大的!”陈岳琴的脸上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作为女性,重要的任务是延续后代。这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分工,我们无法改变也不应该改变这样的分工。”为了女儿,陈岳琴曾经三年赋闲在家当全职妈妈。怀孕时研究早教和营养,生了孩子就整天抱着逛公园、自己给孩子做营养餐。见过陈岳琴女儿的人,个个夸她聪明伶俐,落落大方,能言善辩。“这就是自己带的结果!”陈岳琴说,孩子就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如果你想影响她的人生,你就多带着她,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孩子自然就会像你,被你塑造成理想的模样。可是事业干得红红火火的陈岳琴,有什么分身术呢?“带着女儿打官司”——这就是陈岳琴的秘诀。在女儿三岁生日那天,陈岳琴送给女儿一份特殊的礼物,以女儿和妈妈两个原告起诉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提了十五项诉讼请求。陈岳琴把诉状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读给女儿听,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等,女儿似懂非懂,睁着一双大眼睛看妈妈读得义正词严,不断用小手摸摸证据材料,读完她们就一起去立案了。遗憾的是庭审不让孩子参加,不过他们打赢了这场官司,陈岳琴用赢的几万块钱给女儿设了个未来律师教育基金。

  二零零六年春节,陈岳琴去怒江调查取证,女儿也跟着去了。地方上为了控制外来人员调查怒江建水电站的情况,要求公交车司机一律不准半途停车让旅客拍照摄像。眼看着怒江到丙中洛一路上,碧绿的江面上不时游动着勘探船只,勘探山洞也打了一个又一个,还有路牌标语横幅什么的,这些都是非常珍贵的证据!可是车子不肯停,拍出来的照片全是糊的。陈岳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急中生智,陈岳琴让女儿叫“我有尿尿!停车!我要尿尿!”女儿配合的喊叫声,让司机不得不停车,趁着这机会,陈岳琴快速地拍下了证据。一路上,机灵的女儿在八小时的行程中叫了五六次要尿尿,陈律师也就趁机拍下了四个主要大坝勘探点的所有证据材料,特别是六库水电站定位桩,虽然隐藏在一片芦苇丛中,还是被找到了。

  接下来,母女俩就在怒江边美美地玩了几天,在沙滩上跳鱼舞,学着鱼儿游啊游,摇摇尾巴点点头。女儿还诗兴大发:“怒江啊,你真绿啊!像一条鳄鱼游来游去!”她们捡了一袋被急流冲刷成薄片状的怒江流域独特的石片带回北京,女儿用这些石片在阳台上做了一条河,还画了一幅水彩国画,挂在边上,绿色的怒江,曲曲折折,几条红色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当妈妈告诉女儿,有人要在怒江修很多大坝建水电站,到时怒江里快乐的小鱼可能会死去,女儿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她大声喊叫:“我要用孙悟空的金箍棒把那些坏蛋赶跑!”在女儿的眼里,这些鱼都是她的好朋友,所有的动物都是她的好朋友。

  陈岳琴律师说,“自从生了女儿,我感觉自己不论生理心理都真正成熟了。分娩是个痛苦的过程,但是经受了这样的痛苦获得一个宝贵的生命,以后再碰到什么困难你都不怕了,你尤其感到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升华,即使自己会慢慢变老,但随着新生命的成长你会感受自己生命的延续,这样代代相传直至永恒。你不再因为年华似水而惆怅,相反,你会感到心灵的充实和坚强”。

  谈到女儿,陈岳琴的脸上充满幸福,那是一种心满意足的笑容,一种对生命的来龙去脉清澈的认知解读,对生命弥足珍贵的呵护。“从女儿身上,我学到很多,比如真挚、童真、简单、好奇、探索等等,这些久违的被世俗掩埋的东西,因为有了女儿而重现光明。生完女儿以后,自己的责任心更强了,做事更耐心、更细心了,对别人也更有爱心了。总之女儿给了我很多很多,我感谢我的女儿,她让我有获得新生的感觉。我做公益诉讼第一案——北京动物园搬迁案,也是为了我的女儿,当然还有其他千千万万可爱的小朋友、大朋友、老朋友,现在回过头来看,是女儿成就了我的公益律师事业。”当我们一直探讨女性律师如何艰难地维持家庭与事业的平衡时,陈岳琴的访谈显示了柳暗花明又一村——女律师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成功之道!

