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中律师委员
法制日报
于宁 1978年从部队复员后,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1994年至今在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执业。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提案】关于建立律师学院的提案等。
王俊峰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提案】关于加强律师行业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建工作的提案,关于鼓励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关于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问题的提案。
法蒂玛·马合木提(乌孜别克族) 1997年辞职开办了塔城地区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主任;1997年至今连任第八、第九两届自治区政协委员;2001年当选为自治区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002年4月任新疆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
【提案】关于降低新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贴息贷款准入条件的提案等。
段祺华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1991年至今美国华盛顿州最高法院第一位外国法律顾问。
【提案】加快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提案,进一步加强对海外“新移民”和归国留学人员的职业扶持的提案等。
王林 曾任湖北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99年组建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同年任该中心主任至今。获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并当选北京2008年奥运火炬手。
【提案】关于设立人民政协“问政”制度的提案,关于在全国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提案,建议国家建立物价重大波动预警和干预机制提案等。
刘红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第十三、十二届人大代表,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提案】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提案,关于尽快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立法的提案等。
施杰 民进四川省委常委、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提案】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利用与流转新机制的提案,以及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提案等。
朱征夫 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曾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提案】关于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授权的提案等。
吴德立 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律师。
【提案】关于在律师会见时取消看守所“隔离网”的提案等。
(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中,共有22位执业律师。本报记者采访到了上述的20位,何悦委员和马虎成委员因故未能采访到。)