  女儿喜欢颂读经典,陈律师为她请了家庭教师。女儿在家里每天读经半小时,半个月就把《弟子规》背下了,其他《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孝经》、《道德经》、《笠翁对韵》,也很快背下了,现在已经开始背《论语》。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能有机会接触这些中国传统文化精粹,陈岳琴在二零零七年四月开展了“松阳县农村中小学校国学启蒙教育启动仪式”,筹集资金为松阳县四十三所中小学校配备了全套国乐启蒙CD,内有《流水》、《神人畅》、《文王操》、《浪淘沙》、《潇湘水云》、《平沙落雁》等十二张CD一百多首国乐经典,学校承诺每天为孩子们播放半小时。她们还为松阳县希望小学的六百多个孩子捐赠人手一册经典读本,内容包括弟子规、孝经、三字经等,由学校老师每天带领孩子们诵读半小时。陈岳琴希望这些农村孩子通过几年十几年的经典诵读,能够打下扎实的人文功底,将来有能力赢得与城市孩子平等的竞争机会。

  同时陈岳琴还关注中国律师后备人才培养。“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中国未来几十年急需大量法律人才,尤其是律师人才。而律师的子女不论遗传基因的优势还是后天环境的影响,都非常适合做律师。”这就是一位中国母亲、律师母亲的眼光、胸怀和气度!

  为此,陈岳琴也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女儿作为一名律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包括心怀芸芸众生的爱心慈悲,正直、勇敢、无畏的意志品质,伶牙俐齿、逻辑严密的口头文字表达,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沟通得到别人帮助的人际交往能力等等。为此,陈岳琴还把律师办公室搬到了家门口,下班后,女儿会由家庭教师带着到办公室来参观实习,亲眼看妈妈办公办案,还有机会动手帮妈妈糊几张证据照片。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陈岳琴带女儿参加了张思之大律师诞辰八十周年暨执业五十周年纪念会。张大律师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沙场点兵!”陈岳琴告诉女儿:“张思之爷爷是中国最大的大律师!”女儿说:“妈妈,我以后也要当大律师!”

律师是一个高贵的职业——寄语青年律师
  “律师是一个高贵的职业。”当我们的话题谈到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对青年律师生存发展的建议时,陈岳琴律师语重心长地说:“青年律师在选择做律师之前,首先要想好自己做律师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赚钱还是为了出名?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是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就我个人的经验,我最初选择做律师,是想能更好地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而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做一个好律师。好律师的标准可能有千条万条,但是最根本的一条,是你的品德必须纯洁无暇,任何时候能够经受得住诱惑和考验。”

  一些年轻律师,为了赚钱选择做律师,这是值得怀疑的。律师不是最赚钱的行业,股票、房地产等行业比律师更容易赚钱;有的年轻律师,为了出名当律师,也不对,娱乐圈的人比律师容易成名多了。因此,选择律师行业最现实也是最崇高的动机,应该是匡扶正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表明,成功的律师都是以此为目的和目标。每一个成功的律师虽然内外因素各不相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骨子里都充满着追求正义、蔑视权贵与邪恶的精神,他们像一个真正的斗士,为权利而战,为正义而战。

  说到律师职业的高贵,陈岳琴举了这样一个案例:外来务工人员武学莲被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违法终止合同案。刚刚获得海淀区十大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称号的洁华幼儿园保育员武学莲,几个月后却接到园方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她已经在该园整整工作十年。原来,园方是想通过“断签”方式让她先回家休息两个月,回来上班后工龄重头开始计算。同时接到园方终止合同通知的还有另外三个教师和两个食堂农民工,他们都有九年、十年工龄。显然园方试图通过“断签”的方式规避《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十年以上工龄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当这几个老师找到陈岳琴维权述说了不幸的遭遇,陈律师毫不犹豫就接下了,然后开始跟园方交涉。

  “其实我对清华一直很尊敬,但我认为作为世界知名的大学,应该更好地善待他们的教师员工,而不应该有意规避法律义务”,所以当武学莲他们找陈律师寻求帮助时,陈岳琴毫不犹豫地为她们维权。经过多次协商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园方终于对这些员工做出了补偿。律师,在这样的力量极不平衡的对局中,因为站在了弱势群体一边,而显示出高贵和力量。

  律师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律师是带刺的玫瑰。他们总是质疑社会、叫板强权,经常对过于平静或平庸的社会提出问题。同时,律师又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支持,显示了职业精神的高贵。在陈岳琴律师看来,律师的高贵首先体现在对社会广大民众利益的关注、体现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体现在意识上的平民化,而不是凌驾于社会民众之上。在她看来,律师对民众利益的保护,不是恩赐,而是责任。

  “经常有律师,整天被当事人拽着,满大街跑、满世界飞,没有休息天、节假日,没有时间跟家人团聚,甚至通宵加班、几天几夜。我不赞成这样的律师角色定位和生存方式,律师应该保持独立,包括独立精神、专业判断,包括八小时工作制等等。律师是当事人的好帮手,决不是客户鞭打着团团转的陀螺,更不是职业打手。律师要表达职业精神的高贵!”为此,陈岳琴律师寄语刚入门的青年律师,选择主动,多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服务。弱势群体、底层民众没有什么机会选择律师,当他们遭遇法律困境时,更需要律师的帮助。律师的职业良知要求它为弱者仗义执言,以法律规范、社会公义制约强势集团、伸张正义,而决不依附、献媚强权。

  年轻律师尤其要培养自己对法律的信念。“我们要像敬畏上帝一样敬畏法律!”如果一个律师没有法律信念,办案时只知道请客送礼拉关系,却不相信和依靠法律,那他还能办好案子吗?

  年轻律师还要学会推销自己。当你认为自己的服务已经可以成为一个质量可靠的商品,你就大胆地把它推销出去。每一个案例都倾注全部心血,精雕细刻,你就会像江湖大侠一样,武功一天天长进,尤其当你摸索出了独门武功,你就在武林拥有了一席之地。

  最后,陈岳琴律师告诫年轻律师尤其要有正直、勇敢的品行,要有人文关怀,要有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律师也许是唯一一个可以将法律的精神主动推向社会的职业,这种角色表现在对社会不公正事件的发声与关切,对于弱势群体的援助与权益争取,对法律普及、宣扬的社会教育上。律师是先知先觉并且行动迅速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努力让立法者变得谦虚,让司法者更加谨慎,让执法者自省约束和收敛。

“我的梦想:法治中国”
  最近,陈岳琴在写一本书——《梦想成真》。“我的梦想,就是法治中国”,陈岳琴热切地阐述她的梦想。为此,她在《十年磨一剑》中这样写道:

  中国实现法治的梦想恐怕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建立一个以“公平、秩序和理性”为价值追求的法治社会,不仅是一个律师群体的事,同时也需要社会民众的法治意识达到一个相应的高度才能够真正实现。也只有每个社会成员都能活得幸福、有尊严、讲秩序、讲理性公平的时候,一个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因此,法治的实现绝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型精英治国模式,而应该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双向互动、自觉主动的模式。换句话说,只有当每一位公民都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重视和争取自己的权利,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对社会对他人负有的义务并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时候;当每一位公民都养成这样一种思维和行为习惯,即碰到问题时去寻找法律解决方案,而不是去找关系或极端对抗的时候;当每一位政府官员的言行都有法律依据,都能受到法律约束的时候,整个社会才能平稳有序运行,这就是一种法治社会的状态。

  我们共同承载的梦想就是“法治中国”!如果把法治中国比作建一座高楼大厦,那么,第一代法律人是奠基的一代,很辛苦很枯燥地挖地基、打桩子。第一代法律人的最佳职业选择是做法学研究,他们是设计师、规划员。他们坐而论道,内外兼修,涌现了一大批光彩夺目的法学专家,描画出了法治中国的一幅幅美妙蓝图。而我们第二代法律人注定是行动的一代,我们将把法学家们描绘的蓝图,盖成一座座高楼大厦,而律师,则是行动的先锋。那一个个首开先河的精彩案例,就是建造法治大厦的一块块砖、一片片瓦,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力量。因此,律师将成为我们第二代法律人的最佳职业选择。作为公权力代表的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务员等等,他们大显身手的黄金时机可能要等到第三代了,因此,高高在上、令人仰视、风光无限的大法官、大检察官时代还要再等几十年。我们比前辈幸运的是我们有机会看到一座法治的大厦拔地而起,一个真真实实的存在。第三代法律人要做的工作,将是把这座大厦引向完美的境界,并且在每一个公众心目中,它都是一座完美的大厦。

  当然,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个舶来品。这是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法治传统。但是中国目前正遭遇舶来的东西水土不服的问题。那几千部洋洋大观的法律,很多都躺在纸面上睡觉。怎么办呢?我们必须进行嫁接、移植,陈岳琴提出,“要把法治的种子播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善的价值体系的土壤上!”只有这样,依法治国,才能具有善的导向,结出善的果实,并且使人人具有善的行为。而这正是对建立法治国家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支持。她认为,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相结合、并且是中国的法治社会具有民族特色的重要内容。

  陈岳琴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素称‘文化礼仪之邦’。中国的礼乐文化完全可以成为构建中国现代法律文化的基础。现代法律文化的建立,实际上脱离不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是无根的建设,法治社会的根,首先就是文化之根;法治社会的建设,同时就是文化之根的培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这个根植于善的价值体系的法律文化,其表现形式无非就是每一个公民的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表达出来的文化修养、道德规范。这种素养必须从每一个公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化养成,从而可以影响他们一生的职业行为。任何一个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大企业家,都来自民间,从小接受父母、师长教育熏陶,受朋友、邻居、妻子、丈夫、同事影响,在这些行为养成过程中,如果我们一以贯之地给予正确的教化引导,那么,当他们有机会坐到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大企业家的位置上去的时候,他也还会中规中矩、依法办事。目前中国已经迅速地从一个传统的乡土社会转向一个现代的法治社会,经济生活成为人们现代生活中很重要的内容,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深刻的转型之中。这时,法治将承载更多的责任和使命。从根本上来说,法治的重要使命之一,是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根植于每一个个体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精神的普及和关照,是中国法治社会的未来希望。”

  “中国法治文明的原动力来自民间,来自母亲的无限爱抚中对规矩的坚守;来自老师谆谆教诲中对规则的阐述;来自朋友间一团和气时对真理的追求;来自睦邻友好间对于道义的张扬……” 陈岳琴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

  坐而论道,起而行之,陈岳琴的优秀素质之一是想好了就付诸实践。此时的她正忙碌着把梦想变成现实。她相信,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已经不可逆转,法治中国的梦想已经触手可及。

后记
  访谈过程中,陈岳琴律师始终用一种舒适温婉的语言在表达,明晰的思路,温和的笑容,坚定的信念,让人觉得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从她的表情及表述的字里行间,我们能读懂的就是她对社会对他人对事业的热爱、对目前自己定位的自信以及对法治中国的强烈追求、独到的见解与深沉思考。

  生活中的陈岳琴是一个简单随意的人。熟悉她的朋友都说,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人,一个悟性极好、品位极高的人。而事业上的陈岳琴却又是一个雷厉风行、行侠仗义的人。同事们说:“陈律师的办案态度细致严谨,出庭风格有如行云流水”,陈岳琴自己这样总结:“律师是一个严谨的职业,不容许你有半点马虎,她挑战的是律师的心理、体力和智慧,需要律师有强健的体魄、坚强的心灵、超人的智慧和人本的关爱”。在工作之余,作为对紧张忙碌的律师生活的调剂和补充,陈岳琴喜欢跟朋友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唱唱越剧。她说“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拥有自己喜爱的事业、聪明可爱的孩子、志趣相投的朋友、有饭吃有房子住有书看,尤其拥有快乐的心情。生活真美好!感谢命运!感谢生活!”

  是啊,对于热爱生活的人,生活必回报她万千的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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